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赡养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1:21:18 110 人看过

赡养纠纷案件审理的注意事项

(一)赡养纠纷的特殊性

1.主体的特定性。与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侵权之债相比,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具有特定性,侵权之债的权利主体是受害人或近亲属,义务主体是侵权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体。《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因此赡养纠纷案件的权利主体是老年人,义务主体是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具有赡养义务的人。除此之外赡养案件具有人身相关性。与其他财产案件相比赡养案件最大的区别是赡养纠纷具有直接的身份权性,而非其他基于债产生的权利。

2.数额的可变更性。随时时间的推移,在被赡养人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形下,比如被赡养人生病,物价上涨等因素出现,可以要求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增加赡养费的要求。

3.时间的久远性。赡养纠纷的发生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他是矛盾尖锐到其他个人、团体都无法解决而使被赡养人请求于救助的最后底线——诉讼。而赡养案件的判决也非一次执行兑现,而是至被赡养人死亡才得以终结。

4.矛盾可调和性。虽然赡养纠纷案件发生原因复杂,主要与亲情关系和家庭财产分配等密切相关,刚起诉到法院时矛盾尖锐,似乎不可调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事人互相谦让,加之亲情的动力,赡养纠纷最终是可以调和的。

5.内容的丰富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老人的赡养内不光只是供吃供穿,而且还包括对老年人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还应当满足老年人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下的特殊需求。

赡养纠纷案件诉权保障存在的冲突

1.老人无能诉讼与急需救助的冲突。许多老年人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

2.程序的复杂性与老人急需处理之间的冲突。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受理时不仅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在受理后,为了保障被告的权利,还要依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有的被告在外打工,拒绝回家领取法律文书或者下落不明,法院还要适用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如被告需要答辩、举证,还要给予举证期,对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等一套长达几个月甚致一两年的复杂程序。

3.儿女的赡养能力与老人特殊需求之间的冲突。

4.子女参差不齐与裁判平均化之间的冲突。

5.物质赡养与精神赡养需求之间的冲突。

6.农村风俗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

7.老年人的先予执行权未得到充分的保障。

8.被告滥用诉权损害原告的权益、浪费司法资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费相关文章
  • 审理抚养费补偿纠纷案件应注意什么
    一、关于补偿抚养费应包含的内容按照民法典及民法典有关抚养费规定的理解,抚养费应当包括保证被收养人正常生活所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当收养关系确认无效后,送养人一般要补偿收养人一定的抚养费,该数额的确定,可根据抚养被收养人的实际消费或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20%至30%比例确定。一些收养人进行诉讼时,在主张抚养费的同时,尤其是对抚养对象系婴幼儿的被收养人,往往提出对方还须承担误工费,理由是婴幼儿没有母乳供养,全凭喂养奶粉及专人日夜照料。笔者认为,抚养年龄较小的被收养人虽然确实会耽误工作,从而影响收入,但因收养行为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毕竟不同于其他民事行为如人身损害、合同纠纷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此类债务履行可以要求全部履行,而收养之债则只能适用补偿原则,而不适用全部赔偿原则,这主要是
    2023-04-26
    493人看过
  • 旅游中侵权行为有哪些,旅游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
    当心旅游中的十大侵权行为一是有的旅游企业对景点设施、参观项目有不实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二是有的旅游企业为了减少或免除自身的法定义务,合同条款设置模糊,规避责任;三是消费者在旅游中所住酒店、乘坐的交通工具、用餐的档次比旅行社承诺的标准低;四是旅行社减少合同或承诺约定参观的景点,或将路途时间计算成旅游时间;五是当消费者到景点后,导游将团队转给当地的旅行社,再次收费,或与其他旅行社的团队拼成一个团,减少旅行社费用,增加旅游人数,影响旅游质量;六是以聘请当地车辆、人员等为由,再次向消费者重复收费,或以增加景点为由,向消费者收费牟利;七是强制消费者参加自费项目,否则服务打折,或刁难消费者;八是任意改变旅游路线,减少旅游时间,增加购物时间;九是引导消费者到一些质次价高、甚至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购物点,以超低价”、免关税”、中奖”、拉老乡”等形式诱惑消费者购物,甚至出现有的消费者在不情愿购物时遭到谩驾
    2023-06-18
    285人看过
  • 劳动纠纷案件代理要点和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依据,并有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依据。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社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查处。无法补救未上的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仲裁中提出要求用人单位相关赔偿损失。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不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劳动收入的赔偿。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劳动者不适合劳动岗位、违纪、旷工等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上述纠纷中,用人单位应当先采取补救措施,如培训、教育、告知等,不能一上来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除非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事实和情形。严格区分劳务合同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没有与单位的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如工资凭证、劳动凭证、录音和短信证据等,也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2023-04-17
    425人看过
  • 提交哪些文件可以立案赡养纠纷纠纷
    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的材料:(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原告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赡养费纠纷立案
    2023-07-05
    409人看过
  • 赡养费纠纷案件立案流程有哪些步骤?
    赡养费纠纷立案材料包括:1、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原告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赡养费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免交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
    2023-07-20
    296人看过
  • 赡养人在支付赡养费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支付赡养费时要注意什么1、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2、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4、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5、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
    2023-06-12
    66人看过
  • 赡养案件纠纷的管辖
    1、在赡养纠纷诉讼中,老人拥有追索赡养费的权利,处于原告的地位。在赡养纠纷诉讼中,管辖法院可以是老人住所地法院,这是原告就被告的例外,主要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3、《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赡养案件纠纷形成原因有哪些1、赡养人文化素质低,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差,把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视为可有可无,有的甚至把老年人当作包袱。2、子女因家庭财产分配不均,把平时积累的怨气发泄在赡养纠纷中。3、子女本身也年老体弱,无能力尽赡养义务。4、受封建思想影响,父母再婚时往往遭到子女的反对,子女后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2023-08-12
    287人看过
  • 赡养纠纷审理的问题
    赡养纠纷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处理赡养纠纷案件应以调解为主,但也需当判则判在赡养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因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为追求家庭和谐、亲情等,以调解结案为主这是大家的共识,在此不再赘述。但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能通过快速调解结案最好,如果不能再加之有其他特殊情况,就需要快速判决,因为老年人提起诉讼说明其日常生活已出现困难,急需得到司法保护和救助,一位的追求调解,可能损害的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笔者审理的张某诉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中,因张某年老体衰,几年前已完全丧失认知能力和自理能力,其四子一女均不愿将张某接回自己家中赡养,故送往老年公寓,后因老年公寓提高了护理费用,其长子以自己分家时有约定不愿再赡养张某。后张某通过法律援助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平均承担其在养老公寓的费用。法院了解案情后到老年公寓调查,经查张某的护理费用已有两月未交,老年公寓表示如再不缴纳就将张某送回家中。
    2023-06-11
    343人看过
  • 赡养义务的注意事项
    (一)就算是父母没能够在子女小时候尽到赡养义务的,当父母老了,丧失自我生存能力了之后,子女一样要尽赡养义务,而不能够因为父母没尽义务而自己也不履行赡养义务。因为,赡养义务不是类似于我给你工作了,你给我钱,我没给你工作,你不给我钱的这种等价交换关系,父母尽没尽义务,不是你尽不尽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二)父母对子女所犯的一般错误,并不影响子女尽赡养义务,除非父母对子女犯的错情节太严重,已经是犯罪了,不然的话,子女在成年工作之后,依然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三)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并不是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什么东西,也就是说就算子女放弃了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该尽的赡养义务依然要履行。一、有工资的老人赡养问题成年子女对有工资的老人也应当尽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
    2023-03-08
    55人看过
  • 赡养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如何处理
    赡养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子女时,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查无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且被事实收养人确系事实收养人抚养成人的,应确认其收养关系和被事实收养人对事实收养人的赡养义务成立。查明有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且尚在世的,应通知其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在确认其事实收养行为无效的同时,只要事实收养人对被事实收养人进行过抚养,就应确定被事实收养人应对事实收养人承担相应的扶养义务,包括对属于“过继”形式的事实收养情形,也应视为同样处理。继承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时,被事实收养人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先确认收养关系成立为前提条件,然后再依法对继承问题进行处理。若事实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则被事实收养人不享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权利,但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分得遗产。被事实收养人作为被继承人的,若查明了事实送养人,则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按法定继承和事实收养人适当分得遗产处理。无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生父母下落不
    2023-05-01
    213人看过
  • 重婚自诉案件审理的注意事项
    (一)自诉案件不得公告送达选择自诉的重婚案适用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及规则,送达程序与一般民事案件程序不同,仅能使用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而不得使用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有意躲避,送达将成为一个大难题,且直接影响法院使用拘传手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二)自诉案件不得缺席判决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期间应到庭参与审理,如果在审理期间被告人下落不明,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待被告人到案后再恢复审理。根据《刑诉意见》275条规定: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判期间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到案
    2023-08-18
    166人看过
  • 赡养纠纷代理人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赡养纠纷代理人的权利包括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本案有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一、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和其他人代理有何异同?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律师代还是其他人代理,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其法律后果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律师代还是其他人代理,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在刑事诉
    2023-03-05
    93人看过
  • 赡养纠纷案件现状
    一、赡养纠纷案件固有特点对调解工作的正面影响1、赡养费的给付并非此类纠纷的主要矛盾点,其他家庭矛盾纠纷才是冲突的根源,主要矛盾的旁化,有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笔者从该院民一庭了解到,赡养费纠纷案件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其主要原因大多并非当事人不想给付赡养费,其矛盾根源主要表现在:一是兄弟姐妹众多,相互之间推卸责任,或者子女经济状况的差别导致经济条件差者依赖其他人多承担义务;二是出嫁女儿是否承担责任在各家庭中方式不一产生矛盾;三是婆媳关系或妯娌关系紧张影响到赡养义务的履行;四是父母对各子女照顾程度的不同或在分家析产时的不均,致使部分子女心理不平衡而不愿履行赡养义务。2、争议标的一般都不大,当事人都有能力履行,使调解内容有实际履行的可能性。一般而言,赡养纠纷案件的标的就是每年几百元生活费及一些生活必需品,标的额都不会很大,一般的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都能承受,不像其他财产类案件会出现因当事人无能力履行而
    2023-06-04
    351人看过
  • 调解名誉权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1、态度和蔼,把握调解主动权:对待当事人要态度和蔼,让当事人对你有一种亲近感,让当事人打消对你的顾虑,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当事人才会跟你说实话。立案时就要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以聊天的方式了解当事人情况,摸清当事人的心理,了解当事人想什么,要做什么,做到知己知彼,占据主动,调解时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但在立案中说话不能太随意,热情接待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当事人急你一定不能急,适当控制当事人的情绪,有理有序开展工作。在立案时就要进行调解说理,为调解工作打下伏笔。如果立案工作做得好,调解工作就顺畅多了。2、熟悉案情,理顺调解思路:要审理好一个案件,审判人员在庭前就要熟悉案件、卷宗、案情。特别是在基层法庭,当事人起诉后,往往要找审判人员讲一讲自己的理由。其实这对法官调解案件也是一种帮助,双方各说各的理,有些问题原告不说的,被告会说,一些相对简单的案件在庭前就被法官所熟悉了,
    2023-06-25
    378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费
    词条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赡养费
    相关咨询
    • 赡养纠纷民事案件庭审应该注意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5
      赡养纠纷庭审原告(即被赡养人)主要需要提交以下相关证据:1。被告对原告有赡养义务的证明。2、原告的经济收入、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等证明。三、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四、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当提交之前的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等证明材料。5、能够证明案件相关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证据均需当庭提交。
    • 继承纠纷案件中在审理问题上要注意哪些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6
      继承纠纷涉及的问题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审查纠纷是否符合转继承的法律要件: 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被转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为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其依合法遗嘱有权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4、转继承是两个直接继承的连续,是由被转
    • 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注意事项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5
      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注意事项: 一、适用法律问题。 二、责任主体的确定。 三、借据的真实性。 四、利率的约定。 五、提交确认债务非法性的相关证据。
    • 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把握什么原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31
      (1)老年人有基本生活费但不能完全保障生活需要,要求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老年人有固定的经济收入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子女等经济收入不高、生活负担较重的,老年人要求子女等再承担给付赡养费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赡养起诉注意事项是哪些样的注意事项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7
      标题写明民事诉讼状。当事人如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的,应写明它们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请示事项 应写明请示解决的诉讼标的,即请示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要写得明确、具体,如要求损害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以及要求与被告离婚、给付赡养费、继承遗产,等等。请求应合情合理切实可行。 (三)事实和理由 事实部分一定要写明了被告人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