学校承受土地是否征收契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43:41
441 人看过
问题:我是学校,接受别的单位赠与的一块土地,用于盖学生宿舍,如何征收契税?
答:财税[2004]39号文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提示:学生宿舍应不属于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应不免征契税,应按评估价格纳税契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企业分立后承受原企业土地是否征收契税
473人看过
-
企业分立后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是否征收契税?
285人看过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是要征收契税
24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是否征收契税
296人看过
-
土地税契税的征收税率
241人看过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要征收契税吗
376人看过
律师服务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契税
词条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 更多>
#契税
最新文章
#契税
相关咨询
-
学校承包土地是否征收契税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4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
-
继承土地的房屋是否征收契税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7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遗赠协议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缴纳1.5%的契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与100元的登记费。 2、法律依据《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要征收契税?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3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遗赠协议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缴纳1.5%的契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与100元的登记费。 2、法律依据;《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要征收契税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遗赠协议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缴纳1.5%的契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与100元的登记费。 2、法律依据;《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要征收契税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4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遗赠协议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缴纳1.5%的契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与100元的登记费。 2、法律依据;《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