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询问被害人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5:00:10 301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询问被害人和询问证人适用同样的询问规定,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和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或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一、派出所最多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拘留人一般可以拘留8到24小时,但不得超过24小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侦查措施的分类有哪些

侦查措施的种类,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询问被害人;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解剖尸体;人身检查;以及搜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关于故意伤害的问题咨询
    问题一: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法律回复: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问题二:犯故
    2023-08-04
    367人看过
  • 询问关于女方在子女抚养权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二)八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八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在男女
    2023-07-10
    172人看过
  • 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一、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属于什么证据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属于书证类型的证据。询问笔录有统一印制的笔录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标题,为询问笔录。2.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3.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4.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听取被询问人的意见。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如有不同意见,也可以不签名。5.签名盖章。询问人、记录人应签名,并写明时间。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在笔录上注明。二、被害人的询问笔录签字后能改吗签字按手印以后是不可以更改的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一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
    2023-11-01
    166人看过
  • 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要求
    1.询问证人必须由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进行。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3.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当分别进行。4.询问证人时,侦查人员应当告知其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5.询问不满18岁的未成年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聋、哑证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作翻译,并记入笔录。6.询问证人,一般应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案件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问明其所述事实来源和根据,然后提问。7.询问证人,应当制作笔录。8.侦查机关应当保障证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9.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程序。
    2023-04-22
    335人看过
  •  询问关于刑事法律援助的途径
    该段内容讲述了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方法,包括三种情况: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没有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精神病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且没有委托辩护人。对于这三种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得刑事法律援助。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由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2.如果上述人员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如果上述人员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获 得 刑 事 法 律 援 助 的 途 径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在个人或家庭面临刑事诉讼时,获得法律帮助和辩护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权利。那么,如何获
    2023-09-05
    248人看过
  • 询问关于销售合同签订的规定
    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主要有:(一)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二)资信审查;(三)洽谈协商;(四)拟定合同文书;(五)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怎样的?国家在建设美丽城市、乡村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征收土地,对于公民来说这也是影响个人生活的大事,一般政府部门会与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以保障双反法权益,那么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怎样的呢这主要分为四步,一是通知告示,将征用明细明确地公示出来;二是征求意见并商讨;三是拟定并签署协议;四是作出决议。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的性质厘清,关键是要区分好两组关系,一是征地的当地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达成的征地补偿安排,二是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之间协商达成的征地补偿安排。实践中,确实存在集体经济组织非经法定程序,违背村民意愿做出意思表示。根据法理和立法,无论是行
    2023-07-03
    481人看过
  • 询问关于列为文物点的民居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本文分析文物古建筑、特色民居等的拆迁补偿问题,拆迁标准等内容。我家的房屋是一极具特色的民居,2001年被列入旧城改造拆迁范围,后经我们向文化部门反映,得到文化部门的重视,省、市文化部门都先后向当地市政府要求给予保护(均有正式的文件),2002年5月市政府特邀省内外专家对该民居进行了论证,也认为极有价值,并极力要求当地政府对民居给予就地保护,市文管委根据专家论证的结论和决定对该民居进行就地保护并适时公布为文保单位(也有正式的文件)。但拆迁人(实际是当地区政府)以影响拆迁安置为由,要求当地市政府对该民居异地迁建保护,此举受到了省、市文化部门、论证专家和业主的极力反对,甚至省领导在专家的反映信函上也明确批示应给予就地保护,可是所有这些仍然无法阻止唯利是图的拆迁人,他们通过不断对市领导施加压力,并向市建设局申请裁决迁建,市建设局迫于市领导的压力作出了异地迁建的裁决,特色的民居即将毁于一旦。我的问题
    2023-07-07
    251人看过
  • 办案机关如何询问证人和被害人?
    1、案情涉及国家秘密,为了防止泄露的;2、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其家庭成员,以及住所周围的人员与该案件有利害关系。为了防止干扰,保证证人、被害人如实地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保证证人、被害人的安全;3、证人、被害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作证行为的,为了便于他们保密,消除他们的顾虑,可以到办案机关进行询问。询问被害人—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2-93)侦查措施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与公民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关于询问被害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B.侦查人员可以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C.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被害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问D.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询问被害人。选项A.C正确,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
    2023-07-17
    458人看过
  • 法律关于追加被告的规定
    一、原告申请追加被告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二、被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告1、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高空坠物追加被告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
    2023-07-25
    287人看过
  • 快速问询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规定
    行政拘留则拘留为处罚结果。刑事案件拘留,一律要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超过24小时则必须向让检察院审查,执行批捕。所以24小时后还未释放,则是被批被批捕了。根据《刑诉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一次讯问,如犯罪嫌疑人没有作案嫌疑的,应当立即释放。所以刑拘的最短时间要看何时进行讯问,执行刑拘后马上就进行讯问的,没有作案嫌疑,短时间就可以获释,如果有作案嫌疑,拘留在三日内需要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所以正常拘留时间为1至14日,特殊最长时间为37日。刑事拘留的时间问题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
    2023-07-07
    331人看过
  • 询问关于中标服务费收取的规定
    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中标服务费是否可以收取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无中标服务费这一概念。如果单从字面来理解,这一费用是基于中标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接受这一服务的只能是中标人。如果中标人需要中标服务,招标人或者采购人能否给中标人指定提供中标服务的招标代理公司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这样的结果就属于强买强卖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如果中标服务费是由于招标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提供中标服务,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的,这样的
    2023-07-07
    249人看过
  • 关于工程司法鉴定相关问题的咨询
    在建设工程司法审判或仲裁中,由于工程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性较强,在对工程质量、结算、工期及其他方面产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庭通常决定将争议交由工程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此作为判决或裁决的重要依据。委托的鉴定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工程价款鉴定,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只能从事送审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价款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材料和安全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与判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不仅为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担当了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责任。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引发纠纷和矛盾,重则会影响人身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
    2023-08-08
    368人看过
  • 询问关于非法土地买卖的定义?
    非法买卖土地:(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非法买卖土地怎样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
    2023-07-22
    85人看过
  • 关于重庆市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咨询
    重庆市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误工费:如果你有固定工作,按固定工资除以21.75天,可以得出每天的工资,再乘以具体的误工天数,就可以得到误工费,如果没有固定的工作,可参照社平工资计算。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看你是重庆哪里的,具体的金额不一致。3、因为你轻微的骨折,所以在养病期间没有护理费之类,你休养的时间一定要有医嘱,如果没有医嘱,你的要求不能得到实现,误工费参照第一条计算。4、关于伤残赔偿金的问题,你可以拿片子先到鉴定所去咨询,如果能鉴定出等级,就更好,有等级后,再根据城镇和农村人口计算残疾赔偿金。2022年重庆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
    2023-08-09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询问关于地笼网的法律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26
      禁止使用地笼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该条款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若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将会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则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以没收渔船。若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中华人民共
    • 关于查询开车人的肇事事故法律规定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22
      如果将车辆借给别人开,出了交通事故一般都是找开车人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车主也有过错的,那么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关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侵权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就有规定。
    • 刑诉法询问被害人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6
      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有关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询问被害人时,应当告知其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法律责任。
    • 关于询问笔录的效力、法律规定及解决方法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07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法律和本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上,如果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
    • 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受害人规定,法律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3
      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受害人的规定为: 1、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2、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或者办案单位所在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3、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以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