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与缓刑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6:10:47 214 人看过

第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第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第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第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缓刑和监外执行并非同一概念,有其本质区别。缓刑针对的是比较轻的犯罪,大多3年以下;监外执行针对的是由于某种原因,罪犯不适宜在监狱执行。

一、缓刑到期后会恢复一切自由吗

缓刑结束之后,如果没有缓刑撤销的情形的,就自由了。

1、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1、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3、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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