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员应具备哪些资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0:20:28 102 人看过

业委会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大会,以身作则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有社会公信力;

<2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有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批准,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由于财产转让、损失等原因,他不再是业主。连续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3。由于生病等原因,他丧失了履行职责的能力。他有犯罪行为。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辞职;6。拒绝履行业主义务的;7。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业主大会所有的档案、印章等财产移交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当选之日起30日内,报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在选举之日起3天内召开第一次会议。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热心公益、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业主委员会主席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汇报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定的执行;

5、业主大会委托的其他职责。同时,业主委员会要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决定,并通知全体业主。

业委会成员应具备哪些资格?如果你想成为行业委员会的成员,你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每个社区业主委员会的遴选要求和方式会有所不同。如果您想成为业委会成员,或者您对业委会成员的遴选要求有任何意见,请在律师协会网站上咨询您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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