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20:12:21 350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本条是关于禁业限制的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一、竞业禁止的种类有哪些

1、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由法律明文规定,约定竞业禁止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这是竞业禁止的基本分类。从目前法律实践看,中国即采用此种分类方法;

2、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同业竞业禁止与兼业竞业禁止。前者是禁止义务人直接从事与权利人营业相同或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后者是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竞业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权利相关公司、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事业的合伙人,也会影响原公司、企业的利益。

3、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广义的竞业禁止与狭义的竞业禁止。广义的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如禁止非权利人之外的人员使用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因这一专用权本身已由法律强制规范,不属于竞业禁止的范围);而狭义的竞业禁止是对与权利人有特殊关系的义务相对人的竞业行为予以限制。

4、竞业禁止又可分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竞业禁止和一般民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竞业禁止。雇主和雇员的竞业禁止关系通常建立在已有的劳动关系上,雇主为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或其他秘密,或根据法律或与雇员签订协议,要求雇员遵守法定或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一般的民事合同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由合同当事人设定,它更多地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由合同当事人通过约定,限制合同义务方不得从事与权利方相竞业的活动,以保护权利方的利益。

二、竞业限制概念是什么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关于竞业禁止范围的详细答复
    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因此其存在只能通过协议来确立。例如,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工人商定。虽然雇主支付一定的价格,但一般来说,该价格不能完全弥补工人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在强调协议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1。竞业禁止人员仅限于了解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实际限制仅限于了解雇主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一个工人,而且,企业无法支付给每个工人一份经济补偿金瑞士债务法第340条规定“禁止竞业禁止,只要劳动关系中的工人能够接触到客户来源或制造和商业秘密,并且应用这些知识可能会对原雇主造成重大损害”。中国的竞业禁止条款仅限于与知悉自身商业秘密或其他对自身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的员工签订类似协议。应当明确界定竞业禁止的范围。由于竞业限制限制限制
    2023-05-07
    2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做了哪些规定
    所谓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限制,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用人单位限制并禁止本单位特定从业人员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自行建立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有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023-06-13
    498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违约金标准是什么?竞业禁止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1、竞业禁止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没有关于竞业禁止违约金和竞业禁止经济补偿的上限和下限的规定。因此,不存在合法性问题,只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这是不合理的。在司法实践中,最低经济补偿不得低于本人工资的20%,一般在30-50%之间。如果将来可能增加仲裁的经济赔偿,违约金将增加到合理的数额。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只能做出一个接近司法实践的答案续聘一般不能调整。如需调整,应与员工协商。当然,企业也有可能单方面提高待遇和排名。这只是一种普遍做法,但法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留下的遗憾之一。在劳动仲裁实践中,如果企业单方面变更合同或擅自续签新合同,降薪降职,不合理调整岗位,员工拒绝签订合同,企业一般会败诉。竞业禁止人员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雇主可以在
    2023-05-07
    292人看过
  • 合适的竞业禁止对象
    合同履行地
    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必须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只有会解除公司机密的员工,在离职时才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必要性。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指由于工作关系可接触到公司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的员工,包括:公司的决策人员(董事、经理、股东及合伙人等)、文秘人员、财务人员、高级研究与技术开发人员、处于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档案保管人员、市场计划与营销人员、公关人员、以及曾经在上述岗位任职的在一定期限内的离退休人员,一般职位的员工,能在工作中有意或者无意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也可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一、竞业禁止的时间不能过长《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年。因而最多2年的期限,员工在2年后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结束后可以从事类似工作,
    2023-03-31
    103人看过
  • 竞业禁止是什么,如何适用?
    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业内人士称,这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合理限制,目的是促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诚实、尽力。公司法竞业禁止期限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公司法》并未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
    2023-07-11
    383人看过
  • 如何确定卖出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范围
    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的范围: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公司损失如何确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公司承担举证的责任,可以提供物证、书证、鉴定材料等证据界定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
    2023-07-23
    14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适用竞业禁止?
    《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基于职业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平等协议、理性自律基础中形成的契约性要约与承诺关系来保护其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劳动者择业权的丧失以及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经济下应有的人才竞争。按涉密状况来分类,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着经营秘密;3、财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
    2023-06-09
    279人看过
  • 如何避免竞业禁止协议范围的争议
    竞业禁止协议中的竞业限制范围可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来确定。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是多少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如下:1、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2、如果无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来按月支付补偿金。一、竞业禁止协议有效的条件如下:1、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乎;2、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3、竞业禁止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4、竞业禁止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023-07-06
    389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范本】竞业禁止协议中的法律问题
    竞业禁止协议中的法律问题探析(二)三、竞业禁止协议的业务限制范围和限制期限的界定必须合法竞业禁止协议的适用范围必须严格依法制定,否则就会出现限制员工合理流动,侵犯员工人身权利等不合理现象。同时,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范围也是确定竞业限制条款本身是否有效的重要根据。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文)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者接触流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竞业禁止协议中的业务限制范围和限制期限都规定的明确具体。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着大量的超出上述规定限制范围和限制期限,肆意剥夺劳动者就业选择权的不公平的竞业禁止协议,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从劳动部的规定来看,竞业
    2023-06-10
    275人看过
  • 同一经营范围是否违反竞业禁止
    1、同一经营范围是否违反竞争限制?同一业务范围不一定是竞争限制。竞业限制,是指其他用人单位与其生产、经营的同一产品、同一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其他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或者自己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业务。第二,对商业冲突有哪些限制?1。发生商业纠纷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事实上,仅限于了解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因此不可能面对每一个劳动者,企业也无法给每一个劳动者一份经济补偿。2。竞业禁止的范围应当明确界定。由
    2023-05-02
    445人看过
  • 竞业禁止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竞争适用?《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即:,企业可以在职业关系双方平等的基础上协商在合理自律的基础上形成的合同要约与承诺之间的关系,以保护其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竞业禁止合同仅适用于在本单位重要岗位上生活、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不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的“竞业禁止”条款无效。如果"竞业禁止"条款过宽,将使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无法从事自己的职业,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这将导致工人失去择业权,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经济下应有的人才竞争。这些人才是关键技术和核心机密的全面掌握者,经常受到竞争对手的特别关注。市场策划和销售人员。由于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有商业秘密。会计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包含大量商业秘
    2023-05-07
    203人看过
  • 竞业禁止并不是人人都适用
    近日根据江苏省高级法院发布的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对用人单位滥用竞业限制现象进行了一番调查,个中玄机耐人寻味。疑问:公司全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普通岗位的劳动者也要签保密协议?企业违反自己的竞业限制承诺,劳动者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7年12月,无锡一家科技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张某担任车间主任职务,月工资为4000元;同天,科技公司与张某还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张某离开公司之日起三年内,在国内不得经营或从事科技公司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得到国内与科技公司的同类经营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2010年2月,张某提出辞职,但该科技公司未支付张某合同中规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010年5月,张某申请设立自己的科技公司,经营范围与原来的东家相同。原东家发现张某的行为后,立即起诉要求张某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只有在用人单位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
    2023-06-09
    391人看过
  • 竞业禁止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禁止才会发生法律效力。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禁止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
    2023-08-12
    117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适用条件
    竞业限制的工作范围是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而人员范围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以下法律特征:1、竞业限制补偿金必须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才能产生;2、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劳动者履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为前提条件;3、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定性。4、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主体仅限于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7-06
    32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竞业禁止有哪些种类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竞业禁止包括哪些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竞业禁止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由法律明文规定,约定竞业禁止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这是竞业禁止的基本分类。从目前法律实践看,中国即采用此种分类方法; 2、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同业竞业禁止与兼业竞业禁止。前者是禁止义务人直接从事与权利人营业相同或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后者是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营业相近
    • 竞业禁止适用范围、期限及补偿方式是什么,竞业禁止的补偿如何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4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期限以及补偿方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4条规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竞业禁止条款, 适用竞业禁止的范围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
    •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对象是什么竞业禁止的范围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3
      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因此用人单位只需要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即可。当然,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竞业禁止协议主体的签订范围。
    • 竞业禁止范围主要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5
      适用竞业禁止的范围: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禁止的活动是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者自行生产经营同类的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