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与业务员之间的法律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21:02:12 70 人看过

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关系不外乎两种:一是作为保险公司的雇员与保险公司形成劳动关系是作为保险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与保险公司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一、只买交强险有返点吗什么意思?

交强险有返点,但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交强险返点。保险公司之间存在激烈竞争,为了招揽更多的客户投保到自己公司,该公司的业务员会将佣金返还给客户,此类现象主要是在中小型保险公司里,且一般多在底部分支机构中。

二、保险公司拖欠理赔单怎么办?

保险法,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否则,保险受益人可以向保监会及其设立的保监局进行投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保险公司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限制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主要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报告来确定赔偿数额。赔偿的项目包括医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二次手续费等。从你们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的数额来看,你公公受到的人身伤害应该不轻,可能构成七级伤残左右,赔偿的总额应该远远不止保险公司认可的17万数额,这种情况下不建议你们在没有专业知识的情况下与保险公司直接达成协议,因为保险公司首先他们具有专业的理赔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还有专业的法律顾问,所以你们在私下调解的过程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建议还是通过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会将赔偿款打入法院帐户,这样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应当获得的损害赔偿。

三、买五险一金可以每年换保险公司吗

五险一金不是缴纳给保险公司的,所以不存在换保险公司的事情。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民事双方法律关系。而五险一金属于国家的保障。两者虽然都是保险,但性质完全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营业执照与公司人格之间的关系
    营业执照是主体进行经营活动的凭证。吊销,是指收回并取消(发出去的证件),它不同于注销;注销,则是指取消登记过的事项。吊销营业执照,就是主管机关(工商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主体进行的没收其经营凭证从而令其停止营业活动的一种行政处罚。既然营业执照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发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准许其营业的凭证,公司人格是主管机关的核准行为的法律结果,而与营业执照没有必然的联系,那么,公司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只能意味着公司作为营利性法人丧失了进行经营活动的资格,而不意味着公司人格立即消亡。在公司人格消亡之前,除因合并或分立而不需要清算外,通常都应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将吊销与注销、将吊销营业执照与注销公司人格混为一谈的观点是错误的。一、有限责任原则的适用条件及其例外现代公司制度(或有限责任原则)的理论基础是通过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的分离,即公司在人格上独立于其股东,让公司拥有
    2023-02-18
    86人看过
  • 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关系认定
    目前各地劳动部门意见汇总可分为两种主要意见:第一种意见:认定双方之间属于民事关系。理由为:快递员以承包、包片的方式为物流企业服务,两者之间属于业务承揽关系,是民事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注:所谓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动关系注重劳务提供的过程,劳动用工过程中的风险负担由用人单位承担,承揽关系注重劳务提供的结果,承揽人自担劳动用工风险。本案中,物流企业将部分快递运送业务由快递员完成,按工作数量支付报酬,快递员自备交通工具快递员是否雇请他人代送,用什么工具在所不问,即物流企业注重的是快递员所提供的劳动成果,而不在于劳动过程。双方形成的是按劳动成果支付报酬的承揽合同关系,符合承揽关系的特征。第二种意见:认为应根据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以承包、包片的名义,但实际工作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
    2023-05-04
    256人看过
  • 法律责任与患者义务之间的关系
    患者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的十一种方法: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患者一般存在于医患关系中。侵害患者的权利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侵害患者权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侵害患者权利的主要法律责任,可分为合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中又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中又包括仅要求精神损害的一般侵权责任和要求精神、物质损害的一般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07
    419人看过
  • 司机与乘客之间的法律关系探析
    对于乘客来说,其主要的权利是要求承运人将自己安全、及时地送到目的地。首先,乘客享有乘车安全的权利。并且,这一乘车安全的权利延及其随身携带的行李,司机对自己任何驾车上的过失所导致的乘客损害(包括人身及财产损害),都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承运人在承运的过程中不得有不合理的迟延,如果因为承运人的故意拖延致使乘客不能及时到达目的地,则承运人必须承担乘客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交通事故全责乘客受伤司机有责吗交通事故中乘车人受伤,如果司机有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乘车人的赔偿责任。如果司机没有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由肇事者承担乘车人的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根据好意施惠行为,司机适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2023-07-05
    76人看过
  • 涉及我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法律诉讼
    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方当事人承担。败诉人承担诉认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人承担,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是由于败诉人的过错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导致了诉讼的进行,所以,因诉讼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应由他来承担。但是,有些诉讼的结果当事人并非全败或全胜,往往各有胜负,因而诉讼费用需要分担。还有些案件,败诉人在实体上并无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得考虑诉讼费用要由在实体上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负担。此外,诉讼可能会以原告撤诉、达成调解协议等方式结束,在这些情况下,诉讼费用的负担具有特殊性。理赔是给车主还是伤者理赔给车主还是伤者需要看购买的险种,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保险公司,一般交强险限额内的赔付,伤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在进行理赔时都会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指导,用户只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即可。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2023-07-12
    353人看过
  • 公司法人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研究?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非股东也可以担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公司的董事长、经理或执行董事来担任,董事长和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为公司股东,而经理并不一定是由公司股东担任,可以是公司外聘的管理人员。现实生活中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较多。公司法人能踢掉股东吗法人能够踢掉股东,正确来说,法定代表人能够依据合法正当的程序将股东除名于公司的股东会议之外。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法定代表人有权提出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该名不合格的股东的股东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
    2023-06-30
    54人看过
  • 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之间的关系
    1、投保人对于投保的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能够在法律上有所主张,为法律所保护。否则,保险合同无效。2、投保人以承担交付保险费义务为代价换取保险人对其遭受保险事故损失进的经济保障;保险人则以承诺对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损失时提供经济保障为代价,赢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权利,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是以公平合理的保险费率为基础的。3、当保险人审核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后,并在投保单上签单表示同意承保时,即保险合同成立。但是,保险合同的成立不一定标志着保险合同的生效,因为保险合同较为特殊,往往是在合同成立后的某一时间生效。如保险条款可能特别约定,保险费的交纳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义务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
    2023-08-17
    249人看过
  • 清晰界定直销员与直销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
    劳动法正式颁布迄今已20年,该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应当说,上述规定对于依法确立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形十分复杂,一些用人形式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争论较大。专家在办案实践中就发现直销员和直销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相关规定并不明确,造成司法裁判的困扰和标准的不一,影响了直销员权益的保障。规范我国直销行业的行政法规《直销管理条例》于2005年颁布实施。从该条例第13条、第18条、第21条、第24条等规定来看,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对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并颁发直销员证,这表明直销企业对直销员有一定的管理支配权。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的规定,更显示出双方似乎存在劳动关系。然而该条例第15条、第16条、第1
    2023-06-09
    479人看过
  • 企业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差异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1、企业一般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活动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2、公司是指由股东共同出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3、根据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企业在概念范围含公司。企业是组织,公司是组织形式之一。总而言之,公司必须是法人,企业不一定是法人。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1、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合伙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更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间依附性关系比较强,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较高。3、
    2023-07-11
    329人看过
  • 公司解散与清算之间的关系
    一、公司解散与清算之间的关系公司解散与公司清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一般而言,公司解散是公司清算的前提,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的一种延续和结果。公司清算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而公司解散在多数情况下是公司或其股东的一种自发或自愿行为,如营业期限到期、决议解散、公司合并与分立等。但有时公司解散也是一种因外界行为的发生或法律强制性要求而发生的被迫行为,如公司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以及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等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但并不是所有的解散都应当进行清算。如,公司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时,由于原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将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从而使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法律上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并不一定清算,公司法也没有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进行清算。二、公司解散与清算是什么意思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原因而消灭其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清
    2023-06-06
    64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与保险员劳动关系成立吗?
    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与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签署个人保险代理合同时,应当在合同显著位置明示不属于劳动合同,同时,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适用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代理制保险营销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范范围。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范范围。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主要受《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规的约束。只有保险公司员工与其所在公司才是劳动关系,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新劳动法的实施对保险代理人制这种营销模式没有根本性的影响。保险代理关系有别于劳动关系。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代理关
    2023-04-29
    463人看过
  • 公司法股权与决策权之间的关系是?
    公司法股权与决策权之间的关系是?1、一个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会,一个股东对一个公司的控股分两种情况:1、绝对控股,就是股权大于50%,2、相对控股,股权小于50%,但是是最大的股东(如三个股东A,B,C,股权分别为40%,35%,25%,那么有40%股权的股东就是相对控股)2、控股股东不一定就说了算,主要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章程规定一项决策必须至少有一个非控股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那么控股股东就不能说了算。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好。3、买了股票就是公司股东,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如果你的持股比例大,你还有很大的权力,当然你不参加也可以,或者你可以委托别人投票等等4、如果众散户持有的股份超过50%(对这个公司来说就是灾难了,这种情况不容易出现,证监会也会监管,防止这类恶意收购),由于他们没有形成合力,每一个单一的散户的股份不大,无法掌握公司的控制权,所以实际上不能左右公司
    2023-06-02
    101人看过
  • 法人与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不设董事会的,可以由执行董事或者公司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是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并常设机关。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不设董事会的公司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是公司董事会的执行机关,负责实施和执行董事会的决定,它是公司的业务常设机关。在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里,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总经理只是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对外并不能代表公司,应该服从董事长的领导,贯彻董事会的决定,全面履行总经理的职责。如何区别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区别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方法:1、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2、两者的权力和作用不同,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会利益,主要负责企业战略发
    2023-07-24
    426人看过
  • 服务对象与公职人员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合法?
    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参与下列人员的借贷活动:(一)监督、管理、服务对象;(二)下属或者有隶属、制约关系的人员;(三)有一定工作联系的人员;(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项目承包人、企业投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等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五)居中斡旋、提供帮助或者以合作合伙名义进行借贷的人员;(六)其他在借贷活动中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假冒公职人员违法吗如果冒充公职人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2023-07-03
    2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XX公司与保安员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7
      是劳动关系。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招录为保安员:
    • 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31
      1、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2、虽然现实生活中,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经常含有必须遵守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如不得无故缺勤,每天应参加公司的晨会等具有劳动关系属性,保险公司也通常采用“除名”的方式来处理保险代理人的“旷工”行为。但保险代理人是依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
    • 公诉与律师之间的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9
      公诉人代表国家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案件,打击犯罪,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
    • 《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之间的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1、《社会保险法》是规范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的保险行业的大法。 2、而《工伤保险条例》则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所制定的专项法规。 3、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的关系
    • 2022年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代理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9
      1、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2、虽然现实生活中,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经常含有必须遵守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如不得无故缺勤,每天应参加公司的晨会等具有劳动关系属性,保险公司也通常采用“除名”的方式来处理保险代理人的“旷工”行为。但保险代理人是依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