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公证能否撤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5 08:16:54 457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财产的物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及和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件;法定继承人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何公证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办法:首先,当事人出具放弃声明书(需经其他继承人确认)、本人身份证明、其他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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