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2:00:27 479 人看过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一、离婚时房产过户时怎么写两个人的名字?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室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各种情况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各种情况下离婚房产的分割是: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在婚前买房哪些情况会成为夫妻共同的财产
    一、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婚前分手,需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付全款一方可以主张房子归自己所有。婚后离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付全款一方分割到的比例大些。嗯,这种情况其实到现在来说很少。二、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这也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一种形式,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男方父母又怕小夫妻有压力,就自己吃苦将房款全付掉。婚前分手,全款出资的一方父母保留好付款的证据或让准夫妻两写好借条,一方父母可以索回钱款。婚后离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三、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离婚,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四、婚前准夫妻双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约定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确各自份额。现实中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来约定各自份额。分割房产时,按照份额来划分。五、婚前准夫妻双方
    2023-02-25
    373人看过
  • 婚后取得的财产一定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离婚后财产纠纷
    2023-04-27
    469人看过
  • 夫妻离婚公公遗产是否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公公遗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08年3月,家住丰台的张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和丈夫王先生离婚。王先生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对原在王先生去世父亲名下的房产权属发生纠纷。近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归王先生所有,由王先生补给张女士房屋折价款两万元张女士和王先生1986年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08年3月,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王先生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对原属王先生父亲的四间房产权属发生纠纷。争议房屋原系王先生家的祖业产。1985年,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王先生的父亲所有。1996年6月,王先生的父亲死亡。王先生的母亲和祖父母均先于王先生的父亲死亡,且王先生的三个兄弟姐妹均通过公证放弃了继承。开庭审理过程中,张女士认为该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王先生认为该房产未经登记,自己未取得产权,该房产系王先生原家庭成员共有,不同意分割。法院经审理认为,婚
    2023-06-04
    389人看过
  • 是不是房子加女方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加女方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加了女方名字就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加了名字后如果双方离婚的,则女方也有权要求分割房产。一、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如何分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如何分要看情形具体分析:若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属于男方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女方没有权利分配该房子。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在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在产权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则在离婚时女方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对该房子的处理,夫妻双方自己协商处理。二、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那么房子是男方的,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男方自愿加上女方名字,这种情况属于男方自愿赠与女方房子,房子在离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财产分配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或者双方当事人应协商一致拟定财产分割协议。三、父母买的房子儿媳妇离婚会不会分父母买的房子,儿媳妇离婚
    2023-04-12
    488人看过
  • 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生活吗,怎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共有财产有何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
    2023-02-27
    391人看过
  • 夫妻离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以哪些情况为准
    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如下:1、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的共同财产。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而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的共同财产。一、财产分割后还能再进行分割吗?财产分割以后,可以申请再进行分割。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领了离婚证还可以起诉吗当事人在离婚后是否可以起诉对方,需要看当事人的诉求内容来定
    2023-03-14
    368人看过
  • 再婚夫妻的财产共有情况
    再婚夫妻有下列共同财产:1、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等)所得的财产,其中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规定是一方的财产。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6、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以结婚的时间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7、结婚登记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8、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婚前财产再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除非有约定,否则再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
    2023-07-03
    388人看过
  • 本案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之评析
    笔者日前看到在我国民法典修正后,某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案件中涉及到对一套房屋的认定和判决。本文只就法院对该房屋的认定和判决进行研究和评析。一、问题的提出法院的判决对该房屋认定的事实是:王某(男)婚前于1996年8月与他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并个人出资购买了契约中约定的住房一套。2000年1月6日按约交付房款时对方交付了房屋;2000年11月15日与李某办理结婚登记,2001年1月5日王某领取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王某与李某因婚后感情不睦,女方于2003年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诉讼中,女方认为,该房屋所有权证书是在婚后领取,因此该房屋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男方则认为,该房屋的买卖契约系婚前签订,购房价款是其个人出资并于婚前交付,房屋也是在婚前入住,女方在购房时未出资,房屋所有权证书被迟延颁发系行政机关所为,自己无法左右行政机关能否在婚前发放房产证,故该
    2023-06-04
    185人看过
  • 夫妻离婚买房后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吗
    我国不存在“夫妻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双方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后买房的,一般认定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
    2023-03-14
    307人看过
  • 夫妻一方擅自以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为担保人的情况
    夫妻任一方对个人财产拥有所有权,任一方以个人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为法律禁止,但由于担保行为而发生的债务另一方则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然夫妻约定或相对方事后追认的情形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为对外担保行为时应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除非事后夫妻有明确约定或夫妻另一方作事后追认,否则一方要单独承担责任。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仅仅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穷流溯源,购房的出资来源是该房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应视为出资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023-08-05
    219人看过
  • 房子写孩子名字可以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以子女的名义购房,这种行为可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我国,赠与行为是诺成合同,表示有赠与承诺即生效。但在标的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因此,这就要分两种情况对待。1、房子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权利的产生,是以房产证为标志的。房产证一旦颁发,则房产证上所有权者名字之下对应的所有权已产生。即赠与的财产,赠与人已完成交付。此时,夫妻两人离婚,涉案房产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第三人的财产,夫妻当然没权利分割。2、房产证没有颁发,但购房合同是以子女的名义签的。此时,虽然房产的权利尚未形成,但它是将来确定房产归属的唯一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赠与交付的完成是以父母为子女交纳购房款而体现的。因此,这种赠与行为也不能撤销,房产自然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吗?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的情况下,依然有效。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之中约定,将本属
    2023-03-05
    30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情况可以用个人财产偿还吗
    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才,除非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无法清偿共同债务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用共同财产予以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有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如下:1、夫妻双方同意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一方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或个人用于私生活的钱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
    2023-07-31
    125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中财产归属不明的情况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六、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七、军人部分复员费、转业费。八、礼金,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九、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继承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后继承的遗产,如果是被继承人指定遗产只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那么此时夫妻个人继承的遗产是夫妻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仍属于夫妻个人所有,其继承所得的财产不会被分割。反之如果没指定仅归继承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
    2023-07-04
    86人看过
  • 房产证上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如何确定?
    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的,婚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因订立购房合同而取得了该购房合同的债权,办理房产证后由债权转化为物权,财产形态的转化不影响财产的属性。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3-07-05
    34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情况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些比较难以认定的情况: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夫妻一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
    • 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情况下不认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共同财产是否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9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财产的获得时间,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是否有特殊协议,如有协议约定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财产属于单方个人财产,则按协议处理。
    • 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情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4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分割如下: 1、夫妻双方均认可多套房产的价值,并能对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的,只需要互相补差价即可。 2、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且均不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则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即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套房产。 3、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取得个别房产的,则对于该部分房产可以采取拍卖分割的方式,由双方平分拍卖所得价款。 4、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
    • 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下可否执行夫妻共同债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22
      1.其中一方欠款一般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欠款是因为赌博、贷款、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行为导致的是不可以申请执行共同财产的。 2.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强制执行必然涉及民法典与其他法律的种种规定,因而在实际执行中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