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的行使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7:40:33 278 人看过

法律对探视权行使涉及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等内容,一般由夫妻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离婚后探望小孩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以下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二、探望权可以自愿中止吗

自愿中止探望权一般不可行,因为法律规定,探视权中止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协议的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可以规定探视权行使的时间、方式和地点,发生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应当由当监护人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当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消失后,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恢复探望权人对探望权的行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视权相关文章
  • 创立大会行使的职权范围有哪些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律师补充:创立大会是设立中公司的意思决定机关,其决议涉及公司设立行为、公司能否成立等有关事项。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
    2023-05-06
    193人看过
  • 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范围有哪些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律师补充: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
    2023-05-06
    119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有哪些,行使范围是什么样的?
    一、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有哪些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即撤销权的主体,是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其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这里所说的债权必须是以财产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但不限于金钱债权,凡是以财产权为标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此,以劳务为标的的债权则不发生撤销权的问题,当然,如果这类债权由于不履行而变为损害赔偿之债时仍可成立撤销权。另外,撤销权主体的债权要因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因此,设有抵押权或者质权的债权,债务人虽减少其他财产或者增加负担,其清偿并不发生困难,则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当然,如果担保物的价值低于其被担保的债权额的,债权人就不足之差额可以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撤销权的成立不以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为条件。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形式为之,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
    2023-06-01
    258人看过
  • 离婚后探视权的范围是什么?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二、离婚探视权的时间是如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三、离婚后
    2023-02-18
    463人看过
  • 使用探视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行使探视权中注意的问题有这是法定的权利,对方不给抚养费或者是在婚姻中有过错也不能够剥夺探望权。探望权诉讼管辖是指可以就探望权的纠纷单独起诉。一、怎样行使孩子探视权在行使探望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5、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探望权到底包括哪些内容一、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二、探望权的特征如下: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
    2023-04-01
    193人看过
  • 探视权主要有哪几种行使方式
    探视权主要有下列两种行使方式: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另一方家中或指定地点探望;2、停留探望,即长期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取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一、是否能放弃探视权可以放弃探视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与未成年子女探视、联系、会面、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视小孩的说法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
    2023-06-22
    88人看过
  • 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如何行使探视权
    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1、看望式。即到有抚养权一方家中或者指定地点探望,孩子不脱离抚养权一方的控制范围。2、逗留式。即无抚养权一方临时将孩子接走,并在约定时间内送回。这种方式下,无抚养权一方与孩子沟通更深入。一、孩子抚养权和探视权是一样吗孩子抚养权和探视权是不一样的。抚养权是指子女会跟随该方一直生活在一起,而探视权指的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在一定的时间看望孩子,和孩子短暂相处的权利。探视权具体指的就夫妻在离婚之后,不对孩子直接抚养的父亲或者母亲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在一定的时间,按照一定的方式探望子女的权利。二、如何行使探视权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知,
    2023-03-08
    129人看过
  • 探视权可以过夜吗,如何行使探视权
    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而具体怎样探望由双方协商,而行使探望权时能不能过夜,由当事人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1、探望权的主体为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2、探望权的行使,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3、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
    2024-04-10
    273人看过
  • 谁可以行使探视权?
    探视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权是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法定权利,没有法定理由,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以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子女选择行使探望权的,应当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进行审查。一般有两种探望方式:一是探望性探视,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另一方家中或指定地点探望。二是停留探视,即长期探视。探视权人可以在约定或者法院判定的探视时间内,由探视权人领取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探视权问题的处理。1、探视权的主体应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此问题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比如,夫妻双方闹矛盾,一方把孩子带回老家,禁止对方探视,此时,若仅就探视权起诉至法院,法院将不予受理。2、关于离婚后,一方滥用探视权,另一方要求限制探视的问题。吴法官举了个案例,一对夫妻协
    2023-07-07
    84人看过
  • 未行使亲权一方的探视权
    夫妻协议或法院确定由父母一方行使亲权时,未取得亲权的父母一方仅一时停止其与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关系,他(她)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因此而消灭。依各国民法之规定,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母一方不仅与子女之间的扶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不发生任何变动,而且还享有监督子女教育、必要时管理子女财产、请求告知子女情况等权利,如我国澳门地区民法第1761条规定,无权行使亲权之父亲或母亲,有权监督子女教育及生活状况。在这些非亲权性质的父母之女间权利义务关系中,较为重要的是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法院赋予离婚后父母一方以探视权,其目的在于实现子女的最大利益,因此当决定是否对一方的探视权进行限制时,仍应以是否符合子女最大利益为标准来进行。当探视权的行使违背此目标时,就应当对探视权予以限制。如根据1968年苏俄婚姻与家庭法,如果与子女分居的父母一方同子女的往来妨碍对子女的正常教育和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监护和保护机关即可
    2023-03-06
    71人看过
  •  如何保障探视权,使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得以更好的行使探视权?
    1、在夫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时,他们应当就探视方式以及时间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内容纳入离婚协议之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日后行使探视权以及履行协助义务时提供依据。2、如若双方在离婚时未对探视权做出具体约定,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受到另一方阻止。3、最重要还是要基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原则。在夫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时,他们应当就探视方式以及时间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内容纳入离婚协议之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日后行使探视权以及履行协助义务时提供依据。2、如若双方在离婚时未对探视权做出具体约定,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受到另一方阻止。3、不论采取何种方式,最重要还是要基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原则。 离 婚 协 议 中 探 视 权 的 规 定 有 哪 些 ?针对离婚后探视权纠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023-09-19
    258人看过
  • 怎么申请小孩探视权探视权如何行使
    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一、离婚女儿是否判给男方?离婚女儿不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女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二
    2023-03-04
    409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的范围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目的在于使其债权得以实现,因此,其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也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例如,乙应向甲偿还10万元借款,而丙欠乙20万元借款,如果由甲行使代位权,只能以其债权10万元为限。即只能向丙主张10万元的债权。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如下:1、债权人必须合法确定债务人的债务;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已经陷入履行延迟。债权人对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才能行使代位权;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
    2023-06-22
    302人看过
  • 留置权行使的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2022-04-05
    10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视权
    词条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探视权
    相关咨询
    • 探视权限定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限定范围: 1.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 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 2.可以带出去玩,但一定要送回去的。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
    • 探视权是什么?探视权的行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5
      探视权,也称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确定探视权的时间方式的两种途径:“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婚姻法在确定探视的时间和方式上,明确规定了父母双方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按照协议
    • 探视权的法院管辖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4
      离婚后的父或母在取得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后,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实际与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或是虽然与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但由于失去了履行协助义务的能力,委托该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朋好友或单位(如寄宿制幼儿园、学校)代为看护子女或代为履行协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再或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具备监护条件,其他个人和单位依法取得了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在这些情况下,接受委托或依
    • 离婚时不出抚养费带探视权的范围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依据如下: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
    • 行使探视权有哪几种方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