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1:31:14 155 人看过

为简化、规范税务管理和方便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04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与旧办法相比,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在税务登记的对象、地点、程序、证件的管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

一、税务登记对象排除了国家机关、个人和流动性农村小商贩

《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该办法中,税务登记的对象排除了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除此以外,税务登记对象有两类:一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二是其他发生纳税义务的各类组织和单位。

二、城市的税务登记办理采取分散受理、集中处理的方式

《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分散受理、集中处理的税务登记方式,将方便纳税人就近申报登记。

三、纳税人的登记代码只有一个

《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税务登记代码。税务登记代码由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从事生产、经营的外籍、港、澳、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如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号码。《办法》确立了税务登记的编码原则,要求国、地税执行统一税务登记代码,以后纳税人的登记代码只有一个。

四、纳税人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的只有两种情形

《办法》第九条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一)开立银行帐户;(二)领购发票。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办法》规定,纳税人只有在开立银行账户和领购发票时才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而在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只需出示税务登记证件即可。

五、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地点将注册地排除在外

关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地点,旧办法规定是纳税人所在地,新《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进一步重申明确为:税务登记地点为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将注册地排除在外。

六、增加了临时税务登记

《办法》中的临时税务登记主要适用于一些具有临时性、流动性特点的纳税人。《办法》第十条规定:(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七、登记程序由原来的先检查后登记改为先登记后检查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办法》指出,只要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税务机关都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然后再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

八、税务机关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

《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解决。第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生争议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办法在规定国、地税原则上分别登记、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明确国、地税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的争议,由其上一级机关共同协商解决。而国家税务机关内部或地方税务机关内部对纳税人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九、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第四十一条: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新《办法》修改了旧办法中关于非正常户的认定内容。明确了认定非正常户的条件:未按期申报;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取消了旧办法关于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时限要求,将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的次数由连续三次改为一次。进一步明确了税务人员在非正常户认定中的责任,规定检查人员必须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另外,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非正常户登记证件失效的时限由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1年改为3个月。

此外,《办法》还增加了对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或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处罚。增加了对纳税人骗取税务登记证行为的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税务登记相关文章
  • 最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第三条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
    2024-01-12
    75人看过
  • 税务登记证是什么,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
    一、税务登记证是什么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二、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1、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2、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交税务登记表、纳税人设立时有关的章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办证方式是现场办理,向就近税务机构递交材料。法律咨询:网友:税务登记使用主体?律师: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
    2023-06-07
    342人看过
  • 解读《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中国海关总署日前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报关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要求、报关单位变更和注销注册登记手续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该管理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与现行的报关单位管理办法相比,《规定》在很多方面做了改进:将专业报关和代理报关企业统一合并为报关企业;统一市场准入的标准和审批程序;统一市场竞争规则和惩戒、退出机制;将每年一次的企业年审改为报关企业两年一次、其他企业三年一次更换注册登记证书等。《规定》还列出了报关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是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二是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三是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四是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人;五是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六是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七是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
    2023-06-06
    197人看过
  • 税收征管法在办理税务登记上是如何规定的
    税收征管法对清缴欠税有哪些规定1.严格控制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和期限。《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确定税款优先原则。(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建立一系列欠税清缴制度。包括:(1)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2)纳税人在合并、分立前未缴清税款的,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
    2023-02-07
    156人看过
  • 临时税务登记的管理规范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
    2023-07-04
    73人看过
  • 税务登记和发票有哪些相关的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涉及已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进一步加强取消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到位。《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核准”和“扣缴税款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此次修订中,税务总局取消了对上述事项的审批,将有关条款中的审核、核准等字样删除,将“核发”修改为“发放”,将“申请”改为“报告”。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要求,重新规范了纳税人识别号的称谓和赋码规则。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
    2023-05-05
    63人看过
  • 税务登记证如何办理,税务登记机关是什么
    一、什么是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二、税务登记证如何办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国税和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一)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
    2023-06-07
    136人看过
  • 税务登记证(注销)办理
    事项名称:税务登记证(注销)办理单位:余杭区财政局(地税局)办理地址:余杭区财政局(地税局)办事大厅办理程序: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核销。所需材料: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承诺时限: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原则上定期定额纳税人在缴清税款和发票后,即时予以核准;其他纳税人3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有偷税、欠税的纳税人除外]),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注销工作完毕,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放《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办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咨询电话:86243746
    2023-06-07
    93人看过
  • 税务登记证在哪里办理,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在当地的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根据企业的性质而有所不同。税务登记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税务登记证在哪里办理办理税务登记证应当在你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内办理。你,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该填写《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二、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税务登记证可以根据主体的性质不同,办理所需的资料也是不同的。1.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等。还需要填写税务登记证的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材料有: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生产经营地的证明材料,税
    2022-06-04
    83人看过
  • 税务登记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1、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一般情况下从事工商行业者税务登记由国税办理,从事其它行业的税务登记由地税办理。2、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3、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4、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7、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
    2023-05-04
    245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解读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
    2021-09-16
    236人看过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
    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国税总局公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办法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在简化办事程序方面,办法规定,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由原来的6项减少为2项,纳税人只需携带税务登记证件、填写登记表格,就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同时,办法简化税务机关办事流程,取消了实地核实环节,对符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深入推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已全部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试点纳税人与原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额标准、可不登记范围等方面存在政策差异,因此办法中涉及政策差异的条款内容未列举明细规定,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照政策规定”概括。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解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进
    2023-05-04
    371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
    1.1996年12月30日司法部令第49号发布2.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参见律师第20条)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所在的市、县以外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称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参见律师第20条)第三条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由分所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登记。(参见律师第20条)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一)成立时间满4年;(二)有专职律师20人以上;(三)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处罚。第五条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三)有3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其中分所负责人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第六条分所的名称应当为:律师事务所名
    2023-04-24
    209人看过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解读
    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时限予以了规定,自此不安全食品召回将有法可依。一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级召回,是对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应当在知悉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新《办法》融入了食品安全立法的新理念和新内容,对食品生产、流通等环节做到了监管全覆盖,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食品召回主管部门,并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责任,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及主管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增强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2023-06-11
    9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 更多>

    #税务登记
    相关咨询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解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8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机构申请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 税务局登记了不办理税务登记可以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办理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会把信息传递到税务局,如果不按时报到,超期会有处罚的。
    • 去了办了税务登记,还要去办理税务登记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现在都是三证合一了,但是也要办理税务登记,这个税务登记不用取登记证的,是需要到地税和国税办理涉及的纳税事项,因为在你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后,就要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的纳税事项,然后再到地税和国税办理核定税种,这样企业才可以正常纳税申报。准确回答:1、2015年10月1日期开始,全国实行营业执照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2、拿到“三证合一”只是证明证件合并了所有的信息、并没有共享、还需要
    • 2020年农村登记解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土地确权开始于2013年,结束时间为2018年,以下几点需要进行注意:一.土地确权是什么大家应该都知道,树林有林权证,草原有草原证,这些就是相当于给树林,草原发了身份证,而土地确权就是给土地办理身份证。二.同时将土地“两权”变为“三权”,由土地所有权以及承包经营权改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也就是说以前土地没证,宅基地有县里发的证,这次是中央发证。三.从法律上确定关系,也就是说以前农村没土地的
    • 去税务局办税务登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是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