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控中认定被告人为国家工作人员,属于认定主体错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34:50 92 人看过

事实上,被告人所在单位某厂为集体企业,该企业中没有国家投资的国有资产或国有股份,该厂的财产属于全厂职工集体所有,不是国有资产,不属于国家所有,因此,被告人虽然是二轻局委派到该厂的党委书记,在经营数年后,又以经该厂职代会选举的厂长的身份在该厂工作,但是其身份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也不属于《刑法》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同时,也不是《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主体身份,即被告人不是贪污罪的主体,因此,公诉人对被告人主体资格的认定是错误的。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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