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必备条款合同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07:23:05 449 人看过

一、缺少必备条款合同怎么办

缺少必备条款合同的办法如下: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部分必备条款的缺失,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对缺失的部分,双方可以协商增加,不能协商的,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但因为劳动合同不具备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制作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文本。为了避免因劳动合同制作瑕疵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可直接选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或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如下: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双方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双方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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