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1:11:06 398 人看过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种进行自由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期限的问题

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界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国际劳工组织和各国对具体时间的规定不尽相同。国际劳工组织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是:低于法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就业形式。

挪威规定,每星期工作时间不满37小时。美国、日本、瑞典、澳大利亚等国规定,每星期工作时间不满35小时。芬兰、马来西亚规定,每星期工作时间不满30小时。法国规定。每星期或者工作时间比法定工作时间少五分之一。

我国劳动合同法界定非全日制用工采用每周工作时间结合周工作时间的标准,即一般平均每日不超过四小时,同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同一单位中,如果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但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将构成一般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超过了四小时,即使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将构成一般的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这里的工作时间应理解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偶尔要求劳动者进行加班,凡超出约定工作时间以外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

为体现全日制用工的特点,禁止用人单位长期要求劳动者加班。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将非全日制用工界定为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五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三十小时的用工形式。应该说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借鉴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意见》的规定,但在时间标准上要比《意见》中的标准严格,分别缩短了一小时和六小时。与各国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相比,劳动合同法确定的标准也是较严格的。这可以看出我国立法者对非全日制用工这个新事物首先是承认了,但比较谨慎,为防止为全日制用工对全日制用工造成冲击,因此规定的条件比较严格。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种进行自由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合同属于劳动关系是吗
    非全日制合同属于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认可的劳动合同签订形式,可见非全日制合同属于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兼职工作时间规定兼职工作,在《劳动合同法》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时间每天不能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能超过24小时。超过上述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建议正式劳动关系,不得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二、临时工能随便开除吗临时工是否能随便开除要分情况。如果临时工是指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用工关系,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以外的用工方式,不得随便解除劳动关
    2023-04-01
    148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许多国家都将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灵活就业的重要方式。非全日制用工对于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的生活权利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区别于全日制用工的特别规定,具体包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不必像全日制用工那样要求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即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不受全日制用工关于劳动合同解除规定的限制;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这些都是不同于全日制用工的特别规定,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灵活用工适应了实践需要,减
    2023-04-28
    453人看过
  • 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合同吗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合同吗?1、《劳动合同法》第65号令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2023-04-29
    377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属于工伤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一、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者的工资形式采用的是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的计时工资制.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023-04-10
    252人看过
  • 全日制在校生能否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提问】小李是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读书期间,小李一直在某教育培训机构任兼职语文老师。后双方发生纠纷,小李以教育培训机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但小李主张的劳动关系先后均未被劳动仲裁机构及法院采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也未获得支持。全日制在校生,到底能否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呢?【回答】劳动者,是指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从用人单位处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本案中,小李虽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多个条件,但其在教育培训机构担任语文老师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023-06-09
    164人看过
  • 劳动关系建立时应当订立哪些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需要给双倍工资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没签合同压一个月工资合法吗?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2023-03-28
    101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是否应当终止、经济补偿是否应当支付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仲裁
    目前,我国对是否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笔者认为不应给予经济补偿。兼职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不同于事实劳动关系。根据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本单位工作年限”,而非全日制工作过程不影响员工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说,如果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单位决不会也不允许扣除职工在兼职期间的工作年限。因此,仲裁机构不应支持雇员的请求
    2023-05-07
    193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认定的规定包括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通常每天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可以口头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其他相关事项。双方随时可以单方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以下是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进行改写的版本,保持意义不变: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通常每天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可以口头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其他相关事项。双方随时可以单方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单 方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法 律 规 定单方终止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关系中,一方提前告知另一方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或协议,导致劳动关系终止。这种行为在法律规定上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方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2023-09-14
    397人看过
  • 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时应注意的事项
    1、《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3、离职后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相关手续才可办理。一、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什么时候给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出具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法条规定不够细化,导致审理实务中仍存在一定的难度。1.因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赔偿责任纠纷中劳动者的举证困境首先,劳动者难以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未出
    2023-03-25
    3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当以何种形式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一般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什么目前,绝大多数劳动合同都有更多的法律条款,协议条款的质量也需要提高。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属于约定条款的事项主要包括:试用期、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条款、补充保险和企业福利,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条件以及双方认为必须约定的其他事项:>P>只要约定的条款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与法律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用期注意事项目前,很多用人单位签订了试用期合同,通过试用期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是,试用期的期限应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匹配,其基本要求是“不超过六个月”,而不是选择性协议。如果两次不匹配。如果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后终止,可能导致劳动争议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工人
    2023-05-07
    295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订立哪些内容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为有录用条件而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和告知举证。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临时工是否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
    2023-02-07
    194人看过
  • 非全日制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关于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与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是不同的。2、允许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非全日制就业的人员不仅有可能产生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职业的愿望,而且也拥有可调剂安排的劳动时间,他们与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现象也就自然会出现。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从而形成劳动关系;也可以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分别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3、关于劳动合同的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口头协议。4、关于终止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
    2023-06-18
    332人看过
  • 公司招非全日制劳动者,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一个概念,也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也被称为小时工,但是需要了解,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和一些由个人和家庭雇佣的钟点工并不一样,钟点工和雇主属于是劳务关系,签署的是民事雇佣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签署的是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除了工作的时间不一样外,还有别的区别。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如下几种:1、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不签署劳动合同;全日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
    2023-04-13
    389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哪些关键问题需要注意?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2.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标准和结算;3.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4.非全日制用工的多重劳动关系;5.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6.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和经济补偿。要小心商标代理中的哪些问题1.包成功,不成功就退款的宣传。以保证商标注册成功作为承诺,是一种具有极大误导性的欺骗现象。客观地说,商标注册申请在审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2.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来误导欺骗申请人。3.注册时间段的虚假宣传。商标注册申请的周期是随着我国商标审查的基本程序、商标申请的数量和审查人员的配备等所决定的,并不是随某些人的意愿可以擅自改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
    2023-07-18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以及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
    • 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 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要遵循哪些原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①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随时终止,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赔偿。 ③计酬标准有下限。 ④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15日。
    •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能否与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日制的签订和一些注意事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答: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签订以一年或者短期合同为佳,适用于每周工作时间在24小时以内,每半个月时间发放工资一次,但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为保险起见最好要求单位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小时计算的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