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费缴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34:34 382 人看过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宁政办发〔2005〕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支付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费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一、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大病医疗救助费的缴费标准由每人每月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元,原则上仍由职工个人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征缴方式及基金的支付对象、最高限额、支付比例不变。二、单独实行医疗保险统筹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费缴费标准。三、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安徽省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待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从2008年元月1日起,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待遇作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一、少年儿童、在校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的参保居民,在城镇居民定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治疗费用(在居民医保目录范围内),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给予20元的门诊治疗补助。当年未用完的补助,可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二、少年儿童、在校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的参保居民,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疾病的,出院后在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在居民医保目录范围内),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一个参保年度内,最高补助金额为2500元。三、鉴于2007年度参保居民的参保时限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上述调整政策的执行时间只有半年,其少年儿童、在校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居民的补助标准相应减半。四
    2023-06-07
    387人看过
  • 西安市调整城镇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降低个人负担,现将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调整如下:一、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至20万元。二、提高城镇居民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后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如下:医院级别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非从业居民少年儿童及大学生三级6070二级7580一级及以下(含社区)8590三、提高生育费用限额补贴标准,将正常分娩限额补贴标准调整至2000元,剖宫产分娩限额补贴标准调整至3000元。参保人员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四、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12
    2023-05-05
    280人看过
  • 双鸭山市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缓解参保人员的就医压力,结合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际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适当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大病救助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不变,仍为15万元。二、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学生儿童由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大病救助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不变,仍为2.5万元。三、基本医疗待遇调整执行时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各县可结合本地基金实际承载能力,参照执行。更多相关的双鸭山社会保险信息,请点击【】。
    2023-05-09
    484人看过
  • 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穗劳社医〔2009〕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08〕22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1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市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对《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如下调整: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政府资助标准由80元/人·年调整为100元/人·年。政府资助标准调高部分所需的资金,仍按《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08〕68号)中第三条第(二)项所明确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二、非从业居民参照《试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享受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三、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
    2023-06-09
    101人看过
  • 关于调整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结算标准的通告
    穗劳社通告〔2005〕4号为了进一步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从2005年9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普通病房住院床位费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20元/床·天调整为30元/床·天,不同级别医院上浮标准按价格部门规定执行。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等于或高于该标准的,按该标准结算。暂未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区、县级市可参照执行。特此通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2023-06-09
    469人看过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0〕164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进一步提高患有特殊疾病(以下简称“特渝人社发〔2010〕164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进一步提高患有特殊疾病(以下简称“特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更好地满足特病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切实减轻特病参保人员医疗费自付负担,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实际承受能力,决定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计付办法。凡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规定取得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参保人员,进行住院治疗的,每年度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计付一次住院起付标准。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2023-06-09
    400人看过
  • 合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7月起上调
    “听说今年的‘医保费’又涨了,不知道选择参加哪种医保好。”合肥市民武女士最近有些犹豫,在“参保费”上涨的情况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两种保险,她不知如何选择。7月1日起,合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每月要多交39元,也就是每月交286.2元。如果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只需交120元。这两种保险,最大的区别就是享受的待遇不一样。灵活就业者“医保费”每月多交39元从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每月“医保费”多交的这39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据合肥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徐*芳介绍,根据合肥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按我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62元)的10%比例,缴纳“医保费”。假设合肥市民武女士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那么从7月起,她每月需缴纳医疗保险费金额为:2862元×10%=286.2元。调整前,武女士
    2023-05-04
    184人看过
  • 我市医保现状:基本医疗保险惠及48万城镇职工
    去年1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决定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城镇居民。凡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其中包括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的学生以及婴幼儿),均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那么,我市目前医疗保险的状况如何?1月18日,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科长宋栋林。宋东林介绍说,我市的医疗保险经历了几个阶段,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原来的医疗体制已不能满足需要。1984年起,国内一些大中城市逐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1997年4月1日,威海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1999年5月,威海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再次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总的原则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
    2023-06-09
    172人看过
  • 嘉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补助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补助: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的参保人员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40%的补助。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的参保人员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50%的补助。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统账二参保人员在职工医保定点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段的,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30%。4、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门(急)诊(购药)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当年账户支付,当年账户不足支付的,在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300元),由统筹基金按85%的
    2023-05-10
    235人看过
  • 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报销
    一、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报销得了重大疾病,后续的治疗费用是一笔非常大的经济负担,国家为减轻居民的患病的经济负担将一些重大疾病纳入大病医保范畴之中,其中纳入大病医保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在报销比例上,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以个人自负超过5000元部分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至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至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至5万(含5万)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城乡居民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市、县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
    2023-05-29
    152人看过
  •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长府办发〔2011〕44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药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市政府决定对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提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为9万元。(二)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30%提高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00元提高为1200元。(三)提高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补助比例,降低个人承担比例。统筹基金补助比例由50%提高为60%,个人承担比例由50%降低为40%。(四)将慢性胃炎、慢性胰腺炎、慢性胆囊炎、痛风、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8种疾
    2023-05-03
    304人看过
  • 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的意见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结算关系,指导各统筹地区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是为了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保证统筹基金收支平衡,规范医疗业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化管理业务水平。二、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的需要,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结算办法应包括结算方式和标准、结算范围和程序、审核办法和管理措施等有关内容。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总量,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和类别以及所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量,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定额控制指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结算时,可根
    2023-04-22
    71人看过
  • 关于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补充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接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木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确定的\"低水平、广覆盖、统帐结合、共同负担\"和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增强医疗保险筹资能力,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结合南京实际,现提出《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宁政发[2000]259号)补充办法如下:一、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8%调整为9%。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二、对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3%的用人单位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一)凡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3%的用人单位,须为超过在职职工人数33%以上部分的退休人员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缴费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测算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二)10年
    2023-06-09
    339人看过
  • 惠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
    (一)参保对象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全体职工。2、自谋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3、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港、澳、台人员。(二)缴费标准1、综合医保:用人单位按参加综合医保职工工资总额的6.5%,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平均工资的2%缴费。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征,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高出部分不计征职工医保费。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2、住院医保:用人单位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2%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参保缴费由个人负责。3、补充医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0.5%逐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由本人缴纳)。
    2023-05-10
    46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建立门诊大病保障制度,设立限额和非限额管理病种,实行病种准入、定点医疗。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2%,超过病种限额
    • 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一,单位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档案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按本人档案工资收入的2%缴纳;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二,事业单位医保参保人员: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局局机关除外);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 3,乡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3-0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区别:1、参保人群的范围不同;2、资金的筹集方式不同;3、享受的待遇不同;4、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层次医疗保障本市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建立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建立职工互助医疗保障制度,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医疗救助,满足不同医疗消费水平和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用于支付参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多少,如何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第一个月的工资为缴费基数;如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工资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300%为计算基数.因此各地医保缴费有差别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用人单位与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