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45:49 421 人看过

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才能提起民事诉讼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实践中,有不少劳动者就公积金的缴纳以及行政处分如警告处分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际上,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就公积金缴纳发生争议的,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另外,如果是纯粹的行政处分如警告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不涉及到扣发劳动报酬的,也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只有当由于用人单位的行政处分涉及到员工的劳动报酬事项时,才属于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被申请人(被告)的确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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