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4 04:00:20 158 人看过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1、赔偿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采取补救措施。

4、继续履行。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1、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缺陷责任期内未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复;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一、怎么索要工程合同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索要工程合同工期延误的违约金首先要证明工期延误,其中就需要分清楚三个情形,开工日期、竣工时间以及工期顺延的情形。

第一,认定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若有开工会议纪要、开工通知明确了开工时间则可以此举证;没有这些证据则可依据开工报告记载时间来作为开工时间;若这些均没有,一般可以合同记载时间举证。

第二,认定竣工时间

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司法解释做出了规定:

1、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3、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4、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工程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第三,工期顺延的情形

工期合法顺延时,是不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工期顺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

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

2、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勘察、设计合同承包人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勘察、设计合同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的,勘察、设计合同承包人应当承担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延误工期的,勘察、设计合同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有哪些1.采取补救措施的含义。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2.采取补救措施的类型。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1)民法典582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
    2023-07-27
    120人看过
  • 施工合同中包方违约承担什么责任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而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因承包人过错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应该怎么处理竣工日期纠纷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
    2023-06-25
    243人看过
  • 施工合同变更后所具有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哪些
    一、合同的违约和违约行为的分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一方为承包人,建设单位一方为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的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双方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说明只要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守,这是民法典律效力的具体表现。任何合同义务的不履行,都是对合同规定的违反,都将构成违约。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可作如下分类:按照是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违约行为可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不履行是指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不履行进一步可分为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约不能属于
    2023-02-23
    471人看过
  •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方式
    发包人: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方式有哪些: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适用《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施工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如果出现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存在错误、发包人变更设计文件、发包人变更工程量、发包人未按约定及时提供建筑材料和设备、发包人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致使施工人无法正常作业等情况,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
    2023-03-16
    373人看过
  • 违反合同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有什么形式?
    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合同违约,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借钱时约定逾期利息属于违约金吗实际中,借钱时约定的逾期利息,其实是指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并且,利息是一种法定孳息,不管双方是否作了约定,出借人其实都可以主张,并不以双方的约定为前提。而违约金是以双方约定为前提,如果双方未做
    2023-06-21
    322人看过
  • 承包方的违约责任与形式
    (1)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承包方又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土地管理法对于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了严格的转用审批程序和征地、用地批准程序。(2)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指由于对土地的不合理耕作、掠夺式经营、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取土、采矿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破坏耕作层等严重破坏耕种条件的情况,以一般的人力、物力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的损害。发包方一旦发现承包方有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情况的行为时,有权制止承包方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有依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的义务。承包方应当依承包合同约定的时
    2023-03-13
    137人看过
  • 防盗门违约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防盗门违约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
    2023-04-16
    185人看过
  • 采购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包括几种承担方式?
    一、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2)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欠。(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标的不当。常见的有产品的品质出现问题,包括质量与要求不符、标准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付的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保管物损坏,代理权不明确出现滥用代理权等。二、采购合同违约责任有几种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
    2024-01-24
    292人看过
  • 什么来承担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什么来承担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是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来定的,谁违约谁承担责任。承包方的主要违约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按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和规定偿还逾期违约金。发包方的违约责任:1、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2、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和规定给付逾期违约金。《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什么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一般免责事由分为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
    2024-02-04
    327人看过
  • 一般承担建筑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几种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
    2023-03-17
    475人看过
  •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承揽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一十条以及第五百八十二条等。承揽合同违约责任包括标的质量、标的数量、包装定作物等责任。一、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承揽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如下所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承揽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承揽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以
    2023-06-04
    99人看过
  • 合同责任承担的形式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继续履行,即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不需要继续履行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目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赔偿金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1、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按照另一方当事人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为继续履行。2、支付违约金。3、赔偿损失。4、履行定金罚则。5、其他补救措施。除了上述前四种方式以外,当事人还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采用其他的补救措施。如履行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的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外,还可以采用解除合同,中止履行的补救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8-15
    467人看过
  • 承包人违约解除施工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合同纠纷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物力。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3、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1)仲裁期限。(2)仲裁机关及管辖。(3)仲裁效力。4
    2023-04-19
    224人看过
  • 工程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1、承包人的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2、发包人的责任(1)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2)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4)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
    2023-04-04
    9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施工总承包人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施工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建设,逾期交付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承包人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30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或者粗制滥造,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否则施工人员应当对施工质量承担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施工人员不得延误工期,否则将承担延误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员在合理期限内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员在合理期限内免费修理、返工、改造。修理、返工、改造后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施工人员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继
    • 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违约方须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一)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二)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
    • 劳动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企业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实践中,劳动合同的违约不仅仅是用人单位违约,劳动者也可能违约,但在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居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劳动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企业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违约合同的承担责任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3
      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按照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如下: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