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可以收取土地管理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0:07:03 446 人看过

村民委员会没有权利收取管理费!但是如果约定其管理并收取相应费用也是可以的。

一、物业管理费税率是多少

物业管理费收入税率是6%,征收率为3%。其中,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一般物管费的使用包括以下九个部分: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你可以看你们签订的合同,关于电梯的维护费的是否包含在物管费里,有的合同是包含了的,有的是没有包含的.但是楼道灯是不应该有摊销的.这是包含在物业管理费里的.最后,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小区的大小,物业公司的资质,小区的属性(电梯或多层)等等进行计算的。

二、物业费涨价怎么办

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大会等合法程序不得单方面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以物业管理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除因政府调整价格外,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都不得单方提价。如果却有必要增加,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征得符合比例的业主同意后方能增加。

如果物管擅自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业主可以要求物价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三、房屋过户需要缴纳那些税款

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列出了各种税费的税率、收取单位及收取条件。

1.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

2.契税:为房价的4%;

3.除了税费以外,还需交纳以下费用:房屋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需要公证则可免收。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规定标准收取。委托办理房产手续费:为房价的0.3%。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相关的规定特殊情况予以收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村土地承包归哪里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一、国家禁牧是怎么规定的由于全国各地禁牧的规定不一,现列举辽宁省禁牧的有关规定:根据《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规定封山禁牧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地,包括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确定的宜林荒山荒地和退耕还林地。第三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封山禁牧工作。省、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封山禁牧的具体工作。畜牧、财政、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封山禁牧有关工作。第四条规定县、乡(镇)人民政府委任的护林员应当履行职责,加强森林巡护,制止放牧行为。二、工程分包合同需要备案吗工程专业分包合同需要备案。因为总承包单位都对施工安全、质量等负有主要责任,为
    2023-03-28
    416人看过
  • 户口迁出农村土地村里收回吗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一、农村田地可以继承吗农村田地不可以继承,只能继承田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因此也不能被继承。但对于农村土地上的使用权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田地。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一说。二、土地确权政策具体有哪些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3月,我国正式启动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三、土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土地转让协议无效,即使是签了协议,农村土地私下买卖也是无效的。我
    2023-06-24
    217人看过
  • 承包村里土地到期村里有权利收回吗
    承包村里土地到期村里有权利收回。因为法律规定,承租土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家可依法无偿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可要求承租人拆除所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承包村里土地到期村里有权利收回吗的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
    2022-06-24
    349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收取土地登记费办法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中的规定:“用于土地权属调查和注册登记、发证工作的经费……3%上交国家土地管理局(由省级土地管理部门代收代交)”,为保证国家土地管理局如实收到上述款项,特制定本办法。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财务部门,在每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审查汇总结束后,根据汇总的土地登记费收入决算数,按照93号文件规定的3%的上交比例,计算出应上交国家土地管理局的费用,于3月底前交到国家土地管理局。二、国家土地管理局于每年度四、五月份召开全国土地管理系统财务决算报表汇总会、组织联审复查并进行评比表彰。并将是否按规定比例、时间、足额上交土地登记费作为评比的重要条件。只有报表及时、全面、数字准确、按时、足额上交土地登记费的单位,才能经过评比,作为财务管理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凡未按规定比例,
    2023-06-10
    153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内村里有权收回土地吗
    一、土地承包期内村里有权收回土地吗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1、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2、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3、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不可以收回农民的家庭承包地。根据法律规定,发包方(村委会)可以提前收回家民家庭承包地的只有一种情形,即只有在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发包方才可以收回土地,而村委会需要用地农户的承包地,并不是收回承包地的法定理由,因此,村委会(发包方)无权因此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当然,村委会可以与农户协商调整土地,但农户有权拒绝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2024-01-31
    432人看过
  • 村里强制征收土地合法吗
    1、村委会没有权征收村民土地;2、村委会只能是被征收的主体,征地应该由政府批准部门实施。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土地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
    2024-05-02
    94人看过
  • 自留地村里可以强制征收吗
    一、自留地村里可以强制征收吗自留地村里不可以强制征收。村小组是没有权力征地的,所以其是不能强制征收自留地。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征收集体土地的组织实施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这并不代表农村自留地是不能被征收的,强制征收需要经过法院的司法同意才能进行。一般所有的征收都是要经过政府的项目审批,公告,测量评估,签订协议等环节来进行的,不能私自进行强行征收。二、土地征收纠纷怎么处理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
    2023-06-16
    453人看过
  • 开荒地村里想收回就收回可以吗
    一、开荒地村里想收回就收回可以吗对于开荒地,村里并不能随意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规:1.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发未利用的土地时,都必须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2.对于农民私自开发的荒地,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在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经过合理开垦的情况下,村里不能单方面决定收回。3.若因经济建设或其他需要,国家或地方依法征用该土地,应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二、开荒地村里收回如何补偿当开垦的荒地需要被村里收回时,补偿的方式和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需要确定开垦者是否签订了开垦承包荒地的协议或承包合同。若有合同或协议,并且不是无偿开垦的,那么开垦者应能够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一般参照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六倍。2.若开垦是无偿自愿的,既没有合同或协议,也没有向村里支付相应的收益,那么要求得到补偿的难度较大。三、开荒地收回相关
    2024-07-11
    116人看过
  • 村里部分土地征收安置费给谁?
    一、村里部分土地征收安置费给谁?1、村里部分土地征收安置费可能需要给需要被安置的村民。具体可能的支付情形如下:(1)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需要安置的村民,则征地单位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对需要安置的村民进行安置。(2)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比如有的地方征地时成立了具体负责安置的公司,则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支付给此类安置公司,由安置公司对安置补助费统一进行支配和安置。(3)如果需要安置的村民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安置的村民.,或者征得被安置村民的同意用于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2、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2023-06-16
    386人看过
  • 征地拆迁款村上收取管理服务费合法吗
    一、征地拆迁款村上收取管理服务费合法吗这个行为毫无疑问是非法的。首先,关于被征用土地上残留之附属物及青苗的赔偿准则,应由所在地区的市政府研究并拟定,然后汇报给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如价格调控、财政收支以及国土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批准后方能实施生效。当征用土地涉及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员的居所时,若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实际影响,应当积极维护和保证他们的居住条件不受干扰。农民集体所有的所有土地若是全部遭受征用或者在遭到征用之后无法进行调整租赁土地的情况,征地赔偿安置费用的80%将直接支付给原拥有土地农户,主要用于为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服务、生产生活安顿工作;而剩余的20%则可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用以筹办公益事业或投入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之中。最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用理所应当地回归其所有者手中。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将建立和实施被征用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居民社会保障资金将
    2024-04-01
    110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私人可以征收农民土地吗
    一、《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私人可以征收农民土地吗?私人没办法征地,只能从国家已经征收的土地上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申请,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程序有明确的规定,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应依照法律的规定逐步实施。征地前告知指的是政府在准备实施征地之前应当将与征地有关的事实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
    2023-06-16
    383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间村委会可以收回土地吗?
    1、土地承包期间村委会不可以收回土地。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2)违反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承包合同里头通常会明确规定下面几点内容:(1)承包项目的名称、座标、数量、质量和用途;(2)承包期和起止时间;承包项目的使用方向和投入产出指标;(3)发包方提供的生产条件,资金和服务项目及服务收费标准;(4)对所承包的生产资料的使用,维护要求以及考核和奖罚措施;(5)承包方应交付的承包金;(6)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指标的条件和办法;
    2023-12-31
    211人看过
  • 村集体可以不可以征收土地
    1、村级集体是不具有征收土地资格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人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
    2024-04-23
    421人看过
  • 村里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可以要求公开
    具体案例:我们村的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已出台,但不发放。请问:我们能要求公开吗?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国家农业部、监察部2011年11月联台下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第5条、第6条、第7条和第20条明确指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所有收入和各项资产应该公开,特别是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要专项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所在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一确定。对于多数成员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内容,应当及时单独进行公开。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随时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监督权:(1)有权对公开的内容提出质疑;(2)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3)有权逐级反映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据
    2023-12-06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农村征土地村干部收土地管理费合理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法律意见】村干部无权强征农民具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须按土地承包使用合同约定行车,强行征收违约,还涉嫌违法侵权。村民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返还土地,也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
    • 农村农村土地建房还收管理费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4
      村里初审,然后经镇政府、区政府审批,城建应该不能收农村的管理费,你可以要求城建部门拿出收费的法律依据。
    • 村里征收占用土地的修路费可以由村民提成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22
      市政府征收土地修路给的农民补偿村里还能再提成,但需要经过村民会议同意,并且应当用于村集体的公共设施建设上。 土地的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土地补偿费是属于咱们整个村集体所有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它的使用和分配。 也就是说这笔钱具体该怎么用,需要开会来决定。比如说,可以抽取一定比例用在村里的公共设施
    • 土地管理费收取依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6
      (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3%收取; 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4%收取。 (二)实行半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
    • 土地征收管理费怎么收取土地征收管理费比例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20
      (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3%收取; 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4%收取。 (二)实行半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