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征地补偿方案需要受到哪些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6:50:47 268 人看过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先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再向法院起诉。但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征地补偿标准不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属于普遍适用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可起诉的。

一、补偿方案不同怎么办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补偿是征多少年都有哪些规定

征地补偿年限的规定一般是依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三、征地补偿该如何维权?

一、申请裁决的范围申请裁决可以对年产值补偿标准、倍数补偿标准、附着物补偿标准三项申请裁决,只要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二、申请裁决程序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国务院裁决除外。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四、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费相关文章
  • 抚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补偿方案
    一、抚州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水田、水塘、菜地3.5164万元/亩,山地1.2457万元/亩,旱地2.369万元/亩,精养鱼塘5.2746万元/亩。二、抚州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八条征用土地应当按下列规定付给被征地单位安置补助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征用耕地,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耕地1333平方米以上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4至5倍计算;平均每人耕地667平方米以上1333平方米以下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5至7倍计算;平均每人耕地333平方米以上667平方米以下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7至9倍计算;平均每人耕地200平方米以上333平方米以下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9至10倍计算;平均每人耕地200平方米以下的,按不得
    2023-06-03
    492人看过
  • 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会受到什么处罚
    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如果行为人尚且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构成犯罪的,对于一般主体,追究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特殊主体,追究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一、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二、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用什么方法首先,两罪的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职
    2023-06-20
    79人看过
  • 法院不予受理具有哪些特征的征地补偿纠纷案件?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不予受理,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法院不予受理;认为分配决议、方案没有给予平等的村民待遇,起诉要求平等待遇的,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但对于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经村委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的,权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法院不予受理。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
    2023-07-17
    5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哪些人不享受
    1、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2、现在动迁时是以房子为基础,户口数为准,动迁时一定要所有居住人签名同意的,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动迁就算搁浅了。3、实际居住的人能享受动补偿,空挂户口一般是不能享受动补偿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已经被动迁安置过不能再享受。一、《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一条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第十三
    2023-03-31
    39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方案的确定有哪些步骤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向市、县人民政府报批。3、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4、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方案的实施。一、对征地补偿方案不认同应怎么办对于征地补偿方案不认同的,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解决方法:若在公告阶段的,可以提出异议,若在实施阶段的可申请仲裁。(一)公告阶段: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
    2023-02-09
    403人看过
  • 征地通知到确定补偿方案要多长时间
    45日内。《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一、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包括哪些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规定为:1、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4、争议的处理。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则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5、补偿费用的支付。二、征地要什么流程流程主要分三步: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强拆实施。强拆只发生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情形。具体步骤如下: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
    2023-02-25
    210人看过
  • 不同意征地补偿方案,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对于征地补偿方案不认同的,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解决方法:若在公告阶段的,可以提出异议,若在实施阶段的可申请仲裁。(一)公告阶段: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二)实施阶段: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认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裁决。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作出,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直接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行为,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所以,若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被征收人不服该行为,就应有权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制定的征用土地方
    2023-07-07
    451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细节有哪些需要关注的?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人口数;(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被征收人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具体措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
    2023-07-05
    230人看过
  • 长沙征地收补偿方案反对需要听证
    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一份完整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步骤,补偿方式,补偿、补助和奖励标准,征收签约期限等。各级政府需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同时,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50%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各级政府应当将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房屋征收条件方案获批后才能进行房屋征收根据征求意见稿,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应具备区房屋征收部门已将修改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房屋征收部门批准,并已将被征收房屋拆除工程项目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这一条件。同时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
    2023-06-04
    370人看过
  • 征地补偿方案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主要由两个环节完成,一是批准征收土地,二是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前一个环节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审批权;后一个环节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完成。市、县人民政府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后,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过程中应当完成以下几项工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范围内发布征地公告,将批准征地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和办理补偿登记的机关等事项公之于众。并明确公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告指定的期限接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权属证书和产权证明等前来办理相关的征地补偿登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
    2023-06-08
    444人看过
  • 男方不抚养孩子会受到哪些处罚
    一、男方不抚养孩子会受到哪些处罚1、可能会被孩子或者孩子的其他监护人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被起诉了法院判决后,拒接支付抚养费的;则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孩子生父的财产会被法院采取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且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2、如果遗弃孩子不进行抚养的,犯遗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
    2023-06-17
    82人看过
  • 征地补偿不服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不服的处理办法是什么?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2011[35]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
    2023-06-02
    364人看过
  • 不服征地补偿起诉程序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
    2023-02-18
    226人看过
  • 农民不签字征地是否会受到处罚?
    如果是合法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没用,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征地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订协议,而在于协议是否合法。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是否有征地规划通知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果没有这样的公告,土地征用可以被视为违法。对于违法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行占用。农民不签字征地的后果具体有哪些农民不签字征地的后果:征地如果履行了一切合法手续,农民不签字征地也是合法的。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但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2023-07-01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多>

    #征地补偿费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方案不服可以复议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4
      对征地补偿方案有异议能否复议 1、征地补偿是国家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而给与土地权利人的补偿,它是由征地这一行政行为引发的,属于行政补偿范畴。 2、征地补偿争议的双方,一方是实施征地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一方是土地权利人,前者是享有确认补偿对象、解释补偿标准等单方面特权的管理者,后者是仅有配合与服从义务的被管理者,争议双方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3、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程序和法律效力
    • 哪些项目需要征地补偿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受到人身自由的处罚要受到哪些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4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 盗窃弹药罪需要受到哪些处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22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弹药罪既遂的惩罚有:行为人盗窃弹药,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有哪些补偿方案需要对方签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30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因此,制定补偿方案时,应当先征求你们的意见,如果没有征求意见就直接公布方案,就涉嫌程序违法,可以提出对该方案提出异议。另外,补偿协议应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签订,任何人不能强迫一方签字,您觉得补偿方案不合适就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