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纠纷财产的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7:50:50 386 人看过

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此外,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8年2月4日,法发(2008)11号)在物权纠纷部分案由没有单独规定征收补偿类纠纷,而是在债权部分案由第74“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项下列了一个第四级案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处理的原则

在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就补偿安置达成协议。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产生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按民事案件立案受理。

(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执行中的高效率要求。

(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在处理上如租赁期限未满的,则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仍享受有使用权,拆迁人应该寻找周转房予以安置过渡。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该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人当然是被拆迁人。承租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应保持,但租赁合同因原房屋被拆迁也应作相应修改。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无条件迁让,并承担拒迁的法律责任。如未定租赁期限的,应当确定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的使用权,责令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协约一定租赁期限。如协约不成,被拆迁人要求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法院一般应当准许。但承租人确无腾房条件的,在征得被拆迁人同意后可判令拆迁人对承担人进行安置,由承租人根据承租房屋价格的实际情况,付给被拆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1日 0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纠纷中怎样确定安置房产权归属
    一、拆迁纠纷中怎样确定安置房产权归属?拆迁安置房归被拆迁人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流程有哪些?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
    2023-06-15
    16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怎么解决纠纷?
    一、拆迁安置怎么解决纠纷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
    2023-06-15
    261人看过
  • 动迁房安置纠纷怎样处理
    一、动迁房安置纠纷怎样处理俗话说有买卖就会有伤害,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时候,主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这三个方式来解决。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安置房上市需满足几个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上市交易。1、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以安置时间起算满五年;3、补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优惠的有关规费等相关费用;4、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标准缴存到位;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安置房怎么办理房产证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4、查档证明(收原件)。5、被拆迁人
    2023-06-15
    480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在离婚纠纷中应如何分配?
    拆迁安置房在离婚纠纷中,是由双方协议分割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的,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分割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拆迁安置房的具体情况,然后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进行判决。离婚纠纷被告在服刑怎么解决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正在监狱服刑,另一方想要提请离婚诉讼在现实中也是常有的案件,对于这种情况的解决方式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适用于一般案件的规定,当夫妻双方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时,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因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时间长短而有所不同:1、超过一年时,由被告服刑地或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不满一年的,由被告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即被告的原户籍地或是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一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另一方想起诉离婚时由原告住所地法
    2023-07-01
    354人看过
  • 夫妻离婚拆迁安置住房纠纷怎样处理
    一、夫妻离婚拆迁安置住房纠纷怎样处理?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拆迁安置住房纠纷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三、离婚拆迁安置住房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
    2023-06-15
    428人看过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拆迁怎样分割拆迁费用?
    首先,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的分割。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我们再来看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份儿吗?按照上面的分析,离婚后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所有人(房主),因拆迁造成的损害给予的经济补偿。因此,
    2023-04-27
    388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离婚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
    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但主要考虑的还是被拆迁房屋的面积问题,或者人口问题。针对离婚案件中目前争议的情形分析如下: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种被拆迁安置的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从根本上说是婚前个人财产演变过来的。如果存在房屋补差价,所补的差价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的价值和所补的差价在整个新房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后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不管存不存在差价问题,都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2、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的:(1)需要考虑婚后拆迁安置时,是否存在出资问题,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产权,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取得一定产权的,对这部分房屋产权就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当时当
    2023-08-17
    309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办理拆迁安置房产分割手续
    1、如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建设,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屋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2、如被征收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建设、婚后拆迁,对于拆旧补新安置的房屋一般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婚前房产婚后拆迁所获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拆迁款是不是夫妻财产可能是,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
    2023-03-19
    325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怎么解决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
    随着苏州工业园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拆迁工作力度的加大,政府在园区建造了相当数量的拆迁安置房。在近两年苏州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的带动下,在园区的大量拆迁安置房也开始流入二手市场。这些产权手续不齐全,买卖程序不正规的二手房源,成为房地产市场上引发矛盾和纠纷的新因素。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自4月至8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00多件,其中因拆迁安置房买卖引起的纠纷达40多件,占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10%。园区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类:拆迁安置房大量涌入园区房屋买卖市场,对园区二手房源形成冲击。由于拆迁安置房价格较低,与园区开发的商品房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形成了园区房屋买卖的另一种竞争。众多的房源使买房者难以辨认,一些两证手续不全,产权不明,甚至虚假房源信息成为房屋买卖纠纷隐患。拆迁安置房往往通过一些资质较差的房屋中介公司推向市场,造成买卖纠纷的发生。有的被拆迁户通过报纸、网络以个人名
    2023-06-05
    49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纠纷法院受理吗
    受理。如果是安置补偿纠纷、强拆纠纷等提起诉讼,是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但对于公民提起的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依法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违法变更拆迁补偿协议的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纠纷引起的诉讼通常属于行政诉讼,但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也受理。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公证吗事实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必须公证,公证与否看当事人的约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是双方协商自愿后签名盖章,那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但如果拆迁的房屋属于管理部门代管的,那么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另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
    2023-03-02
    369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效力是怎样的?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效力正常情况下应当都是属于有效的。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的是属于行政纠纷,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
    2023-06-21
    132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房土地纠纷怎么办
    1、自行协商。协商程序简单,有利于实现纠纷的及时解决。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和疏导下,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劝导双方当事人,促使其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3、诉讼。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解决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活动。一、农村拆迁安置原则有哪些?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二、在农村拆迁安置流程有哪些?1、发布拟征地通告;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5、征用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
    2023-02-23
    464人看过
  • 移地安置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原因: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对拆迁人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次日起三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自己的胜诉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2023-08-05
    134人看过
  • 同居分手后的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处理
    同居分手后的财产分割方式如下:一、如果男女双方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共有财产的处理或者归属情况有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财产。二、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有财产。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则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同居分手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同居分手财产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同居是指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
    2023-07-31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该怎么办理拆迁安置房屋的继承纠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5
      拆迁安置房屋继承诉讼需要当事人携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关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房地产权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 拆迁安置在内的房子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关于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财产拆迁安置房怎样分割啊,求解啊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7
      夫妻在离婚诉讼中房子拆迁分割方法: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
    • 拆迁安置房产权纠纷该怎样办?你们有具体的办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9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 1、法规政策约束。拆迁安置房屋一般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安置房产权虽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2、价格差异因素。购房者基于价格因素,倾向于低于同区域商品房价格的安置房。但此类房子从签订合同到房屋交付办理产权,间隔时间长,随着价格不断上涨。办理过户时,卖房者拒绝继续履行合同,要求。 3、法律意识淡薄。购
    • 纠纷中的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怎么解决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2
      遇到这类纠纷,家属间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到起诉。有安置房分割协议的,法院会以协议为基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做出判决。对安置房的分割比例事先没有做约定的,法院会依据时的补偿人数和补偿方式,结合被安置人的现实居住情况等对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没有过任何添附行为,拆迁时也没有补偿过任何差价,且登记在一方名下,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只是形式的一种转化,该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