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具有显著的意义,但也伴随着一定的破坏市场信用的道德风险。良好的市场运营秩序、完善的会计与法律规则,是债务重组顺利进行所必不可少的制度配置。尤其在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诸多上市公司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或说是为了维持在证券市场上的地位,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实现其目的。然而,从法律的视角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的理论分析表明,现行债务重组的准则未能对债权人的利益给予必要的关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债务人寻求债务重组的利益驱动。对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个案研究,同时揭示了通常被视为技术规程的会计准则所具有的显明的法律属性。
一、债务的形成及债务重组的概念、方式
(一)上市公司债务形成的原因及重组的引发
上市公司在其正常生产经营中形成债务是公司正常的经营现象,负债经营是公司运营的一种常态,上市公司也不例外。上市公司在经营的各个阶段都能因信用的使用产生负债。而债务危机的爆发则是公司的过度使用、不正常使用以及滥用其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后果。综观历经重组的上市公司无一例外,均存在着严重的债务负担和信用滥用问题。
上市公司在成为重组目标公司后,往往均具有连续亏损的历史。经过对该类上市公司的分析,发现其亏损的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原因:
1.公司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未获改变。这表现在多数国有企业的改制上市上,此类企业改制上市后,并未就治理结构进行较彻底的改造,仍沿用原有的国有企业体制运行,上市公司只不过是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一个下属公司而已,与其他的下属公司并无两样,仅在形式上组织设立一个董事会、监事会,但在实际运行当中,集团公司的经理办公会就起到上市公司董事会作用;甚至有些上市公司根本就未召开过正式的独立的董事会,只是由董事会秘书制作贯彻大股东(集团公司)意图的文件(包括公告文件)而已。这种先天性的缺陷,正是公司在上市后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严重缺失的根本原因。
2.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违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或上市之后,均与大股东(母公司)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除了资本控制关系外,还有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关联关系,甚至在组织机构、人员、财务及产、供、销等方面均未有完全分开,造成大量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可造成上市公司大量流动资金被大股东(母公司)长期占用。另外,大股东(母公司)还令上市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抵押等,间接造成对上市公司资产的占用。上述不规范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经营造成巨大困难。
3.上市公司对募股资金的使用权问题。许多上市公司在发行成功后,由于申报、募股资金投资项目的不成熟或项目因政策或环境的改变而失去投资价值等诸多原因,而造成大量募股资金滞留,不能及时产生效益;迫于盈利压力,便使处于该情形中的上市公司将部分募股资金或绝大部分募股资金委托其他投资机构理财,用于证券等高风险投资,这方面的投资往往造成巨大损失,在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急需资金时,却不能及时足额从证券市场上抽回该部分委托理财的资金。
4.管理层投资决策上的失误。上市公司在上市后将大笔资金用于投资多种行业,有的甚至改变了原主营业务,最终因盲目扩张或所投资的项目并不是本公司擅长的项目等诸多原因,造成投资失误。
5.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现实中,许多上市公司的募股资金均存在或多或少被大股东占用情形。而在正常往来或非经营过程中,还会发生贷款或其他资金被大股东占用现象。大股东的该等情形的占用金额有时甚至超过了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如ST春都),这也是造成大量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综观现时的证券市场上的ST类上市公司,其中被大股东长期占用巨额资金不归还的占大比例。
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后期修订内容
2018年9月30日,证监会官网披露,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监会表示,修订后的《准则》共十章、98条,内容涵盖上市公司治理基本理念和原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和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行为规范,机构投资者及相关机构参与公司治理,上市公司在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
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紧扣新时代的主题,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中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加上市公司党建要求,强化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方面的引领作用。二是针对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约束,更加注重中小投资者保护,发挥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三是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用,确立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四是回应各方关切,对上市公司治理中面临的控制权稳定、独立董事履职、上市公司董监高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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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涉及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费用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301、根据物品数量和收费标准,收费如下:(1)无财产争议:6000元至20000元;(2)法律文书:600元至2000元;(3)律师见证:2000元至10000元;(4)代办公证:1500元至3000元。 2、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和收费标准,收费如下:(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为物品价值的7%,但不少于5000元;(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为物品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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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的相关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1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法律的监督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 1.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2.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减少本金等。 3.债务人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但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用于清偿全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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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并购和重组的法律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31概念不同。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企业并购是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取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的一种经济行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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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债务问题的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7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应受债务期限利益的保护,即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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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公证相关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4在结婚登记前,未婚夫妻可以自愿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明确各自的婚前财产归属。由于未婚夫妻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将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