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犯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0:15:29 445 人看过

一、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犯罪吗?

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要认定村干部侵吞土地补偿款行为是构成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要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是,村干部在侵吞土地补偿款时是不是属于依法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如果村干部是在协助政府对土地征收补偿款进行管理、分发时,侵吞了土地补偿款,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如果土地补偿款已经分发完毕,征收工作已经完成,村干部只是在代为保管阶段侵吞补偿款的,则不能认定为贪污罪。

第二个方面就是看,村干部所侵吞的土地补偿款的性质?如果村干部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收补偿款的过程中,采用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超额补偿款的,实际上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了属于国家的财产,那么这个时候就会构成贪污罪;如果征收补偿工作已经完毕,补偿款已经到位,村干部侵吞了本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补偿款时,由于侵犯的是集体财产,就只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当然,不管是国家财产还是集体财产,我们都不能随意侵占,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

2、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在现实生活当中,若是征收土地或者是拆迁房屋,都是需要对于相关的人员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而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在这过程当中若是村干部侵吞征收补偿款项,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贪污罪或者是职务侵占罪来进行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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