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工伤赔偿后能不能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8:01:46 170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回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权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一、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1、申请时效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及事故调查报告书;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6、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侵权被损害人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被侵权人一般不能要求双倍赔偿,因为侵权损害赔偿一般适用填补规则,即侵权人赔偿的金额一般等于被侵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但如果经营者知道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受害者有权要求双倍赔偿。侵权赔偿协议是否要求实际损害侵权赔偿协议要求有实际损害。侵权责任是需要有实际损害才会构成的,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
    2023-08-05
    66人看过
  •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能否获得精神赔偿?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3-06-08
    200人看过
  • 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怎么办
    一、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怎么办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的。(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此,提请各位注意,以上为法定的情形。至于法定以外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协商好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于支持。二、哪些情形可要求精神赔偿(一)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4、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
    2023-06-16
    208人看过
  •  能否通过精神损害赔偿来要求工伤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补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生活津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和护理费,但精神损害赔偿费不在其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补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生活津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和护理费。然而,精神损害赔偿费并不属于工伤补偿项目的范畴。 【 工 伤 赔 偿 那 些 事 】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费 别 漏 了 !工伤赔偿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等原因而丧失劳动能力或导致丧失生命的劳动者,及其亲属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其中,精神损害赔偿是工伤赔偿的一种形式,主要是指因工伤导致的精神痛苦和残疾,需要得到经济补偿。然而,一些工伤赔偿方却忽视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存在,从而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精神损害赔
    2023-09-10
    136人看过
  • 工伤能争求侵权赔偿吗
    工伤赔偿后,可以要求侵权赔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职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劳动者因第三人原因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同时享受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工伤几年后还能赔偿吗不能,已经超过了赔偿期限。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的,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
    2023-08-06
    319人看过
  • 财产损害能够获得哪些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一、监护人不赔偿应该怎么办监护人不赔偿,当事人可以携带起诉状和侵权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二、民法典规定财产性民事责任有哪些财产性民事责任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继续履行财产给服义务等。
    2023-03-25
    52人看过
  • 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不能获得侵权损害赔偿
    案情回放:朱某于2012年3月19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MOVOC商标,2013年5月该商标获准注册,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包括第43类的自助餐厅、饭店、酒吧服务、餐厅等。2014年8月,朱某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被告重庆鼎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友公司)在其经营的每味每客movoc快餐店店面的服务场所、招牌、餐具等上使用了movoc商标,构成商标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并请求判令被告鼎友公司停止使用movoc标识,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侵权赔偿80000元。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鼎友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2日,其股东李某于2011年11月20日委托美术设计师魏某设计自助餐厅标识,魏某于2011年12月9日完成了每味每客movoc标识设计方案并交付李某,李某为此于2011年12月向魏某支付了设计费8万元。期间,魏某结识了原告朱某的丈夫张某,并受张某委托设计其品牌标识。2012年3月初,张某为
    2023-06-08
    193人看过
  • 无过错方有权能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有权能不能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1、重婚;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婚姻自由,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离婚诉讼。配偶离家与异性同居的,当事人也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最终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一、一方重婚能要求净身出户吗一方重婚不能要求净身出户,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按规定,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不过,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时,要向法院起诉,并且要提供相应的证明。二、夫妻间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夫妻间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主体仅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主体仅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2023-06-23
    62人看过
  • 工伤赔偿能否在辞职后获得?
    不能,只有工伤之后辞职,有相关赔偿才是可以请求的。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死了还能工伤认定吗劳动者死亡,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工亡认定,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当自工伤职工死亡起30日内申请工亡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其近亲属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亡认定。申请工亡认定提交以下材料: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2、工亡认定申请表;3、解剖证明。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包括: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2、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5、因工
    2023-07-04
    492人看过
  • 胎儿受到侵害能否获得赔偿
    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不能作为赔偿权利人。怀孕期间胎儿受到的侵害只能视为对其母亲的侵害,胎儿母亲是赔偿权利人。胎儿出生后如果是活体即成为婴儿,婴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权利主体,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且对其在胎儿期间受到的损害的赔偿请求权具有溯及力,可以追溯到胎儿期间行使。律师补充:侵害胎儿利益的行为往往与一般的加害行为不同,后者通常是直接影响到受害人,而前者除了直接侵害胎儿外,更多的是首先作用于孕妇身上,而后影响到胎儿。而且实践中往往存在侵害孕妇及胎儿权益难以区分,特别是有些费用支出不好厘清的问题。对此较为可取的做法应该是允许孕妇就其损害和胎儿利益损害一并主张救济,这样既符合救济损害的基本法理,践行了民法典的规定精神,也有利于实现纠纷的一次性解决。胎儿出生后,发现其受到的损害是其母亲怀胎期间受到他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他人若具有主观过错,胎儿出生后,作为一个自然人,其当
    2023-05-03
    384人看过
  • 侵权赔偿能否工伤赔偿
    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后如果仍然无法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工伤鉴定需要去哪个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非因工亡单位不愿赔偿怎么办若员工不是
    2023-06-25
    396人看过
  • 没有赔付,不能获得代位求偿权
    1999年3月7日,庄士威有限公司就2600小箱(装20大箱)面包添加剂和1600小箱发酵粉(装20大箱)向原告ACE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投保从勒阿弗尔港(LeHavre)经香港到广州的特殊海运险。3月31日,远达轮装完全部货物后开航前往汕尾,经香港火石洲海面时遇到风浪沉没,本案所涉货物全损。6月23日,庄士威有限公司向原告出具权益转让书,确认收到原告的赔偿,授权原告向相关责任人索赔。原告诉称,由于远达轮船员配备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船员标准、水密达不到要求、积载不当,远达轮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不适航。由于货损是远达轮的不适航引起的,被告汕尾市航运公司作为远达轮船东是该批货物的实际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支付的保险赔偿金115556.84美元及其利息6500美元(算至2000年3月31日);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广州海事法院经审理,于20
    2023-04-23
    394人看过
  • 工伤达不到伤残等级,能不能获得赔偿?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
    2023-02-22
    10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继续吗?损害赔偿请求权能不能转让的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继承自然人的人身遭受侵害导致其死亡时,加害人应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做出赔偿,其主要内容可区分为财产上的利益及非财产上的利益。然而,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因此如何考虑人身伤害赔偿中的请求权之产生,以及其与继承关系的整合性,将成为人身损害赔偿理论中的核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在我国法学理论界中,对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研究起步较晚,尤其是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深入探讨,直到近年才逐步成为学术界的瞩目话题。就近些年诉讼的现状来看,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各类牵涉损害赔偿的案件日益增多,这也使得理论必须做出相应的回应。在司法实践中,最具适用性的两部司法解释应该是2001年3月公布的最
    2023-02-04
    45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员工获得损害赔偿后能否再就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1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该条的立法本意是,工伤职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有过错在先,致使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同时,也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
    • 侵害物权造成损害权利人能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8
      不是的。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 获得侵权赔偿后可否要求工伤赔偿,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8
      获得侵权赔偿后,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如果当事人所受人身损害是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并且构成工伤的,劳动者不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 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能获得赔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
    • 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