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残疾赔偿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20:30:48 74 人看过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残疾赔偿金已于精神抚慰金并列、区分开来了,不是一种精神损失。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明确我国关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采取“劳动能力丧失”说,即应根据因伤致残被害人的劳动能力丧失情况,客观地计算被害人未来的可得利益损失,同时,还应当考虑被害人的职业因素对其未来收入的影响,对其予以斟酌平衡。确定残疾赔偿金是对权利人未来收入损失进行的赔偿,是一种间接的物质损失。

残疾赔偿金标准

伤残赔偿标准为:

第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第二,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第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第四,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五,伤残津贴。

第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残疾赔偿金相关文章
  •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情况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鉴定伤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1)赔偿标准。就是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但是受害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2)赔偿年限。自鉴定伤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3)继续赔偿情形。采取一次性赔偿残疾补偿金后,如果受害人存活超过确定的参加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法院起诉重新要求支付
    2023-04-05
    187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怎么做
    一、残疾赔偿金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怎么做根据新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以及《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不赔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应当是没有争议的。然而无论是新刑诉法还是《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对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却语焉不详,在司法实践中不无疑惑、争议。否定观点称即使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不应支持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和精神抚慰金,否则有违基本法理,必将导致刑事附带民
    2023-04-27
    22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定残几年后可以起诉索赔
    交通事故定残后,残疾赔偿金争议的诉讼时效是3年,时效届满后可以起诉,但权利人会丧失胜诉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
    2023-02-18
    161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标准2017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最新的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就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如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其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解释之所以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主要是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和收
    2023-08-02
    452人看过
  • 造成残疾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一、交通事故住院赔偿赔给谁?交通事故赔偿赔给伤员自己,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2023-06-27
    58人看过
  • 什么是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有哪些
    一、什么是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二、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
    2023-04-16
    302人看过
  • 精神残疾是否给付残疾赔偿金吗?
    精神损害赔偿不包含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该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两种不同的赔偿请求,是可以一起提出请求的,是可以并存。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1、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4、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a、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b、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c、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
    2023-04-02
    60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案情]1996年10月,原告吴某因下腹胀痛有一包块到被告某医院诊治,被诊断为:左侧卵巢恶性畸胎瘤可能性大,择期手术。11月4日,被告在行剖腹探查术时擅自将原告双侧卵巢完全切除,后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经鉴定虽不属于医疗事故,但确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01年11月14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住院医疗费用、院外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2004年5月,原告就后续医疗费再次起诉到法院,并在诉讼中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增加残疾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有过错,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残疾赔偿金的请求权最迟应从判决书生效时起算,原告主张时已过期,被告对此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故对该项权利不再予以保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起诉后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等级确定后方知其应主张的权利内容,故其提出残疾赔偿金的请求未超过诉讼时效,对其权利应予保护
    2023-06-08
    149人看过
  • 民事索赔诉讼残疾赔偿金可以吗?
    民事案件法院是会支持残疾赔偿金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确定是单独进行起诉的,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话,那么那院就不会进行受理,在申请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办理。刑事赔偿范围不包括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会支持诉讼请求的。必须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样残疾赔偿金就可以是到,精神抚慰金也可以追加赔偿了。采取了“定型化赔偿”的方式,即通过固定的计算标准和期限来确定赔偿数额。残疾赔偿金作为对丧失劳动能力这一损害的填补,本应从根据受害人的个体素质、工作能力、教育程度等主观因素出发,估测其具备完整的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在未来能够取得的收入,由此,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但是,这种预测没有客观的标准,而且其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当事人对此很难达成较为一致的认识,不利于纠纷的解决。舍弃了我国原先采用的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改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2023-04-19
    190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为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可操作的规范,大部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均得到了很好的处理,但在处理人身损害致残赔偿案件受害人同时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时,尚存在对规定中的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不同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八条规
    2023-04-22
    377人看过
  • 定残后死亡的残疾赔偿金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残疾赔偿的计算采用定型计算法,将残疾赔偿视为劳动能力的降低。受害人劳动能力的丧失是一种损害。无论受害人在受害前是否有收入,只要有劳动能力,侵权人都应当减少劳动能力。残疾赔偿等于固定赔偿标准乘以规定年限,不因受害人生存年限变化而变化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者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赔偿。定残后死亡如何赔偿?死亡的发生是因其他意外原因导致的,而非侵权人在先侵权行为导致的后果,侵权因果关系不成立,侵权人无需对死亡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在赔偿方法上采取的是抽象化定型赔偿,只考虑计算年限和收入标准
    2023-08-05
    430人看过
  • 残疾保险金是伤残赔偿吗
    不一样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也就是说如果伤残是因为工伤引起的,同时工伤认定了,那么可以支付伤残补助金。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
    2023-03-28
    325人看过
  • 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是多少以及残疾赔偿金是什么?
    一、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是多少?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要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二、残疾赔偿金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残疾赔偿金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2023-06-27
    455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包括哪些?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
    2023-04-06
    254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 更多>

    #残疾赔偿金
    相关咨询
    • 残疾赔偿金在法院起诉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1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提出伤残赔偿金。因犯罪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因为人不具备物质的属性,由犯罪行为导致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都不属于直接损失,而是因为犯罪行为导致的间接损失。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害方可以单独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
    • 车祸导致的残疾,谁来赔偿,残疾赔偿金起诉状告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4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如果鉴定出了残疾,就写残疾赔偿金起诉状吧
    • 残疾赔偿金再次起诉的期限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本案的具体请求应视原告身体受到的损害后果而定,其后果在医疗过错发生后持续发展,又因后续医疗而不断变化,一直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伤残与否、伤残等级程度都需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认定,其提起残疾赔偿金请求的诉讼,前提应该是伤残等级鉴定结果确定。那么,伤残等级鉴定应该何时提出才能得到保护?对于比较直观和常见的残疾,当事人一般都能及时申请鉴定。而一
    • 刑事案件赔残疾赔偿金怎么起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8
      不是各地法院怎么判,而是全国法院怎么判。因为全国法院都执行一个法律,各省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细化法律的实施。所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犯罪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都不能判决偿还受害人,只能判决被告人赔偿受害人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
    • 残疾赔偿金定残日的认定咋办,残疾赔偿金起算时间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8
      属于工伤,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