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犯罪取证证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05:40:13 309 人看过

一、有组织犯罪取证证据有哪些

(一)、物证、书证

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二)、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以证人证言笔录加以固定;经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刑诉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1、单位不能作证人,因为单位本身没有感觉和知觉,不能感知案件情况,也无法承担作伪证的责任。

2、证人作证的两个基本规则:一个是证人的不可替代性规则,另一个是证人作证优先规则,即证人的身份与本案当事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发生矛盾时,应当优先作为证人。

3、证人与见证人不同。见证人的证明行为并不针对案件事实。

(三)、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们的陈述也是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刑诉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是口头陈述,以笔录的形式加以固定。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请求或办案人员的要求,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笔书写供词。严禁逼供或以欺骗、引诱等方法套取口供。

3、共犯相互之间就共同犯罪的情况相互举发与个人的罪责相关,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而单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他人犯罪事实的检举,或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非共同犯罪事实的检举,属于证人证言。

(五)、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鉴定人有法定的回避理由,应当回避。鉴定结论与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在产生的程序上有原则的区别。

1、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提出重新鉴定和补充鉴定的要求。鉴定结论必须当庭宣读,鉴定人应当出庭,对鉴定过程和内容、结论作出说明,接受质证。

2、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六)、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检查笔录由办案人员制作,鉴定结论则由办案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制作;勘验、检查笔录是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鉴定结论的主要内容是科学的分析判断意见;勘验、检查笔录大多是解决一般性问题,鉴定结论则是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1、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

2、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检查笔录以文字记载为主,也可以采取拍照等其他有利于准确、客观记录的方法。

(七)、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虽然证据对案件是特别重要的,但是取得证据的手段一定是合法的,如果是暴力取证或者是违法取证,那么达到的证据,人民法院不进行借鉴。自己不会取证,可以找专业的侦查小组,不过需要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是根据情节复杂收取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组织犯罪相关文章
  • 有组织的犯罪都有哪些
    有组织犯罪包括:1、活动性质为划分标准,可以分为单一型有组织犯罪和复合型有组织犯罪。2、活动范围为划分标准,可以分为区域性有组织犯罪、跨地区性有组织犯罪和跨国性有组织犯罪。3、结构形式上的结合程度为划分标准,可以分为松散型有组织犯罪、紧密型有组织犯罪和网络型有组织犯罪。一、特许经营权包括哪些特许经营的种类按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按资金投入按所需资金投入可分为工作型特许经营、业务型特许经营和投资型特许经营。工作型特许经营只要加盟者投入很少资金,有时甚至不需要营业场所。业务型特许经营一般需要购置商品、设备和营业场所,如冲印照片、洗衣、快餐外卖等,所以需要较大的投资。投资型特许经营需要更多的资金投资,如饭店等。2、按交易形式按交易形式划分,可分为四种:制造商对批发商的特许经营;制造商对零售商的特许,如石油公司对加油站之间的特许;批发商对零售商的特许,如医药公司特许医药零售店;零
    2023-03-10
    253人看过
  • 跨国犯罪组织有哪些
    有组织犯罪
    一、跨国犯罪组织有哪些在世界经济发展迅速、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今天,跨国有组织犯罪呈现出一些自身的新特点: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具有严密的分工及专业化特性;跨国地域进一步扩大;涵盖犯罪类型广泛;由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扩展,并试图披上合法化的外衣;以及充分利用现代化设备,犯罪手段由暴力向智能化转变。跨国有组织犯罪不但危害各国社会安全,威胁国际社会稳定,而且阻碍各国间正常的经济交往,破坏世界经济秩序,同时也冲击各国法律制度,挑战国际刑事司法体系。面对来势凶猛的跨国有组织犯罪,各国各地区均采取积极的态度,纷纷通过立法对其进行控制与防范。二、跨国犯罪如何审理跨国犯罪案件由我国法院进行审理的,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有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向外国司法机构请求帮助。三、与跨国犯罪组织有哪些有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
    2023-04-20
    351人看过
  • 犯罪证据有哪些
    犯罪动机
    一、犯罪证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二、证据犯罪的认定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是指达到以下标准:(一)据以定案的每个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二)每个证据和待查证的事实均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三)所有证明在总体上已足以对所要证明的犯罪得出确定无疑的结论,并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三、证据的特征包括有哪些证据具有三个特征:分别是客观性、相关性(关联性)、合法性。客观性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相关性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必须是与嫌疑人、被告人定罪和量刑有关的事实。合法性收集证据的方式必须合法。(一)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
    2023-04-25
    322人看过
  • 犯罪证据有哪些
    刑事责任能力
    一、犯罪证据如下:(一)毒品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关于犯罪主体(自然人)的证据主要参考以下内容:l、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工作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边民证;2、户口簿或微机户口卡;3、个人履历表或入学、入伍、招工、招干等登记表;4、医院出生证明;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6、有关人员(如亲属、邻居等)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况的证言。通过上述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民族、籍贯、出生地、职业、住所地等基本情况。贩卖毒品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是年满14周岁的自然人;其它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是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二)收集、审查、判断上述证据需要注意的问题:1、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等身份证明文件的核实对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工作证、护
    2023-03-25
    368人看过
  • 组织卖淫罪的证据有什么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一、刑事自诉罪的举证责任依据司法活动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自诉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对方构成其主张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二、离婚案件证据要怎么收集?在我国,若是诉讼离婚,证据的收集方式:应当采用合法的途径去收集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
    2023-04-04
    180人看过
  • 有组织犯罪具有哪些特征
    一、有组织犯罪具有哪些特征1、结构的准社会性和组织的严密性。黑社会组织是一个同主流社会相对抗的非法的地下社会,其组织结构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具有严格的等级性;其组成成员聚集了价值观念扭曲和行为不轨的众多人,内部有着细致的分工,纪律森严,处罚残酷;对于成员的进入和退出都有着严格的标准;且其一般都建立权力机制,基本是按照社会的管理方式,指挥其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系统呈开放性特征,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黑社会犯罪组织通过其开放性的系统及时了解外界的非法需求信息,及时的作出反映,根据这些非法需求及时的提供非法的物品、服务,同时依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变更其提供物品、服务的方式、数量、质量,从而使其处于平衡、有序的状态。3、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其所有的行动都为其目的服务。黑社会组织成立都存在主要的犯罪目的,是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非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比
    2023-04-15
    24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组织犯罪即三人以上故意实施的一切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活动。20世纪以前,有组织犯罪主要是以家族自卫的形式出现的。迄至20世纪,随着家族的解体,逐步演变为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并受到社会政治、经济形式制约的职业化犯罪。... 更多>

    #有组织犯罪
    相关咨询
    • 有组织犯罪案件中的证据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7-26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8种形式: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资料只有上述法定的表现形式才能进入刑事诉讼,但是,具有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一定都是具有客观性、相关性的证据。例如,物证有可能被伪造,证人可能说了假话,犯罪嫌疑
    • 组织卖淫罪的证据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6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所以要定性为组织卖淫罪,需要收集的证据就是收集其,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的证据。
    • 有组织共同犯罪组织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6-17
      1、结构的准社会性和组织的严密性。黑社会组织是一个同主流社会相对抗的非法的地下社会,其组织结构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具有严格的等级性;其组成成员聚集了价值观念扭曲和行为不轨的众多人,内部有着细致的分工,纪律森严,处罚残酷;对于成员的进入和退出都有着严格的标准;且其一般都建立权力机制,基本是按照社会的管理方式,指挥其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系统呈开放性特征,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黑社会
    • “有组织犯罪的组织性”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性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1
      也就是说,3人以上故意实施的所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活动。黑帮犯罪的性质是恶劣的情节类型,法律上一般受到重罚。但是,根据犯罪者的实际情况,量刑会受到轻微处罚(如未成年犯罪组织)。
    • 形成组织卖淫犯罪的主要证据是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14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所以要定性为组织卖淫罪,需要收集的证据就是收集其,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的证据。   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