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是否依然可以享有房屋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07: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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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一般只有一方可以享有房屋居住权,但是如果另一方经济困难的,在确认房屋所有权或承租权归属后法院仍会判令无房一方具有居住权,直至具备腾房条件为止。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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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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