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原告举证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22:20:40 373 人看过

一、侵权责任原告举证规定是什么?

侵权责任原告举证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讼诉过程中要尽最大的努力使“法律认定的事实”符合“客观事实”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举证责任应作如下分配:第一,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需对产生该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积极事实)负举证责任,不必对不存在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消极事实)负举证责任,存在阻碍权利或者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的举证责任由对方当事人负担。第二,凡主张原来存在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已经或者应当变更或消灭的人,只需就存在变更或消灭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事实(积极事实)负举证责任,不必进一步对不存在阻碍变更或者消灭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事实(消极事实)负举证责任,这类事实的存在也由对方当事人主张并负举证责任。

一般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中的“谁主张”是主张事实的存在,而不是主张权利的存在。因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加以证明。主张自己享有或者对方不享有某项权利,必须依据某个事实的存在,有了事实的存在,才能把纸上的权利变为现实的权利,而谁认为这个事实存在,谁就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实。认为这个事实不存在的对方,不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不存在。

二、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

理解“谁主张、谁举证”要明确以下三点:

1、对积极事实的存在、发生需要主张之人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对方负有某种义务、自己和对方实施了某种行为以及某种事实或行为的存在等等;对消极的事实(即没有发生的事实)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自己没有实施某种行为、对方没有实施某种行为、某种事实没有发生、没有存在。

2、分清举证责任与举证权利,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必须进行举证,否则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享有举证权利则不同,自己可以进行举证,也可以不举证,举证成功则消灭对方的主张,即使举证失败也不需要承担对方主张的责任,对自己也没有不利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不能因此免除对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自己的主张仍得不到支持、承担不利的后果。

3、关于免责条件的举证。不论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行为,都有免责的情况,如不可抗力,被告可以举证证明属于是不可抗力是导致的相关侵害的原因,以及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以此来进行免责。这虽然是由被告进行举证,但这既不同于举证权利,又不同于举证责任和举证责任倒置。举证成败与否直接涉及到被告是否能够免责,与被告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其本质还是“谁主张、谁举证”,应定性为免责举证责任。

侵权行为的存在,是需要受到一定的惩罚的,具体来说的话,对方需要为他的侵权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了,主张存在侵权事实的一方,必须要为其主张提供一定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告别人侵犯名誉权,是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
    一、告别人侵犯名誉权,是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在面向侵害名誉权纠纷的审判程序中,依照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律法规的规定,证明责任通常应当交付给原告方承担,亦即原告须出示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被告存在侵犯其名誉权的不当行为。这其中包括了确认当事人身份资质的证据、公认侵权事实的存在以及证明这些侵权行为与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必然关联性的相关证据等等。若原告无法提交足以支撑其权利主张的充足证据,或许将有可能承受败诉的严重风险。在一些特定的案例之中,被告同样有必要承担某种程度的证明责任。举例而言,当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提出反驳或抗辩,否认侵害受害人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时,被告就需要提供足以支持其声明的相关证据。综观来看,名誉权侵害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状况呈现出相当复杂的特征,必须结合实际情境作具体区分。在实践操作的诉讼进程中,我们强烈建议并鼓励涉案双方当事人尽量积极地搜集和提供各类证据,以便更好地支持各自的权
    2024-07-29
    308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一款规定,提起侵犯实用新型诉讼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从字面上看,出具检索报告是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包括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否则,法院就可以不受理。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在《新司法解释精解》一书中指出:如果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原告,坚持不向法院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该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检索报告,只要原告提起的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仍然应当予以受理,不能因为原告没有出具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报告而拒绝受理。对于这种情况,如果被告的答辩期内提出宣告该项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请求,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止诉讼处理。《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6条第二款中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
    2023-03-02
    267人看过
  • 侵权责任举证在被告一方吗?
    举证原则是在原告一方,一般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中的“谁主张”是主张事实的存在,而不是主张权利的存在。因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加以证明。主张自己享有或者对方不享有某项权利,必须依据某个事实的存在,有了事实的存在,才能把纸上的权利变为现实的权利,而谁认为这个事实存在,谁就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实。认为这个事实不存在的对方,不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不存在。理解“谁主张、谁举证”要明确以下三点:1、对积极事实的存在、发生需要主张之人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对方负有某种义务、自己和对方实施了某种行为以及某种事实或行为的存在等等;对消极的事实(即没有发生的事实)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自己没有实施某种行为、对方没有实施某种行为、某种事实没有发生、没有存在。2、分清举证责任与举证权利,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必须进行举证,否则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承担不利的后果
    2023-06-25
    229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一、原告的举证责任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原告负有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行为的责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确定被告的依据,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定排污单位是否需要缴纳排污费和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并不是确定排污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界限。即使排污符合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也应当根据有损害就要赔偿的原则,承担赔偿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原告只需要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即可。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某种行为,但并没有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便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也是
    2023-06-06
    330人看过
  • 特殊侵权责任举证规定有哪些
    对于特殊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规定包括: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等。一、医疗过错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进行的民事诉讼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权利请求和事实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目前,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活动中,举证责任的分担是依据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了在医疗侵权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换句话说,因医疗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的是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实行因果关系
    2023-03-23
    358人看过
  • 规定侵权举证责任分担的方式
    关于侵权的举证责任,构成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3)行为具有违法性;(4)行为人有过错。在上述四个要件事实中,第一、二两个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第三个要件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因为侵害他人权益的事实得到证明后,除非被告能够证明其行为是合法的,行为的违法性也就随之确定。第四个要件的举证责任由谁负担,是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财产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主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释义:本条以法律要件分类说
    2023-07-04
    278人看过
  • 隐私权的侵权责任责任纠纷举证原则是怎样的
    一、隐私权的侵权责任责任纠纷举证原则是怎样的?隐私权侵权责任纠纷的举证原则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隐私权侵权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三、侵犯隐私权的情形有哪些?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
    2024-02-01
    44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原告举证责任
    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是指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够提出证据或者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一、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规定: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二、谁主张谁举证适用范围谁主张谁举证”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一般在民事诉讼中较多采用。与之相对的称之为“举证责任倒置”,一般多用于行政诉讼。此规定的意思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三、证据不足法院如何
    2023-03-06
    106人看过
  • 医疗侵权责任的举证原则是怎样的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条款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患者只要举证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具有损害结果,即可完成举证。而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患者损害与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如医疗机构无法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患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1、医患关系。患者应当举证在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或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其实施过诊疗行为,予以证明双方之间医患关系的成立。挂号单、门诊手册、病历、缴费凭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2、损害后果。患者应当举证证明其受到的损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损害后果表现为诉讼请求时通常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医疗费等有效
    2023-02-28
    180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是什么
    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害人要想免除其责任,则需要证明自己主观上无过错。法律上的过错如何认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此,在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外的一般侵权行为中,不具有过错即不构成侵权行为。民法上的过错,是指违法行为对其实施某种行为及其损害结果的发生所持的一种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某种损害结果,而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损害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希望的心理状态是直接故意,放任的心理状
    2023-06-13
    38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
    2023-03-21
    494人看过
  • 最高院举证责任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但是对于侵权案件中采取举证倒置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事纠纷案件中的举证分配原则主要体现公平和诚实信用分配举证责任,只要不属于应予免除举证责任的特殊情况,必须对主张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第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第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第三,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对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及事实情况不负举证责任
    2024-01-11
    238人看过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什么是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也称证明责任,指司法机关或是某些当事人应当收集或是提供证据证明应予认定的案件事实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其认定、主张不能成立的责任。举例说明,如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就在原告一方,也就是说原告在起诉时应当就其起诉的案件与事由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否则将导致其主张不能成立。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一)被告人负有控方所指控的主观要件不存在的举证责任。(二)被告人负有证据要素不存在的举证责任。(三)被告人负有要件之外的事实的部分举证责任。二、我国关于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的立法与实践。三、完善我国刑事被告人举证责任制度。(一)完善对某些积极抗辩事由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二)完善对存在一个可反驳的推定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三)完善对独知的事实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四)完善对主张的程序性事实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五)完善对刑讯逼供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023-04-21
    117人看过
  • 原被告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案情:天津市一民营企业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15日向天津市天津诉讼。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活动集中于所指挥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举证责任是由控诉方所承担的,它一般不存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民事诉讼则不同,作为证明活动主要对象的法律要件事实复杂多样,包括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理应首先承担举证责任,但如果将全部的举证责任都加诸于原告,则将导致原、被告诉讼地位严重失衡,证明活动复杂化和诉讼变得不经济。
    2022-05-02
    2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有利于原告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06
      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一定有利于原告,如果被告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原告请求是不合法的,法院会作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举证责任包括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1
      一、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举证责任有: 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确定被告的依据,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
    • 了解一下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是否有利于原告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9-08
      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一定有利于原告,证据对原告有利的话才会利于原告。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第三人有过错。
    • 是否有利于原告请求举证和减轻侵权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4
      如果证据对原告有利,对原告有利。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指侵权诉讼案件。2、并非所有侵权案件都采用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8种情况。3、侵权人负责举证。4、侵权人举证的目的是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者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5、不举证。举证结果不能证明损害结果之间存
    • 侵犯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对原告有利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5-01-1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如果发生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纠纷,行为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然而,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一定有利于原告。如果被告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原告请求是不合法的,法院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将原本应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客观举证责任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