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7:11:00 414 人看过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一、用于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

国土房管局出台补充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要补交3%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二、政府收回私人用地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如下:

1、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2、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3、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土地使用证到期提前续可不可以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外,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这就表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及期限均未确定,因此,购买此类房屋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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