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章程应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9:16:39 248 人看过

企业章程应载明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等。

一、执行董事是否有实权

执行董事有实权。执行董事是指除了参与董事会的经营决策还兼任公司经理职位,负责公司业务执行的公司董事。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股东变更营业执照会变吗

股东变更不需要更换营业执照,法律上规定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是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事项发生了变更,公司才需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股东的变更不涉及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所以不需要换营业执照。

三、公司设立协议的协议与章程的区别

1、法定性不一样。

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

2、约束的对象不同。

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而章程则是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3、隐私保护程度不同。

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但在公司章程里备案的股东姓名、名称及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股东姓名、名称可以不是真实的投资者。

4、约定的内容不一样。

公司章程主要的内容是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等。合伙协议的内容主要就是针对股东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的主营范围、公司经营期限、股东如何分红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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