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0:36:49 196 人看过

一、吉安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法律依据是什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四条:国家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管理。

第七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七条: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考试办公室确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二、吉安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受理条件是什么

符合当年度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该项考试报名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吉安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办理费用收费吗

不收费

四、吉安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办理期限是什么

承诺时限1工作日法定时限1工作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2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武汉市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武汉市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4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8日起施行。市长李宪生二○○六年六月八日武汉市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有关单位、专家和公民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本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环境影响基础数据库和推进环境影响信息共享的制度。第二章规
    2023-04-24
    171人看过
  • 丽江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丽江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受理条件有哪些考试报名施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根据报名公告自行完成考试报名二、丽江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的设定依据部门规章:《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四条:国家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管理。第七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考试办公室确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三、丽江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的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2023-05-19
    194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具体建设项目大体上包括:一切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或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一切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产生影响的大中型水利枢纽、矿山、港口、铁路、公路建设项目;大面积开垦荒地和采伐森林的基本建设项目;对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严重影响,甚至造成灭绝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对各种生态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有重要科学价值的特殊地质、地貌地区产生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也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大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
    2023-06-13
    153人看过
  • 环境影响评价—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A.省政府发改委B.省人大常委会C.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
    2023-11-26
    163人看过
  • 关于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环保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需要,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研究决定,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6年度起,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实施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具体职责分工自行协商确定。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为保证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本通知规定的内容
    2023-06-09
    425人看过
  • 吉安市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需要多久
    一、吉安市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需要多久吉安市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当天即可完成报名。二、吉安市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
    2023-05-18
    313人看过
  • 环境影响评价书由谁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书由环保局审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执行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协作合同范本热门版<p>登记编号:_______</p><p>甲方:____________(环评单位)</p><p>乙方:__________(受委托单位)</p><p>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p><p>说明</p><p>一、本合同文本按照《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订。</p><p>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活动。</p><p>三、本合同文本条款仅就一般性的作了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合同内容,作必要
    2023-07-21
    377人看过
  • 什么是环境评价
    从环境卫生学角度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进行客观的定性和定量调查分析、评价和预测。环境质量评价实质上是对环境质量优与劣的评定过程,该过程包括环境评价因子的确定、环境监测、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环境识别,因此环境质量评价的正确性体现在上述5个环节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常用的方法有数理统计方法和环境指数方法两种。环境评价证书是什么环境评价证书是环境保护部门发给企业证明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文件。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处置违章建筑,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告,或者重新批准或者申请重新审查环境影响报告、报告,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2023-08-17
    225人看过
  • 吉安市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吉安市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2023-05-14
    377人看过
  • 吉安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吉安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二、吉安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受理条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三)无《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四)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人员,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
    2023-05-19
    146人看过
  • 吉安市设立技师学院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吉安市设立技师学院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11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二、吉安市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的受理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需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规定的相关条件。主要如下:1.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有高级技工学校资格的、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培训的技工学校。2.举办技师学院应当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和高技能人才发展的需要。3.学校培养规模按人社部发[2012]8号文要求,常设预备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4.具有
    2023-05-14
    181人看过
  •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新《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这是一条新增条款,主要是为了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相衔接,具体规定了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本条规定的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是指由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规划,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自己组织编制的自身发展规划。因为政府制定的规划,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执行效力或指导作用,企业事业单位自身的规划应当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划。在过去,一些养殖场、饲料厂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就是这个项目在建设之前没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过往的做法是,政府部门发现之后,要求企业限期补办手续。如果企业补办了,就不用承担任何严重后果,没有补办才能进行处罚。新《环境保护法》取消了限期补办,凡是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
    2023-04-24
    379人看过
  • 吉安市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吉安市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号)第一条第二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注册机构)做出注册许可决定后,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和照片骑缝钢印。第二款:执业药师持有的原版《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仍将继续有效,待办理再次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时交回原注册证书并核发新证。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第二条第二款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条件中规定执业药师提交“县级(含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改为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二、吉安市执业
    2023-05-18
    157人看过
  • 宁夏盐池工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矿山环评验收有哪些要求1、环保处理设施已经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完成,并完好;2、环保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3、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一般是环保检测站)监测完成,并出具了检测合格的监测报告;4、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023-07-05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1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应用,为人类开发活动提供指导依据。
    • 应该如何解释环境影响评价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3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该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可分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确立和实施,对于贯彻以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方针,防止或减轻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宏观经济技术政策和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趋势。2003年9月1日
    • 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rr环境影响评价适用于规划和建设项目:按评价的对象可划分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r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其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分类管理。r建设单位根据以下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
    • 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属于一级还是二级?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环评工程师是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不区分一级、二级。
    • 什么情况下环境影响评价没有违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1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该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可分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确立和实施,对于贯彻以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方针,防止或减轻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宏观经济技术政策和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趋势。200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