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5:24:59 417 人看过

抗辩权行使行为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一、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

二、合同中的抗辩权都有哪几种类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先履行抗辩权的目的决定了其以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为前提。基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而生之先履行抗辩权要求双方“互负的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因此其适用原则上应限于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的不履行通常不产生先履行抗辩权。(二)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般来说,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须双方所付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后履行一方请求对方履行尚未到期债务,对方当然可以直接拒绝,不存在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三)双方所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先后履行顺序,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性质以及交易习惯来确定。基于法律规定的先履行义务。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无明确约定情形下出租人应先履行债务,承租人一般于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金。再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承揽
    2023-08-02
    440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的行使途径有哪些?
    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延期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指的是在对方未履行自己的债务时,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直到对方也履行了自己的债务。而延期履行抗辩权则是指在对方未履行自己的债务时,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但需要经过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延期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指的是在对方未履行自己的债务时,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直到对方也履行了自己的债务。而延期履行抗辩权则是指在对方未履行自己的债务时,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但需要经过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延期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永久地终止合同。2.后履行抗辩权。后履
    2023-09-17
    193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有哪些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有哪些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
    2023-02-28
    437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有哪些不能行使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一般保证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我国《民法典》是以连带责任担保为普通,以一般保证担保为例外的。而连带担保责任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2023-07-25
    252人看过
  • 银行票据抗辩有哪些条件
    我国《票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了该限制。第一,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发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发票人。这样的规定是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分离原则的具体表现。第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这种票据抗辩限制的规定也是根据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分离的理论。我国《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收据人或收据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收据人。但持票人取得票据有恶意或重大过失的,以及持票人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取得票据的除外。”日本《汇票本票法》第17条规定:“依汇票受到请求的人,不得以由其与发票人或持票人的其他前手的人的关系而产生的抗辩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知道对债务人有损害而取得汇票的情况下,不在这里。银行票据和商业票据的划分标准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
    2023-08-18
    208人看过
  • 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其行使应具备哪些条件?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一单务合同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此外,两项债务间应当有对价关系。如果没有对价关系,也不存在先履行抗辩权。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先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此为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先后顺序”是依当事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而确定先后顺序。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此为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抗辩,是在不终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有利措施,既可以防止自己在履
    2023-03-13
    410人看过
  • 在我国,要行使抗辩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有下列条件:1.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2.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必须是已到履行期限的,否则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3.对方未履行合同或者没有提出履行合同,另一方才能行使问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自己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出履行与对方有对价关系的债务时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可因此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拒绝履行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3、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
    2023-07-24
    305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以及行使条件有哪些
    一、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先给付义有权中止履行;后给付义务人在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后给付义务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应负违约责任。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行使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2.行使抗辩权曲当事人没有先给付义务3.双方债务已届请偿期;4.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三、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的问题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的问题有:第一,要有确凿的证据。《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中止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显然,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应掌握对方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事
    2023-06-20
    276人看过
  • 三大抗辩权行使的具体成果有哪些?
    三大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有:一、同时行使抗辩权的结果:暂时阻止对方的请求权。当事人同时行使抗辩权,导致合同延期履行的,延期履行责任由对方承担;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结果:债权人履行请求受阻,担保人暂不承担担保责任;三、行使不安抗辩权有两种法律后果:(1)停止合同。即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或延期履行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当事人未提供适当担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当事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当事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是: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
    2023-07-19
    253人看过
  • 我想了解一下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什么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满足哪些条件,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方的履行抗辩权。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发生于先履行方不履行之时。3、须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的情形。即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的当事人
    2023-02-17
    164人看过
  • 行使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有什么条件
    一、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担保责任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不是免除保证责任。二、一般保证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限制性条件。(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限制条件有哪些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这一情形的构成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二是债务人的住所变更
    2023-07-31
    270人看过
  • 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怎样才能满足这些条件?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一单务合同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此外,两项债务间应当有对价关系。如果没有对价关系,也不存在先履行抗辩权。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先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此为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先后顺序”是依当事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而确定先后顺序。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此为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抗辩,是在不终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有利措施,既可以防止自己在履
    2023-07-05
    327人看过
  • 抗辩权成立的条件、行使方式及效果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基于对价关系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不允许在后给付义务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行使不安抗辩权,只能在其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却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还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
    2023-07-17
    59人看过
  • 银行的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银行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注意事项:1、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与条件。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附随义务。3、行使先诉抗辩权的再保证与反保证。4、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执行效果。一、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实施权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二、委托人提供假的资料就是犯罪吗担保人提供假资料担保通常情况下不是犯罪,仅构成民事法律意义上的欺诈。如果担保人资料造假,造成银行损失或是贷款无法追回,需要承担责任。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三、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什么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
    2023-03-27
    40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抵销权属于抗辩权吗?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1
      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抵销可以构成永久性抗辩,是说抵销后可以以此对请求权形成抗辩。抵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变化限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且符合形成权的两条规则,因此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 抗辩权的使用:如何行使行使抗辩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1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以法定理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国家对双务合同中,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约定的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利益进行保护而普遍设立的一项重要的合同法制度。所谓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有权要求对方先为对待履行的履行。 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须双方
    • 票据抗辩权行使时要符合哪些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7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以行使抗辩权: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6)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7)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8)明知
    • 先诉抗辩权及行使先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先履行抗辩权为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一种,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合同约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质等原因使当事人履行他们之间的有关联性的合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一方面是指必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而不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