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权利人,又称赔偿请求权人,是指基于损害事实,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是在提起诉讼时可以作为原告的当事人。
(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对于身体、健康受侵害的受害人,其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讼。而对于生命受侵害的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终止时间
网友提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终止时间
律师解答:新的法律公布后,原有的法律即丧失效力;新法律取代原有法律,同时宣布旧法律作废;法律本身规定的有效期届满;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文件宣布废止某个法律;法律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行失效。
相关法律常识:司法解释也同样存在效力终止的问题,在具体方式上同法律的终止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的形式:新的司法解释公布后,原有的司法解释即丧失效力,如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公布前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公布后,内容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不一致的,就不再具有约束力;新的司法解释取代原有的司法解释,同时明确规定原有的司法解释作废;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的文件宣布废止某些司法解释,如我国加入WTO后,最高人民法院就曾经采取过这种方式废止了一批司法解释。当然新的法律施行后,基于司法解释的位阶较低,如果司法解释的内容与新法律的有关内容相抵触,则抵触的司法解释的内容失效。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在效力终止的问题上,未明确规定采取了何种方式,所以在该司法解释效力的终止问题上,应当等待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规定,或者根据新的有关法律的实施情况而定。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人身损害
6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损失司法解释
10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24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有哪些
20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哪些赔偿项目
38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7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赔偿标准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4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赔偿标准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补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生活费、抚慰金
-
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16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的司法赔偿及人身损害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2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偿法院的标准有一定差别的。释》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1《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
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07人身损害赔偿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 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