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人违章操作、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的伤害,谁来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13:37 299 人看过

1、劳动者违反规定,不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伤害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从事有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未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服装的

(五)施工起重机械、整体式升降脚手架验收合格后未进行登记的,(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及施工安全的技术的(2)临时工的伤害是否应该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他们因为个人错误而受伤,他们应该承担责任。你没有相应的赔偿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包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给自己造成损害的,订货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选择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因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造成损害的,承包人原则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只有订购方在订购、指示或选择时有疏忽时,承包商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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