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的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16:02:17 354 人看过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相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共同委托的鉴定人已经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了鉴定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不予允许。

工程造价鉴定期限多久

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如果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的期限一般是三十日,从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造价相关文章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实施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科学,即用专门知识采用科学方法进行鉴定;客观,即按照工程的真实面貌作出分析判断;公正,即要客观地听取两方的意见,并且最好同时听取,公开地进行鉴定活动;合法,即从委托到受理,从形式到内容,从技术手段到依据标准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一)初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在3日内指派具体承办的司法鉴定人进行初始鉴定。鉴定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同一司法鉴定事项由二名以上人员进行鉴定时,第一鉴定人对鉴定情况负主要责任,其他鉴定人负次要责任。鉴定方案的确定司法鉴定人要全面了解熟悉案情,对送鉴材料要认真研究,了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委托方的鉴定要求,结合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提出鉴定方案。因为建设工程情况错综复杂,鉴定方案直接影响着鉴定结论,所以鉴定方案必须经鉴定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施。案情调查(1)案情调查的重要作用:一是避免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先入为
    2023-04-25
    85人看过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点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与支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点包括:(一)开展工作的复杂性由于诉诸法律以后,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分别提供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造成双方各执一词、互相矛盾;或拒不配合,不提供任何资料。开展审计工作的依据性资料严重缺失,只能依据法院卷宗中的调查笔录和双方各自提供的资料分析、鉴别使用。(二)结果的重要性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司法鉴定作为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鉴定结果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筑工程造价一旦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其影响往往是很大的,轻者影响工程造价结果的准确性,重者将导致相关人员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等。(三)程序的严格性司法程序有着严格性。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作为司法工作的一种延伸,其基本程序可分为两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以委托和受理为开端,到出具司法鉴定初稿结束。司法鉴定人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的
    2023-06-08
    321人看过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征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所以鉴定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建筑工程造价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鉴定的依据处于指导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鉴定难度大。一、工程总承包的优势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设活动中多有使用的发承包方式,有利于理清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勘察设计与业主、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比如,在工程总承包条件下,业主选定总承包商后,勘察、设计、以及采购、工程分包等环节直接由总承包商确定分包,从而业主不必再实行平行发包,避免了发包主体主次不分的混乱状态,也避免了执法机
    2023-06-21
    485人看过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条件
    一、委托主体各级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目前,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为委托主体的比较普遍。二、委托方式和内容委托方式: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委托内容: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三、送鉴材料(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5)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6)视工程情况所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司法机关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应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认可,复印件由委托人注明与原件核实无异。其它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委托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送鉴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或与鉴定要求不符合,或者委托鉴定的内容属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可以不予受理。四、受理主体、受理方式1、受理主体:法律法规明确
    2023-03-26
    188人看过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材料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材料(一)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机构可能需要的资料一般包括: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2、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4、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5、当事人共同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以及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清单;6、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书、财务资料;7、招投项目中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8、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9、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10、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其它涉及该工程造价鉴定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二、如何确定司法鉴定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2023-06-06
    149人看过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流程的特点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流程的特点(一)开展工作的复杂性。由于诉诸法律以后,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分别提供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造成双方各执一词、互相矛盾;或拒不配合,不提供任何资料。开展审计工作的依据性资料严重缺失,只能依据法院卷宗中的调查笔录和双方各自提供的资料分析、鉴别使用。(二)结果的重要性。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司法鉴定作为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鉴定结果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筑工程造价一旦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其影响往往是很大的,轻者影响工程造价结果的准确性,重者将导致相关人员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等。(三)程序的严格性。司法程序有着严格性。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作为司法工作的一种延伸,其基本程序可分为两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以委托和受理为开端,到出具司法鉴定初稿结束。司法鉴定人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的事实依据,依据有效的证据进行专业鉴定计算。第二阶段从当事人对司法鉴定初稿提出
    2023-06-04
    16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涉及... 更多>

    #工程造价
    相关咨询
    • 工程造价鉴定的司法解释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04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相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共同委托的鉴定人已经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了鉴定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不予允许。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2
      根据我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规定,当事人就总价合同计量发生争议的,总价合同对工程计量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鉴定,没有约定的,仅就工程变更部分进行鉴定。 鉴定项目一方当事人以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数量变化为由,要求调整综合单价发生争议的;或对新增工程项目组价发生争议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 ①合同中约定了调整内容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鉴定; ②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提请委托人决定并按其决定进
    • 建设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鉴定程序启动后,鉴定资料的提供就至为关键。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工程价款可分为四部分:一是直接费,即直接成本,包括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管理费和材料价差。其中,定额直接费又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构使用费三部分。二是间接费,即间接成本或称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费等十多项。三是利润,由发包人按工程造价的差别利率计付给承包人。四是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筑税、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涉及财产案件的争议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