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怎么补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0:31:52 131 人看过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怎么补助?

征地拆迁发的款项是补偿金不是补助金,补偿标准是地方政府自行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农村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农村征地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能否强制拆除?
    村委会不可以自行强拆房屋。可以强拆的方式只有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我国法律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房屋被强拆报警有用吗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屋被非法拆除,向公安机关报案是有用的,非法暴力拆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用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的手段,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方式强迫被征收人迁出。禁止施工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禁止施工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超出迁出时间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
    2023-08-14
    401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集体户口拆迁补偿吗
    一、征收国有土地集体户口拆迁补偿吗?有补偿,拆迁补偿和户口无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拆迁补偿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拆迁补偿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
    2023-06-15
    11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并对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因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拆迁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实施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人。第四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市集体土地征收联席会议负责对土地征迁实
    2023-08-15
    438人看过
  •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怎么样补偿?
    一、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怎么样补偿?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需要支付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的相关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
    2023-06-16
    215人看过
  • 村集体可以征收农户土地吗
    一、村集体可以征收农户土地吗村集体不可以征收农户土地,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的区别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的区别是土地征用一般是国家或者政府单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经过正规合法程序,有偿性进行
    2023-05-22
    239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集体土地遇征收,补偿款都打给村委会了,合法吗
    对于广大被征地农民来说,能否获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直接关系到他们在失地后的长远生计,其对民生的影响不可谓不重大。然而实践中,尽管《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3大类征地补偿款的支付去向均有较为明晰的规定,但由于14年前立法技术的局限性,仍留下了有很多似是而非的操作空间。实践中,补偿款被全额支付给了村民委员便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案例:全部征地补偿款都被打给了村民委员?】李先生是山西省A市B县某村村民。2008年,因修建高速公路的需要,李先生所在村的部分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其中,李先生家的5亩承包田被征收,依照相关征收补偿标准,李先生的5亩地可以获得征地补偿费7.5万元,安置补偿费3万元,以及青苗补助费7500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李先生却迟迟没能拿到任何补偿。于是他找到B县政府了解情况。县政府答复称,已将上述款项打给村民委员,让李
    2023-04-19
    37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不可以转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政府批准的除外,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
    2023-06-24
    41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初步完成
    据报道,事关征地补偿标准和征地程序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现已经国土资源部初步完成,征求意见后将直接上报国务院,预计在今年八九月份以部门法规形式出台。据国土部知情人士透露,征地条例草稿由国土资源部耕保司起草,现已初步完成,并转交至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经国土资源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该条例将直接上报国务院。据悉,条例草案强调补偿与安置的分离,其中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将不再简单地按附着物补偿,而是对包括耕地上的青苗附着物以及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分别给予补偿。新征地补偿标准还特别强调安置,上述人士解释,其中首要的就是就业安置,失地农民由政府出资培训、并推荐就业。如果是农地上开发建企业,农民可以选择农地入股,为被征地农民留足发展机会和发展资源。为了规避征地矛盾,上述人士介绍,征地条例草案完善了征地程序,要求征地拆迁之前必须公示,实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另
    2023-04-22
    171人看过
  • 村里拆迁集体土地款怎么分
    一、村里拆迁集体土地款怎么分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案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1、补偿标准不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
    2023-03-21
    74人看过
  • 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被村集体截留怎么办
    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补偿款的分配必须经由法定程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如果作为本村村民,对于征地补偿款一事一无所知,也并没有听说召开过村民会议。那么,村委会所说的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极有可能也是不合法的。即便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截留部分补偿款,那么也不是合法的分配方案。因此,如果村民对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决议有异议,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法典》均规定,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发现分配决议侵犯了自己权益的,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
    2023-06-29
    413人看过
  • 政府有权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吗?
    不能。农村集体土地有三种所有权:1.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权;2.村农民集体所有权;3.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权。其中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镇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一、征地补偿协议怎么签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
    2023-02-27
    315人看过
  • 协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合法吗
    一、协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合法吗协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是合法的,但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征地补偿没有统一标准,需要结合具体项目和项目安置补偿方案确定,土地的补偿需要参考土地前三年年均产值以及地方政府公布的土地区片价格等因素,统一年产值由省政府或省土地相关部门统一发布,如果土地补偿标准文件数年未更新也是不合法的,补偿不合理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争取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怎么规定的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除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双阳区的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应当遵循公平补偿、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保证被
    2023-05-06
    113人看过
  • 土地征收的主体是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的主体是谁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即房屋征收部门。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以下几方面构成: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
    2023-06-21
    222人看过
  • 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对农村集体土地是房屋进行征收的,征收部门会进行产权调查,而被征收人可以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进行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
    2023-04-18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集体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3
      1.对于补偿款不满意的,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进程中何为听证?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8-19
      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听证是指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行政机关依据被征收人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征收行为进行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户口,拆迁能分到钱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3
      根据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怎么分配大家一起商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是户口本上的人要求分到钱,法律上是支持的。但是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就是你这个房子值多少钱,我给多少,
    •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工厂被征收, 厂房拆迁, 政府怎么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8
      既然是按照厂房建筑被处罚,拆迁也应当按照厂房来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
    •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0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