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二者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08:21:39 243 人看过

医疗机构,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主要就是给人看病;

医疗卫生机构,指除了医疗机构还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所有的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卫生所和个人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血站、卫生防疫站、职业病防治所、卫生监督局等。现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归属于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没有本质区别,只是称谓不同,所包含的对象是一致的。在中国,大家习惯用单位表示机构或组织。医疗机构的含义小一些,主要指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比如医院、卫生院、社区服务机构、诊所、卫生室等等。卫生机构的含义大,除了包括医疗机构之外,还包括各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血站、卫生行政机构等等。

一、医疗机构的规定

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依法成立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设置和登记。只有依法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履行登记手续,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才能开展相应的诊断、治疗活动。

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根据设立卫生机构目的的不同,我国将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机构等。前者主要以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为主,后者主要以开展卫生防疫、疾病预防和控制活动为主。卫生机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还包括其他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机构。

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

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的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我国的医疗机构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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