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是:
1.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应注意什么问题
第一、注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性
《条例》规定,患方应自知道和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将丧失权利。
第三、及时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患方应在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内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否则,专家鉴定时可能会因缺少重要资料或无法全面了解医疗全过程而直接影响鉴定结果,甚至出现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
第四、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
根据《条例》的规定,患方应在该阶段充分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尽可能主动排除可能鉴定鉴定结论的人为因素。
第五、积极参与鉴定。
患方应充分准备陈述意见和理由,对专家的提问尽可能客观准确、全面表述。
第六、事先了解鉴定书的主要项目有助于患方的事先准备
鉴定书共有8个项目,其中特别重要的是第四项:医疗行为有否违法违规;第五项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六项医方的责任程度;第七项医疗事故等级。
第七、再次鉴定申请权和时间规定
患方对首次鉴定的程序有疑议或对鉴定内容、结论不服,有权提请再次鉴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时效性,即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否则尚失权利。
第八、处理医疗纠纷或医疗行为致人身损害类案件的方法或途径不止一种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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