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和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46:08 273 人看过

你知道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吗?你知道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具体判定方法吗?这两个问题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主要问题。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在专利侵权纠纷的审理中,判断被告的被控产品是否属于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一直是一个难题。我国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对外观设计的授予条件、构成侵权的要件和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那么,如何判断被告产品与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呢?主要有以下原则:

1。判断相同的原则:

相同的项目和相同的设计被判断为相同。所谓相同商品,是指产品的用途和功能完全相同。例如,机械表和电子表虽然结构不同,但用途和功能相同,所以它们是相同的产品。所谓“同一设计”是指形状、图案和颜色(或组合)这三个元素是相同的。一般产品的设计内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简单的形状或图案设计;造型与图案的结合;图案与色彩的结合;形状、图案和颜色相结合的设计。对于组合了两个以上元素的设计,只有当两个或多个元素完全相同时,才能判断为同一设计。判断相似性的原则:

如果项目相同,则设计相似,并判断相似;如果物品相似,设计相同,则判定为相似;相似的物品,相似的设计,被认为是相似的。所谓商品相似性是指同一种产品,即具有相同用途和不同功能的商品。例如,钢笔和圆珠笔都是功能相同的书写工具,但它们的功能不同,因此它们属于类似的项目。判断被控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除了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外,在判断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判断方法:

(1)根据市场上普通买家的水平进行判断。这是因为类似产品的一些细微差异往往被普通买家忽略,专家或专业人士可以很容易地区分出来。目前,许多侵权人在模仿他人的设计专利时,往往会做出一些细微的改变,给人一种相似和不相似的感觉。通过间接比较和直接比较的结合来判断。判断被告产品是否与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似,应当通过目测的方式进行比较判断。如果不能用肉眼观察,就不能用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和比较。在比较中,应注意间接比较法,即原告的专利设计产品和被告的被告产品应分开放置进行比较。在观测过程中,在时间和空间上应该有一定的间隔。对于评委来说,这种方法是让你对这两种产品有第一眼的感觉。如果有混淆的话,这两者是相似的。此外,法官还需要使用直接比较的方法进行判断。应进一步直接比较、分析和判断,以描述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并最终得出它们是否相似的结论。(2)从产品的外部和易于看到的部分进行观察和判断。顾名思义,设计专利保护产品的外观。因此,在判断被控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似时,法官应当以产品外观为判断对象,通过视觉观察产品的形状、图案和颜色。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分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作为判断的依据。

(3)从整体和全面的方面进行观察和判断。全面观察与综合判断相辅相成。受控产品的外观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外观相同或相似,我们不仅应该从外观设计的一部分开始,或者将外观设计的每个部分分开,而且应该从外观设计的整体开始,从整体或其主成分上判断它们是否相同或相似。更新颖或创新点的综合判断是在全面观察的基础上判断受控产品和设计专利产品的主要成分和重要新颖性。图案的外观设计一般从基本主题、构图方法、图案大小和颜色等方面进行转换。对于处于变化状态的物品外观设计,应将其使用状态作为综合评判的基本状态。对于要求色彩保护的外观设计,要判断颜色是否相同或相似,应根据颜色的三个属性,即色调、纯度和明度进行综合判断。形状和图案是外观设计的基础。颜色与形状和图案有关。有形状和图案。简单的色彩不能成为国家的外观设计

从这个意义上讲,色彩保护是次要的。因此,为了判断请求颜色保护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同或相似,通常需要判断受控产品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形状和图案是否相同或相似。如果判断为相同或相似,则判断颜色是否相同或相似。与颜色相关并被判定为相似的外观设计主要包括以下情况:物体相同,形状、图案和颜色相似;物体是相同的,有相似的图案和颜色;物体相同,形状、图案和颜色相似;物体在形状、图案和颜色上相似;相似的物体,相似的形状和颜色;相似的物体、图案和颜色;物体在形状、图案和颜色上相似

简而言之,判断被控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是一项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在判断的过程中,要掌握和运用各种原则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使判决结论客观、公正、合理。

综上所述,在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时,有两个主要原则,即相同判断原则和相似判断原则。具体判断方法有三种,即上文介绍的内容。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致电我们的在线律师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注意事项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过程

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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