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1:02:21 183 人看过

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五日内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第三十八条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加处罚金或滞纳金
    行政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加处罚金或滞纳金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
    2023-06-13
    448人看过
  • 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哪些应由人民法院执行
    一、行政案件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很显然,这四个基本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和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人民法院依此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从而判定行政案件是否成立。二、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哪些应该由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有些申请执行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执行,有些则人民法院
    2023-06-01
    27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
    下列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执行人:第一,公司未经清算被注销。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务账或拒绝提供财务账目。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导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一)申请执行法院能否以职权启动追加程序?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过理论上一般认为:追加被执行人应依当事人或者权利人的申请启动,执行法院原
    2023-08-07
    84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请求立即执行行政处罚吗
    一、当事人可以请求立即执行行政处罚吗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会载明行政处罚执行的期限,被处罚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处罚,所以当事人不能请求立即执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二、不服行政处罚可以复议吗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3-04-18
    160人看过
  • 在行政强制执行中人民法院能否对行政机关处以罚款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迟延罚款,是行政机关因拖延行政裁判法律文书指定期限,人民法院对其处罚一定金钱,促使其履行义务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其特点是:1、以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为前提。这里的“期限”一般是指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赔偿调解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指执行通知书中指定履行期限。也就是说,从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赔偿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处以罚款。这是迟延罚款的时间界限。采取迟延罚款措施是针对行政机关有履行能力而故意不履行义务而适用的,如果行政机关暂时缺乏履行能力或因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及时履行的,不得采取迟延罚款。2、处罚内容是一定数额的金钱,并按日计算。处罚的内容是特定的,即金钱,并非其他财产或物品。《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第2项规定,对行政机关迟延罚款,按日计算,从规定期满之日起,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人民法院在这个幅度内根据具体情
    2023-06-13
    36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吗
    是的。这是根据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强制执行权来划分的。如果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拥有强制执行权,那么该机关就可以自行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如果作出处罚的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那么,该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叫非诉强制执行。一、不交罚款就被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行政罚款不交会被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自然资源局有强制执行权吗国土资源局是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范围是有限的,例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国家安全机关都是有自己的强制执行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
    2023-02-19
    203人看过
  • 行政诉讼过程中,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和上诉人(二审)或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一、立案后撤诉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023-03-26
    211人看过
  •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及功能有哪些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从而实现行政决定所确定义务的制度。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案件包括两类:一是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或裁定的执行,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于此类强制执行并非因行政审判而发生,因而被称为行政非诉执行或非诉行政执行。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主要有以下特征
    2023-06-01
    36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用到追加执行人申请书
    一、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用到追加执行人申请书1、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二、追加执行人的具体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2、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
    2023-06-19
    287人看过
  • 行政机关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2009年8月24日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提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后,行政强制的相关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程序(1)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3)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4)
    2023-06-11
    170人看过
  • 哪些行政机关可以对公民、法人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手段,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进行处罚,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我国的行政机关是一个庞大的、组织严密的体系,由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组成。中央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它由各部、委员会、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组成;地方行政机关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由各工作部门组成。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都是行政机关,都承担一定的行政职能。但是,并不是每个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机关行使处罚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必须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根据行政机关所行使的管理职能不同,可以将行政机关分为内部行政机关和外部行政机关。外部行政机关是指代表国家对公民、法人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如工商、税务、环保等机关;内部行政机关是指对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人员和事务实施管理的机关,如各
    2023-06-06
    323人看过
  • 在行政诉讼中,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
    1、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2、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点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4、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行政诉讼应再审情形都有哪些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8)
    2023-08-05
    494人看过
  • 催告期间,哪些情形公安机关可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1、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载明以下内容:(1)被处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名称、印章和日期。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二条。一、行政强制包括哪些内容1、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增加两项内容。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2、行政机关不得夜间执行不得停水停电。3、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023-03-27
    244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立即辞职?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四)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五)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有哪些情形下股东可以退股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不得出现抽逃出资,退股只能出现在公司解散或者连续五年不分红等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2023-07-20
    48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应当向哪个法院申请立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8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可以是行政机关或者公民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5-21
      申请人是行政机关的,应当是在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的180天内提出,在法院接受这个申请之后,会在10天内给被执行人发一个通知,如果被执行人在接到通知之后,没有按照通知上的要求积极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的,法院就可以开始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个人的,申请的期限是1年,这个一年时间的计算有两种,一种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写明了履行的期间,在履行期间届满后开始计算,另一种是有的行政处罚书并没有写
    • 哪些情形下行政机关不得进行强制执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行政机关不能够在以下时间内强制执行: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并且行政机关不能采取对居民生活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来迫使当事人履行。
    • 行政机关对申请可以作出哪些处理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
    • 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部门依法申请恢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