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应如何判决
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应这样判决: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原告所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明显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三条
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依法履行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给付义务,原告未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明显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二、检察院如何进行行政诉讼监督
检察院应这样进行行政诉讼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三、行政诉讼重复起诉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应当这样处理:行政诉讼存在重复起诉,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此外,存在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等其他情形的,也应依照前述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审理。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进行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n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n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
行政诉讼行政判决如何判实施
73人看过
-
如何判决行政诉讼重复起诉
491人看过
-
重复诉讼的行政法院如何判决?
431人看过
-
如何行政诉讼判决执行中违法的行政行为
16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确认判决制度应该如何完善
75人看过
-
对法院不执行判决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4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不作为被告,应如何判决?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如果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职责而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则该行政机关具有被告资格。不作为有两种划分:在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和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内容上可分为拖延和拒绝。
-
行政诉讼行政判决如何判实施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9行政诉讼的执行必须在具备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后才能发生。没有这些条件,执行程序就不能启动。(一)必须有执行依据,即强制执行依据执行的法律文书,即生效判决、裁定和赔偿调解。(二)必须有可执行的内容。一般指赔偿;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如拆除违章建筑、重新行政或恢复原状。(三)被执行人有能力不履行义务。(四)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根据现行法律和实践,主要涉及对象的执行范围。有以下限制:1。只有属于被执
-
行政裁决属于诉讼费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不属于诉讼费,行政裁决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诉讼,所以支出的费用也不属于诉讼费。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并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行政裁
-
其他诉讼都是如何判决的?判决属于正财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0债权属于公司的话,那是公司的,与个人无关 你未婚,那是你个人财产 你已婚,大多数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特殊情况举例:因为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与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费用;遗嘱人或者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外一方没有权利享有的(这些也会涉及诉讼获得判决);具有个人使用特点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上述内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你
-
行政诉讼合议庭如何进行判决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1(1)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①主要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职权的; ⑤滥用职权的; ⑥明显不当的。 (3)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