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共同借款人的认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17:08:56 224 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的共同借款人的认定标准

在民间借贷中,共同借款人的认定是依据借款人的数量及其相互关系来确定的,当债务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时,他们即被视为共同债务人。

1.每位共同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不论其内部份额如何分配。这意味着,如果某一共同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他有权向其他共同债务人追偿其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2.共同借款人既可以是所涉借款标的(如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自然人

3.这种关系常基于夫妻、家庭、合伙或友情等特殊联系,而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常因此类关系提出或抗辩债务分担的要求。

二、共同借款人民间借贷举证责任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举证责任是核心问题之一。

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出借人需承担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责任。这包括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需证明已实际交付借款资金,使借款合同生效

2.出借人还需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以及当债权凭证未明确债权人时,需证明自己的债权人资格。

3.若被告抗辩已偿还债务或转账系其他用途,则需由被告提供相应证据,但原告仍需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最终的举证责任。

4.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证据不足以确认借贷事实,法院将不予认定其主张。

三、民间借贷中应注意事项

在民间借贷过程中,有几点需特别注意。

1.贷款利息的约定至关重要。若借贷双方未明确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款,借款人仅需偿还本金。因此,出借人应确保在借贷协议中明确利息条款,以免日后无法主张利息收益。

2.对于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若借贷双方均为自然人,则借款人可拒绝支付利息;若非自然人之间借贷,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利息。

3.需警惕高利贷风险。若民间借贷利率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拒绝偿还超额利息。

因此,在民间借贷中,双方应合理约定利率,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各自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婚外情恋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
    可认定为民间借贷。【事件经过】已有家室的林某背着老婆偷偷与黄某发生了一段不正当的婚外情。在两人所谓的甜甜蜜蜜的恋爱期间,林某于2013年11月向黄某借款4万元。经黄某多次催促,林某在2014年5月写下借条,承诺于当年7月份还款。此后林某并没有按约定将款项还给黄某。因两人感情变淡,关系渐渐疏远,最终导致双方分手。黄某便于2015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林某及其妻子陆-玲归还欠款4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林某收到诉状后,辩称其与黄某曾系情人关系,因为黄某逼迫他与妻子离婚,他没有答应,在黄某的威胁下他才写下借条,其实两人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林某的妻子陆-玲更加气愤,她与林某在2015年9月已经离婚。黄某与林某曾系婚外情恋人关系,陆-玲认为4万元的借款是黄某与林某恶意制造债务损害她的权益。陆-玲提出林某通过转帐向黄某归还了2140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13年11月19日,黄某从其名下的工行银行卡
    2023-05-02
    250人看过
  • 标准的民间借贷合同怎么写
    一、标准的民间借贷合同怎么写标准的民间借贷合同的书写是:写明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量等主要内容;写明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写明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发生后的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二、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有哪些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如下:1.需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2.勿将借条写成收条。3.借贷利息的约定要合法。4.催要借款注意诉讼时效。5.使用大写和小写并用的借款数额写法。6.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其借贷关系无效。三、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标准是什么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标准如下: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
    2023-06-29
    20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借款人的法定还款期限多长
    民间借贷,由借贷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视为没有期限,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发还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必须两年以内起诉法院,否则会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支持。一、借条格式的要求有哪些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写清楚还款期限,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2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
    2023-03-04
    395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认定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认定标准有哪些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二、民间借贷的合同怎么写民间借贷的合同书写: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三、民间借贷起诉一般需要多久开庭民间借贷起诉一般需要多久开
    2023-05-17
    283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的借贷合同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所以在写借贷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2、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3、当事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住所等。一、网贷公司要起诉我如何办1、网贷公司要起诉借款人,借款人应当与网贷公司协商还款方案,并收集相应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
    2023-03-09
    184人看过
  • 夫妻间民间借贷认定的规定
    夫妻间的借款协议,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合约签署,同时,这一借贷行为需严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方能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在此基础上,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和解或发起诉讼等多种途径进行协调处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7-26
    404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一般而言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字的即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但其他自然人由于各种因素,也会作为共同借款人。生源地助学贷款更换共同借款人生源地助学贷款更换共同借款人是可以的。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条件:可以更换为近亲亲属;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带上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的,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具体流程: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3-07-18
    347人看过
  • 民间借贷被告不承认借款
    律师解答:可以。可以。民事纠纷被告可以不出庭,委托别人出庭或者法院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如果传票已送达,而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传票无法送达,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并判决。缺席判决一样可以生效,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4-04-29
    372人看过
  • 借款合同无效怎么认定,怎样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借款合同无效怎么认定,怎样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无效合同是因不成立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意。即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无法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结合审判实践,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借款到什么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的合同,主要是在合同上规定借款的金额,利息和还款的时间签订合同。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
    2024-01-22
    307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后的民间借贷处理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死亡的,出借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民间借贷中怎么防止恶意借贷民间借贷中防止恶意借贷的方法如下:1、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2、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3、注意诉讼时效。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三年,是法律规
    2023-07-06
    363人看过
  •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民间借贷)是怎样的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14
    262人看过
  • 借名贷款的民间借贷合同如何确定还款责任
    一、借名贷款的民间借贷合同如何确定还款责任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名义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2023-06-12
    173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各借款人的清偿顺序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对同一贷款人有多笔借款,借款人偿还的款项属于归还哪笔贷款,按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贷款到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推定。在数宗债务均已届满清偿期或均未届满情况下,债务担保是相同的,以债务人因清偿获益最多者优先抵充;债务担保并不相同的,以无债务担保或者债务担保最少者优先抵充。如果借款合同对借款人偿还借款时本息如何计付没有约定的,用款人偿还的款项应先抵充费用、次充利息、最后抵充本金。一、没有约定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没有约定的先付利息后偿债务。借款人应当按照
    2023-03-09
    449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与典当行借款的异同?
    不属于,两者不同之处主要有:一是在法律关系的主体上,典当关系的成立要求一方为符合条件后经申请设立的典当行,而民间借贷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非金融机构);二是在法律关系的内容上,典当关系以当户的物为担保前提,而民间借贷并不必然要求存在担保,即使要求担保也并不限制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担保;三是在权利义务的条件上,典当关系是一种有偿借款,是附期限、附质押或抵押条件的,而民间借贷并不必然是有偿借款或者要求附条件;四是在法律后果上,典当关系的赎当是当户的权利,而民间借贷关系的担保是借款人的权利。典当行借款合同合法吗要使典当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
    2023-07-02
    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认定民间借贷诈骗的主要标准是什么,民间借贷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3
      认定民间借贷诈骗的主要标准从三个大方面来谈。 (1)看借款人与贷借人在借贷时的相互关系。一般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了解、相互往来的亲友之间,借贷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而诈骗则往往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相识不久,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 (2)看发生借贷关系的原因。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一时无力解决,才向他人借贷。而以借贷为名实行诈骗的,则往往是编造虚假的困难事实,或以高
    • 民间借贷案件中被告对借款事实的认定,法院对民间借贷是怎么认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
      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
    • 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认定民间借贷无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7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 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 民间借贷借条的认定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4
      根据你咨询的民间借贷借条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的规定,借条效力优于其他的证据完全证明力。况且根据一般生活常识,如果双方不存在事实上的借贷关系,借款人也不会随便给借条持有人出具借条,在借款人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借条效力的前提下,借条应当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当事人借贷关系成立。因此,除非对方当事人有确凿的、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借条所记载的内容,否则,(原告)借条持有
    •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和担保人共同担保的债权如何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10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2.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