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范围有: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
破产法律制度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债务人(破产企业)的哪些财产可用于清偿分配,直接关系到债务人的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破产的,租赁物的归属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来确定:若租赁双方约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归承租人所有的,则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若租赁双方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无法定的权属变更事由的,则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该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四)关于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可否列入破产财产问题
在清理破产企业的债权中,破产企业的下列债权可不列为破产财产:
(1)已超过诉讼时效的;
(2)债务人已歇业且无财产可供清偿债务的;
(3)债务人下落不明的;
(4)追偿费用将超过债权数额的;
(5)符合会计法核账原则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核销的;
(6)其它原因导致债权确实无法收回的。
(五)关于如何界定有关执法机关对土地、房屋、车辆是否已执行完毕问题
根据《贯彻破产法意见》第十二条第(一)规定,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已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破产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被采取民事诉讼执行措施的,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执行的或者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在该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列入破产财产。因错误执行应当执行回转的财产,在执行回转后列入破产财产。”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诸如土地、房屋、车辆等以过户为财产转移标准的财产是否执行完毕没有法定的标准,如何界定这些问题则涉及到这些财产是否应列入破产财产,还涉及到多方的利益,目前对此问题主要有三种划分界限观点,即:第一,裁定说,即以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为标准,只要下达了执行裁定,并送达案件当事人,即为执行完毕。第二,过户说,即以有关部门办完财产过户手续为标准,只要未办理过户手续则均视为未执行完毕,则这些财产均应认定为破产企业的财产。第三,送达协助执行机关说,即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下达后并已送达到有关协助执行机关(如土地、房产、车辆管理部门)无论该部门是否已办理了相应手续则均认定已执行完毕。笔者认为,对诸如土地、房屋、车辆等以过户为财产转移标准的财产是否执行完毕的标准应当以办完财产过户手续为标准,因为这种观点,能够与有关产权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协调一致,不会因此引起法律混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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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指的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可供债权人偿清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 1、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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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有哪些破产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3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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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范围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1一、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四、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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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7破产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主要有包括如下: 1、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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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范围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7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结束前取得的财产;3、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4、债务人在宣布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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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有哪些财产范围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3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