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设定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1:31:52 394 人看过

留置权的设定,具体如下;

1、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可以产生留置权,如保管合同、加工合同等;

2、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已到清偿期,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不需要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人有留置权吗

行纪人是有留置权的,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三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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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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