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09:21:39 150 人看过

一、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技术细则

(一)、关于我市《细则》的修订背景

住建部新的《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已经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原《细则》主要制定依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现已废止。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评估行为,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原《细则》实施十多年来的基础上,结合市区具体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该细则。

(二)、《细则》的修订依据

1、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3、住建部《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4、《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

(三)、《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细则》全文共分十章四十五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十。

第一、六、七、十、十三、十四条依据新《房地产估价规范》对相关术语进行修改。

第四条对从事房屋征收评估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了明确。

第十五、十六条也是依据新《房地产估价规范》对相关术语进行修改,并明确了建筑物折旧额的具体计算公式。

第十七条依据新《房地产估价规范》对非住宅营业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进行重新表述。

第十八条将“设定典型商铺类营业用房为样本房”修改为“设定典型营业房屋为样本房”。

第十九条结合新的规范,将“用途修正”、“实体因素修正”改为“进深修正”、“楼层因素修正”,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对附件八进行对应调整完善。

第二十、二十一条依据新《房地产估价规范》对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和假设开发法评估技术路线重新表述。

第二十三条对“地大于房”区位单价的计算公式优化调整,解决了重置价不需要再乘分类基准价格调整系数,更科学合理。

第二十四条将直管公房、自管公房为住宅房补偿给使用人(承租人)的部分计算公式优化调整,解决了承租多层顶楼公房补偿价格不合理偏低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划拨土地评估:(1)征收评估时涉及的被征收非住宅非营业房屋的合法用地为划拨性质时,其土地补偿金额“按土地基准地价的60%进行计算”改为“应扣除土地基准地价的40%”,修改后更加合理。(2)对非住宅营业房屋补偿金额具体公式优化调整,考虑了非住宅营业房屋商业街道路线修正。

第二十八条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增加了“2010年7月1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施行前用于经营”的内容,防止非改非企业钻政策空子。

第三十、三十一条按新《房地产估价规范》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一些工作要求,对估价师和估价报告提出要求。

第三十三至四十条规定了征收部门、征收评估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征收评估工作准则和要求。

第四十二条根据新的《资产评估法》要求,征收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修改为“不少于三十年”。

第四十四、四十五条明确了市区国有土地范围外的房屋评估和新细则实施时间。

附件一对“高档住宅房屋”重新定义,避免引发歧义。

附件二、三、四、五依据新《房地产估价规范》对相关术语、词句进行修改规范。

附件六对依据新《房地产估价规范》对相关术语、词句进行修改规范;对“土地重新取得价格内涵”进一步明确,增加了投资利息和相关管理费用等,使其更加合理和可操作。

附件八对营业房屋评估历来是征收拆迁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结合细则实施十多年来遇到的问题和大量科学的试算,对本附件进行了认真修订调整,使之更为合理更具可操作性。

附件九对沿街“住改非”房屋权重系数表和非沿街“住改非”房屋定额补助标准表中经营年限“15-18年”改为“15年以上”,解决了被征收人提出的超出18年要求多补偿的问题。

附件十对区位划分体系进行调整,新的《泰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区位划分》新增加姜堰区,我们就此分别征求了海陵区、姜堰区、高港区及医药高新区房屋征收部门的意见,相应地进行了重新调整修订。

二、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是如何定义的

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被拆迁房屋在无任何权利限制条件下的公开市场价格,即不考虑抵押权、租赁权等其他权利限制条件的市场价格。

为了提高拆迁评估的效率,有关文件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助费,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自置防盗门窗的补偿费,独立水表、电表、电话、电视、网线、空调移位的补偿费。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是指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权、租赁权等其他权利限制,不考虑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因素影响的房地产价格。在实际进行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活动中,抵押权、租赁权以及搬迁补助费等将按政府有关规定另作处理。

对于一宗具体的被拆迁房屋而言,其市场评估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单价一般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总价一般指被拆迁房屋的单价与其建筑面积的乘积。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成新、层高、楼层、权益状况等因素评估确定。

被拆迁房屋的区位,指被拆迁房屋所处的区域位置。包括交通通达度、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程度、周边环境等。用途、实物、权益相同,区位优越房屋的价格明显高于区位较差房屋的价格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标明的用途。

按照建筑物承重构件所用材料的不同,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分为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四类十等。不同类别、等级房屋的建安造价不同。

房屋成新,指建筑物的新旧程度。

住宅类房屋的层高、楼层等因素对房屋评估价格也有影响。

房屋权益状况主要指被拆迁房屋占用土地的权益状况。被拆迁房屋占用土地的权益分为出让土地、划拨土地两种

另外,还要考虑被拆迁房屋占用土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因素。

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被拆迁房屋在无任何权利限制条件下的公开市场价格,即不考虑抵押权、租赁权等其他权利限制条件的市场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章
  • 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维稳风险预测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创建依法、和谐、文明、有序的城市房屋拆迁环境,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全市拆迁行业维稳风险预测评估机制的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的建设项目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拆迁维稳风险预测评估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工作前置、超前预防的原则。第四条拆迁维稳风险预测评估实行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区政府分别负责,市规划、国土等部门参加,开发建设单位、拆迁承办单位、拆迁估价机构和被拆迁群众代表参与的模式。第五条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向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发布拆迁通告。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拆迁通告后,应当书面通知当地区政府,并在拟拆迁范围及新闻媒体公布。第六条当地区政府在拆迁通告发布后,负责组织开发建设单位、拆迁承办单位和拆迁估价机构,共同对拟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2023-06-10
    424人看过
  • 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迁细则
    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12-03生效日期:2002-12-03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二二年七月三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二二年一二月三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尝、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旧城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2023-07-03
    175人看过
  •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规定[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个部门,市属各单位:《石家庄市城市房屋产前补偿平谷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长安、裕华、桥东、新华、桥西各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对被拆迁人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补偿评估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并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方可从事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业务。认定的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取得二级以上《房
    2023-04-22
    252人看过
  •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委托合同
    一、委托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二、被委托方全称(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三、委托事项:为实施项目,现甲方在红线范围内实施拆迁,并委托乙方对上述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依据有关评估规范进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委托合同。四、甲方义务:(一)甲方在签订本委托合同之日起的日内,向乙方提供拆迁评估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评估对象房地产的建设批准文件、拆迁红线范围、丘号图、查产资料、冻结范围及其它相关已调查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性负责。(二)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评估费用,其标准按宁价房[2006]121号文件规定执行,居住房屋为元/平方米,非居住房屋为元/平方米,产权调换房源评估收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总计评估费用人民币元。甲方在签定委托合同后日内,应向乙方预付评估费用的20%,因面积、性质或用途改变等原因产生评
    2023-06-08
    300人看过
  • 城市拆迁房屋评估费怎么计算
    因拆迁造成停业损失:补偿拆迁款的5%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损失超过5%的,可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而以前关于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是按被拆迁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水平,对被拆迁范围内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在册人员,补偿6个月费用。承租人补偿标准提高10%征收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补助款,支付给承租人,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承租人90%补偿,给予被征收人10%补偿。原拆迁政策是补偿承租人80%,补偿产权人10%。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
    2023-08-04
    353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流程怎么走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资金;(5)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6、评估结果公示;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10、拆除房屋。一、没有入户评估就下达的评估报告,有效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对房屋进行评估的时候,评估机构要实地对房屋进行考察,如果没有入户就出具评估报告的,被拆迁人可以不签字。
    2023-03-28
    21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评估技巧
    (一)市场法。按照现行规定,农民对农村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其所有权属于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所以无法形成类似城市房屋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屋买卖仅仅局限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也就不存在统一的市场价格。因此,在房屋价值评估中无法使用市场法。但是市场法在日前实践中大量出现的小产权房交易中应用较多。(二)收益法。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从理论上应该可以采用收益法,收集果体土地类似企业的收人和投人成本等用以计算客观收益,但是实践中农村没有形成统一的房地产市场,可以收集的资料很少,导致收益法也不适用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三)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又被称为剩余法,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主要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运用此方法应把据待开发房地产在投资开发前后的状态,以及投资开发后的房地产的经营方式。然而,农村
    2023-07-02
    209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价),按照本规则第二条至第七条规定评估确定。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第四条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区位补偿房价。其中,基准地价,是指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普通住宅商品房的楼面地价平均水平;基准房价,是指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建设综合成本价和被拆迁房屋平均重置成新价的差额。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定期公布(见附件一)。土地级别为七至十级的地区的基准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市国土房管局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第
    2023-06-10
    178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除费用评估
    1、拆迁范围内房屋评估户数在100户以下的,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评估收费标准为8元/平方米;评估户数在100户以上(含100户)300户以下的,评估费收费标准为7元每平方米;房屋评估户数在300户以上(含300户)800户以下的6元每平方米;评估户数在800户以上(含800户)为5元每平方米;以上标准可视情况上下浮动20%。2、房屋评估收费包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拆迁企、事业单位房屋确有特殊情况需另行评估的,收费标准由评估个与委托人协商确定。3、评估私房按独立产权证一证一户计算,直管产、单位自管产房屋按住房租凭证一证一户计算。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我家私房在城市规划改造时被拆迁,当时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根据被拆除的房屋面积,拆迁单位将复建的回迁楼2号楼202、203室补偿给我作为安置住房,可事后变卦该怎么办?专家将为您解答更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想解决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快来看
    2023-07-02
    388人看过
  • 关于公布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12-29【实施日期】2003-12-29【发布单位】【文号】穗国房字〔2003〕841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南沙分局,各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定期公布具备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现将我市第一批具备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予以公布。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广州市第一批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资格等级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万元)办公地址联系电话1广州中天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一级建房估证字[2002]008郑国伟100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八楼831265802广州粤国评估有限公司一级建房估证字[2002]005胡爱农100广州市宝岗大道100-102号飞龙大厦12楼3
    2023-04-22
    123人看过
  •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估价时点思考
    估价时点是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时间界限,由于房地产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的时间,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因此,房地产价格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在对城市房屋拆迁进行评估时,估价时点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一、合理确定拆迁评估的估价时点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在拆迁中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时,必然会涉及到评估时点的确定问题,由于房屋拆迁是个动态的过程,从开始准备拆迁到拆迁实施直到房屋安置,一般需要三至五年时间,在这样长的时间里,以哪个时间作为拆迁评估的评估时点呢?从实践中来看,至少有以下几个时点:决定拆迁日、拆迁动员日、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拆迁公告日、开始拆迁日、拆迁完成日、开始安置日、安置完成日。在这么多的时点上,比较
    2023-06-10
    310人看过
  • 市区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试行)
    【阅读全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市区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建设局制订的《市区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市区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试行)市建设局(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评估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时,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评定被拆迁房屋、安置用房价格的活动。??第三条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屋拆迁评估中的主要评估人员应当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必须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经评估机构盖章。??第四条
    2023-04-22
    304人看过
  • 城市门面拆迁补助细则
    房屋产权调换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1)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2)作价补偿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补偿中,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二)拆迁补偿的标准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2023-07-03
    377人看过
  • 如何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价格
    为了提高拆迁评估的效率,有关文件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助费,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自置防盗门窗的补偿费,独立水表、电表、电话、电视、网线、空调移位的补偿费。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是指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权、租赁权等其他权利限制,不考虑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因素影响的房地产价格。在实际进行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活动中,抵押权、租赁权以及搬迁补助费等将按政府有关规定另作处理。对于一宗具体的被拆迁房屋而言,其市场评估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单价一般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总价一般指被拆迁房屋的单价与其建筑面积的乘积。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成新、层高、楼层、权益状况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区位,指被拆迁房屋所处的区域位置。包括交通通
    2023-07-02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房屋拆迁补偿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补偿定额,房屋拆迁评估的评估原则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8
      在拆迁补偿中有关拆迁补偿的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贵阳市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房屋拆迁估价,所选定的参照物实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相近,参照实例的成交时间不超过估价时点12个月,选取的参照实例须在3个以上,参照实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超过30%.但是
    • 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评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0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建设部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要求:房屋拆迁评估须依法按程序进行。房屋拆迁估价必须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确定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确定。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 拆迁补偿中,房屋拆迁评估方法是什么,贵阳市房屋拆迁评估标准如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7
      在拆迁补偿中有关拆迁补偿的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贵阳市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房屋拆迁估价,所选定的参照物实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相近,参照实例的成交时间不超过估价时点12个月,选取的参照实例须在3个以上,参照实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超过30%.但是
    • 城市拆迁房屋评估费怎么计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07
      因拆迁造成停业损失:补偿拆迁款的5%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损失超过5%的,可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而以前关于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是按被拆迁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水平,对被拆迁范围内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在册人员,补偿6个月费用。 承租人补偿标准提高10% 征收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补助款,支付
    • 呼和浩特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暂行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4-14
      ,供您参考。呼和浩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实施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是本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工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