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5:24:00 58 人看过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活动的单位。

2.侵犯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4.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一、非法采集人员血液的犯罪行为有哪些

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有权从事采集血液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为过失。

二、非法采集血液构成什么罪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本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从事采集血液的单位;

2、主观方面为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三、非法采集血液罪有哪些罪行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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