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禁忌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8:01:59 159 人看过

一、女职工劳动禁忌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二、对女职工的保护主要包括什么

第一,禁止安排有害女性健康的劳动。禁止范围包括:矿山井下、森林采伐、第四级强度的体力劳动作业、建筑业脚手架装卸或电力高空作业、负重作业。

第二,对女职工“四期”保护。

①经期不得安排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

②孕期不得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有毒或有放射性物质场所作业、高空作业等劳动;

③产期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前产后假等内容各有规定;

④哺乳期不得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有毒场所作业、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其他措施。主要包括:对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自办或联办相关设施,解决女职工特殊困难;女职工的相关权益受侵害时,有权向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即便法律对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甚至经期、更年期都有特殊保护,但绝不等于女职工可以恃宠而骄、为所欲为。法律是一把双刃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正常情况下女职工禁忌从事工作的范围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
    2023-04-12
    274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止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
    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劳安字[1990]2号第一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同禁止员工从事1.矿山井下作业2.测井,森工退垄移民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等级为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电力和通信行业的架空架线5.连续装载(每小时六次以上),每次装载20公斤以上,间歇装载,每次装载25公斤以上第四条女性员工在月经期间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1.食品冷冻柜和冷水低温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3.高处作业标准分类中的二级(含二级)以上作业第五条:禁止待产女工从事铅、汞、苯、,F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类标准》中的三、四类作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的禁止劳动范围:1.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铰链、砷等有毒物质浓度,气化炉、
    2023-05-07
    124人看过
  • 女工保护的内容(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最主要的内容是规定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所谓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可能对女职工生理机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根据我国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劳动强度指数大于25,即8小时内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270分钟,相当"很重"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不得安排女职工去从事。女职工其他禁忌的劳动范围包括: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作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2023-04-22
    450人看过
  • 怀孕女员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
    2023-06-05
    485人看过
  • 如何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范围
    如何规定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工作范围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工作范围是:(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20公斤以上的作业,或者每次负重25公斤以上的间歇作业。女职工经期不应从事的工作范围为:(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二级、三级、四级冷水作业;(2)二级低温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三级、四级;(3)《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三级、四级体力劳动强度;(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3级和4级高处作业。女职工孕期不应从事的工作范围:(一)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的浓度,作业场所空气中甲醛等有毒物质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气体等;(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作业,核事故
    2023-05-31
    373人看过
  • 什么是职业的禁忌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等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如接触铅的作业岗位,其职业禁忌为贫血、卟啉病和多发性周围神经病;接触1,2-二氯乙烷的作业岗位,其职业禁忌为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慢性肝炎、慢性肾炎和心肌病;接触矽尘的作业岗位,其职业禁忌为活动性肺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和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等。劳动者可从哪些途径知晓工作场所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1)劳动合同;(2)设备中文说明书;(3)材料中文说明书;(4)培训;(5)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6)咨询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职业健康检查有哪几种?用人单位依法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将检查结
    2023-04-13
    135人看过
  • 关于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禁忌工作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一、用人单位有哪些行为给予一至五千元罚款1、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2023-06-19
    181人看过
  • 张世平委员:完善女职工禁忌劳动保护
    1988年国务院制定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1990年原劳动部制定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以下简称《禁忌规定》),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特点和哺乳子女的需要,对其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采取有别于男性的保护,就女职工所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工种和强度等方面做了规定。《规定》和《禁忌规定》实施以来,在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提高民族的人口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劳动生产中出现的许多新材料、新物质,成为威胁女职工安全健康的潜在危险,女职工流产、胎儿致畸或终身不育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张世平委员认为,由于目前没有专门机构对这些新材料、新物质是否给女性生育机能带来危险、需要何种特殊防护进行研究,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缺乏科学依据,一旦出现问题,女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还会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张世平委员提出,建议加快《规定》修订工作进度。建议国务院法制
    2023-06-07
    237人看过
  • 不同时期女工的禁忌是什么
    一、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工作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20公斤以上的工作,或间歇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kg的作业(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第二、三、四级(2)第二级,《低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第三、四级低温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第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4)《分级标准》规定的第三、四级高空作业高处作业标准(1)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二)生产抗癌药、己烯雌酚、接触麻醉气体等;(三)从事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作业的,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置(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高处作业(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冷水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
    2023-06-19
    459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有哪些
    一、女职工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三条对在哺乳期间的女职工的劳动安排规定了两个"不得",即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有机磷化物和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全身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女职工哺乳期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主要是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女职工在哺乳期应暂时调离接触可自乳汁排出的化学物质的作业,目的是保证哺乳女职工有丰富的、质量好的乳汁喂养婴儿。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的精神,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
    2023-04-12
    463人看过
  • 女职工在未满一年的哺乳期内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劳动法》和1990年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规定,女职工在未满一年的哺乳期内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023-06-09
    267人看过
  • 不能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有哪些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
    2023-04-21
    283人看过
  • 动产出质的禁忌是什么?
    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因此,合法拥有的并且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可以设定质权。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才不得设定质权,如毒品、管制枪支等。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禁止行为有哪些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定职业操守,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也不得以年检为借口要求多次重复登记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023-07-06
    426人看过
  • 工作中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工作
    一、工作中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工作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二、对女职工的保护主要包括什么第一,禁止安排有害女性健康的劳动。禁止范围包括:矿山井下、森林采伐、第四级强度的体力劳动作业、建筑业脚手架装卸或电力高空作业、负重作业。第二,对女职工“四期”保护。①经期不得安排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②孕期不得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有毒或有放射性物质场所
    2023-04-13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范围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
    • 什么是未成年禁忌劳动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
      未成年工作为未成年人,是我国法律的特殊保护对象,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我国《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给予了特殊的劳动保护,并对其劳动范围加以了限定:要求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具体来说,未成年工禁忌劳动的范围主要包括: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
    •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
    • 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上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
    • 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范围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一)矿山下井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