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土地使用税的免税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22:33:19 207 人看过

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4、贫困地区减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30%。

5、企业免税用地。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6、土地改造减免期限。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各省级地税局在税法规定的免税期内确定具体的免税期限。

7、特定土地减免。下列土地的征免,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征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8、仓库冷库减免。经营仓库、冷库用地,纳税有困难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

9、电力用地免税。电力行业管线用地、水源用地;水电站除发电厂房用地,工附业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供电部门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热电厂的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电力项目建设期间,纳税有困难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

国家法定的可以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这些土地,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一样的,而且不交土地使用税的,用地范围也很好理解,因为连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民众交的土地使用税也是上交给了国家的,所以,不可能国家使用土地还得再交土地使用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免缴土地使用税适用于哪些土地?
    我国各单位、机构和农村村民可拥有土地使用权利,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国家对于土地实行税收,土地税是我国一大财政收入,用于福利事业、公共服务事业。一般土地都要缴税,部分土地由于使用机构特殊、用途特殊可免缴土地税费,免缴土地使用税适用于哪些土地?以下是相关资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
    2023-06-23
    90人看过
  • 陕西开山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陕西开山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在使用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向有关部门交纳必要的税。对于土地的管理国家相关部门也比较严谨,土地的管理有利于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的关系,对于社会,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好的一直措施。一、陕西省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范围包括: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不包括市属县);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历史习惯形成的自然集镇);工矿区是指市、县(区)、镇以外的大中型企业所在地。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凡在开征范围内
    2023-02-28
    459人看过
  • 陕西省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范围包括: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不包括市属县);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历史习惯形成的自然集镇);工矿区是指市、县(区)、镇以外的大中型企业所在地。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凡在开征范围内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程序和规定确定:(一)凡持有县级以上地方使用证书的,可按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用土地文件确定的
    2023-04-30
    351人看过
  • 陕西省土地使用税的管理细则是什么
    陕西省土地使用税的管理细则是什么?《陕西省土地使用税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在市、县、镇和工矿区使用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市”、“县”、“建制镇”、“工矿区”的范围包括: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市(不含市县);县是指该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建制镇的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历史习惯形成的自然集镇);工矿区是指城外大中型企业所在地,县(区)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纳税人是指在征收范围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程序和规定确定:(一)持有县级以上地方使用证的,可以按照国务院土地管理机关批准的征地文件确定的土地面积计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根据土地管理机关确认的其他权属信息的土地面积,或者根据本条例公布前应当缴纳的土地面积,以现有的围栏、房屋、道路、界桩等标志为界限,纳税人如实申报的土地
    2023-05-08
    423人看过
  • 如何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和计税标准
    如何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和计税标准?(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地;(二)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用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自用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批准复垦、改建废弃地的,自使用月份起5年至10年免征土地使用税;(七)能源用地,交通、水利等设施用地由财政部免征其他土地使用税。税收标准:大城市1.5元-30元;中等城市1.2元-24元;小城市0.9元-18元;县、镇、工矿区0.6元-12元。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率范围内,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繁荣的情况,确定本辖区的适用税率范围。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范围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23-05-08
    383人看过
  • 北京市土地使用税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2、《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规定:(1)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2)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
    2023-02-18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免征的土地使用税范围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5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设镇和工矿区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 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缴纳范围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5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建设镇的征税范围是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管辖的行政村,即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
    • 博物馆土地使用税在免征范围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6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
    • 征收范围土地使用税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8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