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书不需要载明的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7:53:51 280 人看过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需要载明的事项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签名以及执法人员的签名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一、交警明天上班能贴罚单吗

贴,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纠正。无法当场纠正的,可以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民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予以载明。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是指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何种行政处罚,以及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是以什么行为履行行政处罚,如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拆除违章建筑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或者由行政机关要求、限定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间。如当事人应当在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要求的1个月内拆除违章建筑等。当事人不按照履行方式和限定的期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即属于违法,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这是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向当事人说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救济途径。同时,要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即当事人应当在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多少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这是任何法律文书都不可缺少的载明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宣告后交付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在场,行政处罚机关可以选择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邮寄送达自挂号之日起15天,或者公告之日起15天即视为已经送达,邮寄送达的必须附送达回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措施相关文章
  • 出资证明书的法定记载事项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为了使出资证明书的记载明确、规范,保证其效力,本条对出资证明书的记载内容作出了规定。出资证明书的法定记载事项有五项:一是公司名称,这是为了明确股东是哪个公司的出资人并具有股东资格;二是公司登记日期,已经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才具有法律效力;三是公司注册资本,这是确定公司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四是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这项记载应当是确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其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是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不管是从事什么行业、有多大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都应当按照上述五项内容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延伸阅读】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公司股权变更一、章程可以规定的股东权利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2023-06-20
    34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什么内容,几日内送达当事人?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什么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1.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2.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1)案件事实的表述要完整准确。(2)证据的列举。违法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3)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情况。3.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应当表述清楚,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客观性和可执行性。罚款除书阿拉伯数字外,应同时采用汉字表述。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明复议机关和诉讼法院的具体名称(地址),复议、诉讼的期限,写明制作日期并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几日内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七日内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
    2023-04-24
    31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物品暂扣单要载明哪些信息
    载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等事项,由当事人在《暂扣物品告知书》上签名后,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签的,要载明拒签的原因或旁证人一个月,暂扣物品是属于行政处罚措施当中的一种,其他的还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一、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1、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
    2023-03-27
    104人看过
  • 保监会严肃行政处罚决定书会载明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三)处罚的依据、种类、幅度;(四)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名称、印章和日期。一、行政处罚证据包括有哪些?(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据。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当事人违反有关保险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应当依法查处,并依法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限制业务范围;(五)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六)责令停业整顿;(七)吊销业务许可证;(八)撤销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九)撤销任职资格、从业资格,或者吊销资格证书;(十)责令撤换外
    2023-06-20
    454人看过
  • 证明:行政处罚的事实。
    行政处罚证据分为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书证。书证是以其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记录本、影印件和译本。物证。物证泛指以一切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比如说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中,商标标识、标有商标标识的商品、包装都是物证。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等手段反映出的音响、影像或其他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如工商部门对违法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行为的录像。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是行政处罚中使用比较普遍的证据形式。当事人的陈述。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的陈述主要是指行政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包括陈述、申辩、听证程序中当事人所作的辩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1
    2023-07-11
    410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范文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_____地税_____罚告字〔_____〕第_____号_____:对你的税收违法行为已经调查终结,即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拟做出的处罚决定:你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工商局_____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执照号码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来我分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但你未按照规定期限依法履行该项义务,截至此文书制作之日,已逾期_____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处以_____的罚款。二、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以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就拟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处
    2023-05-06
    117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事项有哪些
    为了使出资证明书记载的内容明确、规范,保证其效力,公司法第二款对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的事项作出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出资证明书的法定记载事项有五项:1、公司的名称。公司名称不仅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且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必须记载的事项。没有公司的名称,则难以确定该出资证明书的签发主体,一旦出现纠纷,就难以解决。故出资证明书必须记载公司的名称,以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主张股东权益,从而有利于公司对股东事务的管理。2、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为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从公司的成立日期起,股东就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如果不载明公司的成立日期,就难以确定公司是什么时候成立的,股东从什么时候起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公司成立之前,不得签发出资证明书。3、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以便确定股东的出资额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
    2023-06-02
    218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范文及书写注意事项
    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工商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本局依法查处的_________________一案,已经本局调论文联盟www.Lwlm.com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
    2023-05-06
    10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分项事项一定要有公开原则吗
    1、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2、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如依法表明执法身份、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开、处罚决定公开等)。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开原则。公开是指作出行政处罚的规定要公开,就是说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凡是要公民遵守的,就要事先公布,让人民了解,这是一条原则。其次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管理,对违法当事人给予什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是什么要公开,重大的行政处罚要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作出决定;依法举行听证会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应当公开举行,要对群众公开、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导,这样便于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也有利于对广大公民进行教育。一、听证原则是什么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与听证程序的性质相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要求,现代法律追求民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强调行政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2023-06-27
    131人看过
  •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2023-04-26
    43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缓缴注意事项
    送达阶段:在7日内,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送达必须有送达回证,当事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签收日期,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当事人拒绝签章的,送达人必须注明拒签理由。执行阶段: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一、行政处罚缓缴的描述立案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或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应当登记立案并要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审查批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即为立案之日。调查阶段:对登记立案的违法行为,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处理阶段:调查终结,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意见。二、行政处罚缓缴怎样处理告知阶段:
    2023-06-21
    174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的必要事宜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的名称;2、公司的登记成立日期;3、公司的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哪里可以办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去到公司所属的工商局,申请查询公司的档案,或者直接就跟办事人员说要自己公司的股权证明,用于办理相关资质,他们就会打印出来,盖上工商局的公章。当日可办
    2023-07-03
    47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何时缴纳款项?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据法律规定,还可以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社保缴款比例表社保缴费比例表: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不缴费;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不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
    2023-07-19
    42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听证笔录应载明哪些内容
    法律并未规定听证笔录必须载明哪些内容。行政听证的法定流程是:(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一、行政听证会有哪些法律特征?1、听证是由行政机关临时召集的,听证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事人申请临时召集。它不同于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由法定的复议机构和仲裁庭举行,也不同于行政、民事和刑事审判,由人民法院进行。在我国不设独立的行政法院或行政法官,听
    2023-02-20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关所采用的具体执行手段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冻结。 2、划拨。 3、扣留、提取。 4、强制交付。 5、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 6、强行拆除。 7、强行销毁。 8、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 更多>

    #执行措施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书需要载明哪些事项?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
      行政强制法第37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理由是指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决定确定的义务的具体情况。依据是指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所依据的法律上的具体规定。(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及依据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
    •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载明哪些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3
      所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
    •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需要载明哪些事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8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需要载明的事项有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 什么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 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应当载明的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都要出具处罚决定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