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调解有什么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8:52:51 149 人看过

关于在仲裁程序中进行调解的规定: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其他。

一、如何申请劳动合同纠纷仲裁

申请劳动合同纠纷仲裁的流程如下:

1、首先申请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

2、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3、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请人提供证据;

4、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

5、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

6、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二、工资拖着不发劳动仲裁会怎么处理吗流程怎样

1、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谕期不同行的,另一方可以由诸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务仲裁的申请流程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员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法中的争议调解效力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和履行。同时,协议是由群众性的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故达成的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而不能强制执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履行。(二)协议是自愿达成的,是由群众性的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故达成的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而不能强制执行。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履行。 【 劳 动 仲 裁 法 】 如 何 确 认 调 解 协 议 的 效 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作出裁决的,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应具有法律效力。因此
    2023-09-11
    370人看过
  • 规范仲裁调解启动程序
    一般来说,仲裁庭根据其职权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在仲裁实践中占很大比例。但这样一来,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权利就不能得到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行使仲裁权的仲裁员往往有敬畏和服从的思想,当事人往往会考虑自己的态度,因此,一些不愿调解或不了解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由于仲裁员的态度或自身的无知而接受调解,使当事人无法从自身利益出发启动调解程序,而不利于真正实现自愿调解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确立当事人适用原则。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开始、进行和终止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因此,启动调解程序也应该由当事人自己来进行。当然,这并不排除仲裁员根据职权的主动性。双方当事人到庭后,仲裁员可以直接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可以提交申请调解的书面材料,也可以由仲裁庭记入卷宗,或者在仲裁机构提供的格式调解申请书上签名,规范仲裁调解程序的启动,严格限制仲裁员滥用职权,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从理论上讲,在调解过程
    2023-05-07
    389人看过
  • 仲裁程序中追加当事人以及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
    [案情]青岛某公司在2002年元月1日至2003年10月1日期间授权李某为代理人,负责在东营地区的装饰业务。期间李某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刘某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工程完工后以出具欠据的方式与刘某进行了结算。因工程欠款迟迟未能支付,刘某依据欠据和合同书以青岛某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索要工程款。后仲裁委追加李某为被申请人,并裁决李某偿还剩余工程款,青岛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某以仲裁程序违法,采用证据非法等理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仲裁期间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违法。申请人的撤销理由得当,遂作出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评析]本案涉及两个法律问题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都具有探讨价值:一、仲裁程序中追加当事人(本案中是被申请人)问题。二、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即仲裁协议对未签字当事人的效力问题。一、仲裁程序中追加当事人
    2023-04-27
    277人看过
  • 拖欠工资劳动仲裁程序的调解
    (一)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二)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三)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四)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一、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工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
    2023-02-24
    189人看过
  • 劳动仲裁程序中如何调解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劳动仲裁程序必备知识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
    2023-08-15
    279人看过
  • 仲裁文书中仲裁有哪些程序
    释义:仲裁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基本解释:公认的第三者在争端两方间进行裁定公断仲裁委员会详细解释: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也叫公断。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
    2023-06-12
    373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调解?调解后仲裁庭如何结案
    调解是在仲裁庭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必须坚持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不允许将他人的意见强加于当事人。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仲裁庭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要求停止调解,仲裁庭就应当停止调解,转入仲裁程序进行审理。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迟迟不能达成协议,仲裁庭也不能久调不决,应该及时作出裁决。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意见、承诺等,不能在裁决中作为证据使用。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加强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了解,为以后继续合作打下基础,还有利于当事人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从多年的实践中看,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纠纷方式。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理过程,只要
    2023-04-25
    307人看过
  • 仲裁过程中:同意调解与不同意调解
    仲裁与调解很相似,比如都遵循自愿原则,都属于非借助国家权力的处理争议的方式,都是由第三者居中处理争议。一些人误认为仲裁就是调解,实际上仲裁与调解有本质的不同。第一调解有一定的随意性。在解决争议中,任何一方不愿意调解,就不能强迫其调解,未开始的不得开始已开始的不得继续。仲裁则不然,仲裁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更不允许当事人单方随意改变或终止仲裁程序。除非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人撤销申请,否则,即使被申请人拒不到庭,仲裁庭仍有权根据仲裁法的规定继续审理直到作出最终裁决。第二调解有更大的灵活性。调解没有固定的程序规则,调解人可以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等各种方式进行调解,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能达成调解协议,并且调解书也非必须写明理由和责任。而仲裁则要依仲裁法或仲裁规则进行,裁决的依据是事实和法律。第三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完全同意,有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制作调解书。而仲裁作出的裁
    2023-07-11
    482人看过
  • 仲裁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仲裁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仲裁仲裁的条件仲裁仲裁的程序是:(Abitatio),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我国,仲裁与诉讼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两大主要途径。与作为国家公力救济的诉讼相比,仲裁属于私力救济,但同时又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承认,从而也上升为一种法律制度。我国采用或裁或审制度,也就是说某一经济纠纷,或者到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1)仲裁一裁终局。与诉讼可能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相比,仲裁一裁终局,使争议在短时间内得到确切地又是最终的处断结果。(2)专家审理,结果具有可预见性。与诉讼中由相对固定的法官审判不同,仲裁是由遍布各行各业的,拥有各种专业背景的仲裁员来审理。(3)仲裁程序自主灵活。首先,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和设计仲裁程序,比如仲裁庭的人数、开庭地点、语言等。其次,在仲裁程序进行中,仲裁庭也享有较大的自主权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2023-02-27
    111人看过
  • 2020年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应当选定仲裁委员,在仲裁开始前应当先进行仲裁调解,如果经过仲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和解的,制作调解书。在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因该仲裁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双方之间的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进行仲裁。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以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07-01
    273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程序的中止?仲裁时限的计算
    仲裁庭在审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如遇有某些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致使劳动争议无法继续审理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可以中止仲裁程序。关于中止仲裁程序的具体条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诉讼中止的规定办理,如职工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结案的等,均可中止审理。另外,对于向上级单位请示等待答复、工伤鉴定、仲裁委员会之间委托调查、当事人患病或因故不在本地而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等情形,使得该劳动争议无法继续审理时,也可中止仲裁程序。中止仲裁程序的原因消除后,恢复仲裁审理程序。中止仲裁程序后,仲裁审理时限中止,也就是暂时停止仲裁审理的时间不计入仲裁办案时限内。仲裁时限从恢复仲裁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3-06-08
    135人看过
  • 仲裁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
    劳动仲裁调解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调解后不给钱怎么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
    2023-07-04
    184人看过
  • 增加“调解”不会削弱仲裁效力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记者杨傲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贾东明,今天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增加调解不会削弱仲裁的效力。贾东明说,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般有四种途径: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在实践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工作一直在进行。也就是说,纠纷开始出现的时候就有调解。调解主要是依靠基层的乡和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仲裁一般在县一级开展。贾东明说,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是把仲裁和调解两种方式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这两种方式都属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两个制度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各有优势。特别是调解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更加平和,仲裁过程中也要注意调解。仲裁裁决的优势是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注重调解,充分发挥仲裁的作用,是这部法律的基本原则,采用哪种方式解决纠纷,主要看当事人
    2023-06-06
    448人看过
  • 仲裁调解书法律效力表现哪
    一、仲裁调解书法律效力表现哪仲裁调解书是仲裁庭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一)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这是调解书在程序上的法律后果。(二)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这是调解书在实体上的法律后果。(三)当事人不得再行申请仲裁或起诉。调解书的生效表明当事人已接受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依一裁终局原则,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四)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这也是一裁终局原则的要求。(五)其是强制执行的依据。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根据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仲裁
    2023-06-06
    30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员
    词条

    仲裁员是负责审理案件的人,通常在仲裁程序开始前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员需要具备公正、客观、严谨、专业的态度,并遵守仲裁程序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仲裁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和商业惯例,以便正确判断和裁决... 更多>

    #仲裁员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仲裁调解,调解书有何法律效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仲裁调解是劳动争议各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自愿就劳动争议事项进行的协商,其目的在于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劳动争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 仲裁中的调解和仲裁中的调解是什么意思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仲裁中的和解,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争议案件,终结仲裁程序的活动。仲裁中的调解,即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仲裁庭的自行决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争议案件的活动及方式。
    • 什么是仲裁调解?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有什么效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仲裁中的调解,是指仲裁庭调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
    • 仲裁调解书的执行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9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的协议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什么是仲裁调解? 仲裁调解的含义是什么? 仲裁中的调解是指哪些方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仲裁庭的自行决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争议案件的活动及方式。 1仲裁中的调解具有双重含义:(1)调解是一种仲裁活动,即在仲裁庭的主持之下,双方当事人就其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的活动,经过仲裁庭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可能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争议案件,也可能调解不成。(2)调解是一种解决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