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主要特点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5:31:33 106 人看过

一、行政强制执行主要特点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

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

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多久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之前,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显然也不能将该决定视作事后强制执行行为所执行的基础决定,它被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所吸收。特别要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执行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一、治安拘留记录可以消除吗?几年可以消除治安拘留不是刑事犯罪,不会记录个人档案,是没有记录的。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
    2023-03-07
    63人看过
  • 行政程序的特点主要有
    行政程序主要具有下列特点:(1)法定性。是指用于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一般应通过预设的立法程序法律化,使其具有可控制行政行为合法、正当运作的强制力量。(2)多样性。是指行政行为性质上的差异性导致所遵守的行政程序在客观上呈现出多种行政程序并存,并有各自调整行政行为的格局。(3)分散性。是指因通过多种法律形式规定行政程序,从而使行政程序分散于众多的、具有不同等级效力的法律文件之中。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由于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发展,程序法律已经冲破司法范畴,扩大到一个更为广阔的领域。这种扩大,不仅表现在行政领域,还表现在立法领域。现代程序法律制度分为立法程序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司法程序法律制度三个部分。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是:1.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调整的对象是行政行为。2.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只是重要行政程序的法律化。只有同当事人权益和行政效率有关的重大的行政程序,才由法律规定,其
    2023-08-14
    178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特点
    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的负面效应。6.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
    2023-06-13
    164人看过
  • 怎样保障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进行
    “法的实现是法的生命,是把纸上的法(Lawinpapers)变为行动中的法(Lawinaction),使之转化为人们的行为是发挥法的调整作用的关键。”。反之,“法律执行的失败等于宣告法律无效。作为“法律执行”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行政强制执行,无论是在德奥模式还是英美模式中,大多都能够顺利实现。以德国为例,为了保障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联邦行政强制执行法》确立了两种强制保障制度,即“实力排除反抗”与“代偿强制拘留”。根据该法第十五条规定,实力排除反抗系指,当行政执行机关实施代履行或直接强制执行措施时,义务人予以反抗的,行政机关可行使强力排除反抗。警察应根据行政执行机关的请求提供公务协助。当实力排除反抗措施达到执行目的时,该措施应当停止。另一种强制执行措施,由该法第十六条作出了规定:当执行罚中的罚款未缴纳时,行政执行机关可以申请行政法院作出代偿强制拘留命令。行政法院根据行政执行机关的申请
    2023-06-01
    48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执行费收取向谁主张?
    一、行政强制执行执行费收取向谁主张?由被执行人支付执行费,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如果经法院调查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或者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
    2023-06-02
    417人看过
  • 怎样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
    2023-08-16
    1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中止行政行为强制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行政诉讼不中止行政行为强制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二、行政诉讼案件中止审理的规定情形有什么?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三、行政诉讼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
    2023-06-15
    149人看过
  • 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两点思考
    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行政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执行措施。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强制行政机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具体执行方法。对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所涉及的执行内容,常见的是行政赔偿和返还财物。其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只能是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和赔偿调解书。一、在行政强制执行中,人民法院如何强制划拨行政机关的存款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采取的划拨,是人民法院在行政机关拒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通知金融机构对行政机关存款强制拨付给行政相对人的一种直接执行措施。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第1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判令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给付金钱,行政机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采取强制划拨措施,只适用两种内容:一是行政机关应当归还的罚没款,二是行政机关应给付的赔偿金。人民
    2023-04-25
    92人看过
  • 欠钱强制执行要多久,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欠钱强制执行要看债权人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申请,法院的执行无论多久都是合法有效的。欠钱法院强制执行流程首先是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进行受理、对裁定不服的申请复议、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是采取强制措施。一、欠钱强制执行要多久欠款强制执行多久:1.如果债权人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了执行的,不管过了多少时间,仍可以由法院进行执行,法院的执行仍是合法有效的。2.执行方法:查各个银行信用社是否有存款,根据强制执行申请书可以直接冻结存款。查名下是否有动产如轿车,是否有不动产如房产,可以查封,不允许使用,不允许交易。查名下是否有股权,等有价证券,可以冻结。申请人应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和执行费用3.法院无法执行有多种情况找不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等,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
    2023-04-26
    424人看过
  • 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的特点
    从上述国家对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的规定可以看出,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具有鲜明的特点,这些特点包括:1、在程序立法的价值取向上倾向于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所谓程序立法的价值取向,是指程序立法时遵从的价值准则。一般而言,程序立法的价值取向常常在效率与权利保护之间进行决策,效率关系着公共利益,权利保护关系着相对人的个人利益。在平常状态下,二者之间的冲突并不严重,在紧急状态下,二者之间的冲突就变得十分严重。在紧急状态下,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的立法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倾向对于公共利益保护,相对人权利保障有着重要的关系。一般而言,在紧急状态下,各国的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的价值取向还是倾向于保护公共利益。这种价值取向在下述程序制度中表现出来。第一,表明身份、说明理由的时间可以灵活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紧急强制时,常常会面对一些特别危险的情况,例如对恐怖嫌疑分子的搜捕当中,如果在对其实现有效控
    2023-05-05
    229人看过
  • 强制执行,行政可以执行强制行为吗?
    申请强制执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其他明显违法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于不执行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6、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后5日内执行;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判决可以强制执行吗行政判决
    2023-08-07
    252人看过
  • 行政机关非诉行政强制执行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行政机关非诉行政强制执行听证程序是怎样的为了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执行听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听证准备(一)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异议书。(二)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或第三人对提出的主张或理由如实提供相应证据。(三)执行员在听证前七日内传唤、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异议人,告知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以及听证庭组成人员。(四)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在听证前三日相互交换证据。(五)执行员三人组成执行合议庭,其中一人为主持人,(六)听证开始前,主持人分别核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异议人或执行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审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权限。2、听证调查(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听证人有申
    2023-06-02
    31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与强制执行的现状分析
    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另外二者前提不同、动因不同、实施主体不同、结果不同。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吗?1、可以,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3、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
    2023-07-11
    143人看过
  • 行政追缴决定是否具有强制执行的特征
    一、行政追缴决定是否具有强制执行的特征?行政追缴决定具有强制执行的特征的,行政追缴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是:(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在于:(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为
    2023-04-16
    36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的执行特征是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内涵是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4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自己或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方式,以迫使该相对人履行该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的行为或制度。
    • 什么是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怎样执行的?强制执行的概念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
      强制执行是法院判决后,败诉方(也叫被执行人或民事义务人)不履行法院下达的执行文书,经胜诉方(也叫权利人)申请,法院依据执行文书的内容和规定,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败诉方(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胜诉方)的权利得以实现这样一种处理办法,或者说过程。它体现着法律的权威性,是保证法律严肃性的一种手段,也是对法院判决结果的一种维护。这里有三个概念需要搞清,第一,强制
    •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一般的行政机关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08
      一、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二、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 行政合同被强制执行能主动申请强制执行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2
      能。申请强制执行: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法院接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裁定,对不予受理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法院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5、法
    • 行政行政执法的特点有那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05
      1、主动性。行政执法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活动,它必须依职权积极自觉地采取行动,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进行行政执法,否则,就可能失职或是玩忽职守。这是行政执法不同于行政司法的一个特点。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事后性的救济行为,一般说来,没有当事人的主动申请,裁决机关不得主动采取行动。当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主动性,必须是依法的主动;没有法律依据,则不得主动。因为,在行政执法领域,一方面是依职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